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002611112F/2024-21694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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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市建筑业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12 09:21 |
文号: | - | 文件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关于做好2024年度东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4年度东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以下简称东阳市优良工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7月8日至7月15日
二、申报对象
(一)申报东阳市优良工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2.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
3.申报项目相关信息已录入东阳市智慧建筑监督管理平台;
4.施工现场使用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等新技术、新材料,运用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起重机械安全监控、扬尘在线监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等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手段;
5.落实扬尘治理“七个100%”;围挡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围挡设置的通知》(东建局2021年29号文件)的要求设置;
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落实“四小措施”、晨会制度;
7.积极创建红色工地,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或属地社区开展党建联谊等活动;
8.已按规定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不予评审:
1.申报企业在2023年7月1日以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一般及以上事故;
2.申报企业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建筑活动过程中发生行贿等犯罪行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申报工程项目负责人受到处理的;
3.申报工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事故,塔机、活动房等设施、设备倒塌的事故,发生过群体性社会治安事件且影响较大的;
4.申报工程受到市建设局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的处理;或项目经理因该项目施工中的不良行为被列入黑名单记录的;或受到红牌警示一次,或黄牌警示两次的;
5.申报工程恶意拖欠民工工资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申报工程建设程序法定手续不齐全或竣工时间不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之间的;
7.申报工程规模不符合要求的;
8.申报工程已参加过往年市标化工地评审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其他情况。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东阳市优良工地需提交下列材料:
1.东阳市优良工地申报表(附件1);
2.东阳市优良工地资料审查表(附件2);
3.参建单位合同等材料;
4.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5.一篇介绍工地创建市优良工地的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与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
6.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凭证(复印件);
7.反映申报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创建彩色效果照片或视频汇报材料。(U盘,时间5-8分钟)(资料审查占总分值10%);
8.三阶段有关安全检查分项的评分情况(该评分结果占总分值30%)。
(二)园林或其他特殊工程根据项目特点、工程实际允许部分缺项。
四、其他要求
(一)工程管理科要认真把好申报材料关,审核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市质安站做好配合。凡虚报的,经查实,一律通报批评。
(二)请各申报单位按时将材料上报工程管理科(601办公室)。联系电话:86816005。
附件:1.东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申报表
2.东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相关资料情况审查表
3.申报2024年东阳市优良工地汇总表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1: 东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申报表.docx
附件2:东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相关资料情况审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