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我局对32家药店进行了双随机检查。经核查,共有15家药店存在医保违规行为,依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及东阳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公布2024年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处理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对违规药店依规予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违规行为 | 处理决定 |
1 | 东阳市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博大花园店 | 未按要求建立盘盈盘亏处理情况;进销存管理不规范;代购药未做登记;监控未按要求保存,监控影像资料保存总天数缺失10天(含)以下;未向购药人提供规范的医保结算票据并确认签字 | 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扣除日常考核分15分,追回违规金额,并处以相应违约金 |
2 | 浙江迈德云医药有限公司东阳吴宁西路分店 | 药品未上传医保系统;药品未匹配;药品匹配错误;未经报备开展促销活动 | 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扣除日常考核分14分 |
3 | 磐安县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阳横店店 | 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未经报备开展促销活动;药品销售未执行价格有关规定,医保销售价高于现金销售价;未向购药人提供规范的医保结算票据并确认签字 | 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扣除日常考核分14分,追回违规金额,并处以相应违约金 |
4 | 东阳市方圆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康庄连锁药店 | 进销存管理不规范;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 | 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扣除日常考核分10分,追回违规金额,并处以相应违约金 |
5 | 东阳市新新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不能提供进销存按日期初数据 | 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扣除日常考核分10分 |
6 | 东阳市方圆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勤俭连锁药房 | 未按要求建立现金流水账;未按要求建立盘盈盘亏处理情况 | 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扣除日常考核分8分 |
7 | 义乌大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阳南市路店 | 未按要求建立盘盈盘亏处理情况;代购药登记部分人员信息填写不完整 | 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扣除日常考核分6分 |
8 | 金华市惠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阳平川路店 | 药品未匹配;代购药未做登记 | 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扣除日常考核分4分,追回违规金额,并处以相应违约金 |
9 | 东阳市方圆大药房艺海连锁店 | 未按要求建立盘盈盘亏处理情况 | 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扣除日常考核分4分 |
10 | 浙江省东阳市统一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吴宁红椿巷店 | 未按要求建立盘盈盘亏处理情况 | 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扣除日常考核分4分 |
11 | 东阳市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上湖店 | 进销存管理不规范 | 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扣除日常考核分4分 |
12 | 东阳市方圆大药房灏岚医药有限公司 | 代购药未做登记 | 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扣除日常考核分2分,追回违规金额,并处以相应违约金 |
13 | 东阳市方圆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横店同乐街连锁药店 | 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 | 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扣除日常考核分2分,追回违规金额,并处以相应违约金 |
14 | 义乌市康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阳南市路分店 | 保健品匹配错误 | 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扣除日常考核分2分 |
15 | 东阳市方圆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南连锁药店 | 进销存管理不规范 | 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扣除日常考核分2分 |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请广大参保人员自觉抵制身边的欺诈骗保行为,主动向医保部门反映欺诈骗保问题线索,医疗保障部门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案件线索一查到底。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可予以举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20万元,举报电话:0579-8662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