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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3K15043025N/2024-21851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09-04 14:3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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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实现千亿工业目标的若干政策意见(2024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9-04 14:31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东阳市第十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千亿工业”目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22〕23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政策意见》(金政发〔202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关于推动实现千亿工业目标的若干政策意见》(东政发〔2022〕18号)进行修订。

二、主要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22〕23号)

2.《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政策意见》(金政发〔2024〕6号)

3.《关于推动实现千亿工业目标的若干政策意见》(东政发〔2022〕18号)

4.《关于加快推动实现千亿工业目标的若干政策意见》(东转升〔2023〕2号)

三、主要内容

《关于推动实现千亿工业目标的若干政策意见(2024年修订版)》从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持续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企业、聚力建设先进制造平台、着力夯实产业发展基础、附则等六个方面制定政策意见。

(一)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1.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

(1)推动两化融合纵深发展。

对企业申报两化融合项目给予补助。

(2)推动传统行业数字化改造。

对企业开展“N+X”轻量级数字化改造给予补助。

(3)鼓励企业深度用云。

对购买云服务、应用第三方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制造业企业给予补助。

(4)鼓励工业企业加快实现数字化改造1.0。

对付费应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采购销售、物流配送等轻量化应用或低代码工具的企业给予奖励。

2.加快数字产业化发展

对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

3.优化数字经济生态

(1)加强数字设施建设。

对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给予奖励。

(2)强化试点示范引领。

对积极申报国家、省级各类示范试点的企业给予奖励。

(3)培育数字产业平台体系。

对首次纳入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楼宇、省级数商的,给予奖励。

(4)推动人工智能建设应用。

对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购买智能算力服务或大模型应用产品的给予补助。

(二)持续激发产业创新活力

4.鼓励技术改造带动智能化转型

(1)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

对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的设备投资额给予资金补助。

(2)加快推进数字化车间建设。

对数字化车间的软件、硬件、信息技术服务费、设备投入分别给予不同比例的补助。

5.招引专业服务公司夯实智造基础

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不同档次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6.培植本地服务公司强化智造保障

对年度工程和信息服务收入达到500万以上的工程服务公司给予政策扶持和奖励。

7.鼓励技术创新驱动竞争力提升

对取得金华市级以上荣誉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企业

8.鼓励领军企业拔尖提档

引导亿元企业稳增长,对首次亿元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1-3亿、3-5亿、5-10亿、10-20亿、20-50亿及50亿元以上企业,工业营业收入增速达到不同要求的给予不同比例的奖励。

9.鼓励骨干企业创先争优

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雄鹰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年度贡献奖、亩均英雄奖企业给予不同档次的奖励。

10.鼓励中小企业“小升规”

对年度、月度升规企业给予奖励。

(四)聚力建设先进制造平台

11.加快建立绿色制造体系

对绿色园区、工厂及节水型标杆企业等给予奖励。

12.推进小微企业园上档升级

根据小微企业园的星级认定结果给予不同的奖励。

(五)着力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13.深入推进重点产业人才培育

设立500万企业家领航计划专项资金,用于企业人才的培训提升。

14.有效保障工业用地需求

确保每年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

15.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包锴

联系电话:8932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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