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1-03 15:32
信息来源: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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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始终坚持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建设协力共进。法制审核严格把关。获评“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先进单位。截至12月27日,共发出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事先告知书117起,决定书110起,处罚金额共计759.248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3万元;共发出催告44起,移法院10起;行政复议案件3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已审核行政合同65个,未发生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被司法局通报纠错的情况;完成1500余家企业和600余人环保处罚情况核查。承办金华市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工作会议。3月12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策法规会议在我市召开。率先完成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通过一对一指导,实行每日督促、每周通报,提前完成2023年度91家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填报工作。积极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联合执法队、保险公司、法律顾问开展环责险培训、宣传推广工作,56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补助金额共计19.43315万元。
(二)普法宣传推陈出新。持续打好“五个一”普法组合拳。注重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开展“沉浸式”法治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赴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东阳木雕博物馆”开展法治教育,邀请市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作题为《政府信息公开实务与案例分析》专题法治培训,深入剖析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重点条款、适用范围和典型案例;利用周一夜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生态环境保护题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注重工业企业“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精准普法,将普法工作与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业务培训相结合,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土壤地下水污染等重点企业普法培训2次,提高企业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送法上门,到横店集团开展《浙江生态环境保护题条例》及其他生态环境领域常用法律法规专题普法,联合东阳法院到危废企业开展世界环境日送法入企活动,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以赛促学,开展企业生态环境依法合规知识竞赛,经过4轮初选,普药药业代表金华地区参加浙江省首届企业生态环境知识竞赛,荣获三等奖。注重青少年学法用法。组织260余名东报小记者,走进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横店圆明新园皇家实景动物王国”,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青少年法治研学活动;横店动物标本馆争创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完成基地升级改造;到江北小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普法宣传,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党建+业务”双向融合。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获评2023年度东阳市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争创省级清廉生态环保建设成绩突出单位;持续开展“巾帼文明岗”普法活动,在江北街道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宪法宣传活动等,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等,“面对面”向过往群众普及污染防治相关知识。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力量有待加强。目前生态环境执法压力较大,职责与配备的执法力量不匹配,由于受严控机构人员编制等原因,目前我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且因为经费有限,执法装备不足,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同时,在按要求配足配强法制审核力量的基础上,还需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同时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家等支撑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强化。
(二)应复应诉有待加强。随着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企业法律维权意识逐渐增强,近年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逐年增多、处理难度增大,主要集中在行政处罚和信息公开类的复议诉讼,应复应诉培训仍需加强,应复应诉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围绕考核指标,抓依法行政。切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考核指标任务,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把法制审核关,严把监督整改关,争取复议诉讼“零变更”“零撤销”“零败诉”,力争考核排名前列。
(二)围绕常规工作,抓创新试点。一是争创省级试点项目。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项目、环境健康友好创新试点项目、环境标准创新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持续开展环境健康理念推广活动。二是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面。联合各中队、保险公司持续推进环责险推广工作,完成投保任务,并给予资金补助。
(三)围绕普法宣传,抓特色亮点。结合省厅“十百千万”普法活动,持续开展公民生态环境法治素养提升“四大行动”。一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生态环境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每季度开展系统培训,以制度化推进法律法规知识常学常新。邀请公检法司领导到我局为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定期举办法律法规专题讲座。二是开展企业(单位)人员生态环境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围绕我局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25”总抓手,持续开展企业法律服务日活动。三是开展青少年生态环境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结合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 浙江生态日、宪法日等重要宣传日宣传主题,组织东报小记者到横店圆明新园皇家实景动物王国开展研学活动。四是开展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联合广厦大学环境能源学院基层生态环境普法员队伍,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环保普法志愿服务;联合公检法司、妇联等部门,常态化开展环保普法活动,实现环保普法宣传从“独唱”变“合唱”,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