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83337028607C/2024-216575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发布机构: 市卫健局 公开日期: 2024-07-04 15:29
文号: 东卫发〔2024〕19号 文件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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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7-04 15:29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美容服务管理,提升医疗美容服务质量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金卫办〔2024〕6号)文件要求,决定对医疗美容项目实施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机构

(一)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且已核准有“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

(二)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新申请增加“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

(三)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或申请诊所备案,同时申请设置“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医疗美容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备案应由执业登记机关执行。

二、备案内容

按照《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分级管理要求,结合医疗机构的级别、类别、诊疗科目、人员配备和场地、设备设施配备等实际情况,确定本医疗机构可申请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原则上医疗机构应按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以及医疗美容服务分级原则和分级项目进行备案。

三、重新备案要求

完成首次备案后,无新增或减少医疗美容项目则无须再次备案。以下情况需重新备案:

(一)因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发生变动,导致核准技术项目内容与原备案项目不一致的;

(二)因美容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发生变更,导致医疗美容项目与原备案项目不一致的;

(三)其他原因导致医疗美容项目与原备案项目不一致的。

四、备案流程

(一)医疗机构提交申请。

1.《医疗美容项目备案审核表》(见附件1)。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或《诊所备案凭证》及复印件。

3.美容主诊医师名录及证书复印件。

(二)资料审核。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东阳市卫生健康局委托东阳市整形美容质控中心负责组织医疗美容备案项目审核核准,审核通过的出具审核意见书(见附件2)。

(三)确认备案。资料审核通过后,由东阳市卫生健康局进行确认和备案,同时出具医疗美容项目备案回执(见附件3)。备案材料存入医疗机构行政审批档案。

(四)信息公开。各医疗美容机构应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方便公众查询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本机构医疗美容备案项目供公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监管。各级各类医疗美容机构是医疗质量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整形美容质量控制中心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医疗美容机构不得开展未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

(二)明确申请范围,加强备案管理。医疗机构申请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应与其核准的诊疗科目相一致,并按照要求配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提交相应材料。东阳市卫生健康局将在收到备案申请的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备案材料不全的,告知补齐材料要求。

(三)规范审核程序,优化审查流程。符合备案条件的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和《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等规定,向登记机关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合法。审核机构应依法依规,细化标准,优化流程,确保审核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加强执业监管,规范行业秩序。东阳市卫生健康局将不定期核查医疗机构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对违规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责令停止,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东阳市医疗美容项目备案申请表.doc

2.东阳市医疗美容项目备案审核意见书.doc

3.东阳市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备案回执.doc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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