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4〕9 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0〕1 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农机发〔2022〕4 号)、《东阳市农业农村局 东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阳市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细则〉的通知》(东农发〔2024〕60 号)文件精神,经农机机主申请,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审查,2024年度东阳市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共 52 台机具,享受补贴资金124.488 万元,2024 年度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共13台机具符合补贴条件,享受补偿资金 4.7 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自 2024 年9月29日起至10月12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农业行政执法队反映。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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