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5万吨高性能软磁粉料智能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江南路479号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用地面积8666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万吨高性能软磁粉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砂磨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去离子制备浓水与经厂内“沉淀池+调节池+絮凝池+高效沉淀池”处理后的清洗废水、保洁废水和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废水一起纳管排放。 废气: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1#、2#回转窑(间接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粉尘经沉降室+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3#回转窑(间接加热)燃烧废气收集后不低于15m高排放,粉尘经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4#回转窑(间接加热)燃烧废气收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粉尘经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1#、2#喷雾造粒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沉降室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3#喷雾造粒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2 | 东阳达斐铝业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机械工业区 | 东阳市达斐工贸有限公司 | 厂区用地面积85237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50万套铝锅、300万只活塞、50万只电动机外壳及100万套滑板车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8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除尘废水经捞渣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加损耗;水帘废水、水性洗枪废水、喷淋塔废水委托浙江省东阳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运处置。 废气:压铸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喷砂粉尘先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抛光粉尘、磨底粉尘一同经水喷淋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内涂废气(水性)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外涂废气(水性+溶剂型)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3 | 年产150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项目 | 东阳市南马镇大联工业区B区渼陂下村(东阳市天时达磁业有限公司内1楼) | 东阳市嘉皓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厂区建筑面积4412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0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双碱脱硫;双碱脱硫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加。 废气:锅炉废气经炉内脱硝(SNCR)+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双碱脱硫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发泡成型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4 | 年产500吨磁性材料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电子工业园区祥和路55号 | 东阳市优迈磁业有限公司 | 厂区用地面积886.7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吨磁性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清洗废水、打磨废水、蒸煮脱胶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胶合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切片油雾经自带的冷凝回收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924420
通讯地址:艺海北路388号(市总部中心)B幢东区4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