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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劳动用工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 2024-07-01 19:23 来源: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暑假将至,是高中生和返乡大学生求职高峰,不少学生为充实假期生活和锻炼自己,会加入暑期工行列。学生急着找份兼职,商家也正好利用暑期弥补人手空缺,暑期用工市场火热。暑期用工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市人力社保局给用人单位和求职者送来了普法小贴士。

问:什么是暑期工?

高中和大学毕业生:求职者的身份属于应届生。作为应届生,是可以构成劳动关系的,企业需要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高中和大学在读生:求职者的身份是在校学生。根据人社部规定,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的,不视为就业,不按劳动关系处理。在校学生从事暑期工工作就不属于劳动关系主体,只是雇佣或者劳务关系。

用人单位注意事项

在招用人员过程中要严把招聘关,主动规避用工风险,严格审查身份信息,在录用时填写入职登记表,留取身份证复印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法保护暑期工合法权益。

一、禁止使用童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执法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执法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加一倍罚款。

二、慎用未成年工。招用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需严格遵守《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将面临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

求职者注意事项

一、通过正规途径找正规用人单位。学生因阅历不足,一不小心可能会落入犯罪分子的骗局。在找暑期工作时,注意要通过正规途径,一些不明来源的招聘广告不要轻信。应聘暑期工时应注意用工主体是否合法、企业营业执照是否齐全、工作岗位是否明确。拒绝交押金、服装费、培训费等费用,以免上当受骗。

二、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尽量以书面形式明确好工作的场所、时间、内容、报酬、支付方式、工伤责任承担等涉及切身利益的内容,避免口头约定。同时保留好双方存在劳务关系的证据,如工作服、工作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发生侵权行为时为自己合法维权。

三、注意识别工作内容。切记不要贪图所谓的“高薪”,尤其网络兼职时要睁大眼睛,警惕落入电信诈骗等犯罪团伙的圈套,在不自知的情况下被当做犯罪工具。一旦存在可疑内容,不要抱有侥幸心态,及时离开并报警。个人身份证件不要交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利扣留他人证件原件,如果需要交身份证复印件,应当注明用途,以免被挪作他用。

遇到纠纷怎么办?

一、关注东阳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关注页面右下角“根治欠薪”栏目中的“欠薪举报”,进入东阳市欠薪线索举报平台,根据用工情况,在线反映欠薪问题。

二、拨打0579-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

三、浙里办APP或微信扫“浙江解纷码”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请调解。

四、到用工所在地镇乡、街道人民政府综治中心线下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