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渔业增殖放流(第二次)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0-17 15:35 来源: 东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东阳市农业农村局定于2025年10月23日在东阳江流域、南江流域实施增殖放流活动,根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三十七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放流区域:东阳江流域、南江流域。

二、放流苗种:花鲢、溪石斑鱼夏花,白鲢、青鱼冬片。

三、放流规格:夏花鱼苗体长≥3cm,冬片鱼苗体长≥10cm。

四、放流数量:108万尾。

五、限制捕捞措施:放流后15天之内限制放流水域内一切捕捞作业。

对在天然水域从事非法捕捞作业的违法人员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市增殖放流工作予以监督。举报电话:0579-86636110。

特此通告。


东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