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83MB0N94570U/2024-216533 发布机构: 东阳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日期: 2024-07-03 10:48: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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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实施品牌强市和标准化战略 奖励办法(2024年修订)》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7-03 10:48     

一、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决策部署,落实金华市委、市政府“打造国际枢纽城、奋进现代都市区”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我市品牌强市和标准化战略再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22〕23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政策意见》(金政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东阳市实施品牌强市和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东阳市实施品牌强市和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办法”)在原政策的基础上做了修订,参考了金华市相关政策标准、考量了原有政策的延续性,调整了部分绩效不高的奖项,降低部分普惠制奖励政策。《新办法》主要包括申请奖励资金的范围和额度、申报材料、附则等个方面内容。

申请奖励资金的范围和额度

报材料。明确了奖励资金申请、提交材料等流程。

)附则。是资金拨付及监督管理要求,明确了本《办法》实施时间、有效期和开展修订的要求。

三、新旧政策差异

1.《新办法》对主导发布国家标准的单位奖励50万,对比原政策,《新办法》提高了20万,并新增了排名第二或第三的制(修)定单位,按照主导制(修)定同类标准奖励额度的30%给予奖励(如第二名、第三名均为本市单位的,则平均分配),排名第四及以后的参与单位按10%给予奖励(如有多家本市的参与单位,则平均分配)。单个单位每年参与制(修)定各级标准的奖励总额不超过20 万元,参与制(修)定国际标准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不受此限”的内容

2.《新办法》对主导制(修)定的“浙江制造” 标准通过“品字标”认证的,每个奖励30万元;对非主导制(修)定的“浙江制造”标准通过“品字标”认证的,每个奖励20万元。对通过“品字标浙江服务”认证的,每个奖励10万元,对比原政策,《新办法》每项奖补内容都降低了10万。

3.《新办法》对首次通过绿色产品(服务)认证的企业(组织),奖励10万元。对比原政策奖补资金不变,改变奖补对象,从原先对认证产品奖补改变为对首次获证的企业奖补。

4.《新办法》对获得浙江省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优秀贡献奖的单位,分别奖励 60 万元、40 万元。对比原政策,《新办法》降低了奖补标准,并新增对获得东阳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奖励20万元”的内容

    5.《新办法》对获得 AAAAA 级、AAAA 级标准化良好行为奖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对比原政策,《新办法》删除AAA 级标准化良好行为奖补,新增AAAAA 级标准化良好行为奖补。

6.《新办法》对获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申报单位,分别给予30 万元、15 万元奖励。对通过验收并获优秀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申报单位,再给予20 万元、15 万元奖励。对比原政策,《新办法》对获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申报单位奖补提高了30万,对获批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申报单位奖补提高了20万

7.《新办法》新增内容:对首次获得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主导制定的浙江省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首次评定为“浙江标准”的,奖励1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高级、中级标准创新型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8.《新办法》删除内容:对通过“品字标浙江制造”国际互认认证的,每个奖励2万元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取得采标证书,其产品质量水平领先国内(或国际)同类产品的,每项奖励 3 万元对新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全国标准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30万、15万元”。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韦海燕

联系电话:0579-8669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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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东阳市实施品牌强市和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