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6日,东阳市人民政府对《东阳市金义东轨道交通工程风水电安装及装修06标段“7·21”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及《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37号)的规定,东阳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了东阳市金义东轨道交通工程风水电安装及装修06标段“7·21”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事故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看了台账资料,向相关单位了解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对有关责任单位、个人行政处罚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核查,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要求,经调取相关材料并逐一核对,东阳市应急管理局已于2023年3月1日给予北京中联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已移送法院强制执行;于2023年3月5日给予北京中联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驻项目部汽车起重机操作员沈卫华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已执行到位。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北京中联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刻汲取“7·21”一般起重伤害事故教训,已按要求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履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上海智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已按要求从事故中查找监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实施有效监理。在实际监理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针对每项建设工程编制的《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落实安全监督任务,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切实履行好监理职责。
四、评估组评估意见
事故评估组认真核查了本起事故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相关资料,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落实到位,有关单位及部门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较好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东阳市金义东轨道交通工程风水电安装及装修06标段“7·21”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评估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