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九鑫铜业有限公司年利用5万吨废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东阳市六石街道长松岗长松路11号
建设规模:总投资50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先进的熔炼炉、双室炉等,采用筛选、破碎、熔炼、精炼等工艺生产再生铝,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5万吨再生铝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 | 坐标/m | 名称 | 保护 对象 | 保护 内容 | 环境功 能区 | 相对 厂址 方位 | 相对厂 界距离 /m | |
UTM-X | UTM-Y | |||||||
大气 | 240169.1 | 3246947.47 | 横塘 | 人群 | 环境 空气 | 二级 | NE | 1455 |
239381.13 | 3244359.59 | 新建 | S | 1645 | ||||
240357.99 | 3245837.32 | 湖心塘 | SE | 1120 | ||||
239728.48 | 3245999.35 | 徐庄 | E | 725 | ||||
238984.63 | 3246797.65 | 桐坑 | N | 645 | ||||
239549.28 | 3246679.57 | 北后周 | NE | 700 | ||||
240728.17 | 3246123.77 | 金鸡 | NE | 2365 | ||||
240143.71 | 3244855.49 | 六石社区 | SE | 1485 | ||||
237038.64 | 3247955.99 | 社姆新村 | NW | 2450 | ||||
237045.17 | 3245663.5 | 夏渠社区 | W | 1885 | ||||
237632.25 | 3244097.79 | 湖沧社区 | SW | 2620 | ||||
240602.32 | 3245015.28 | 六石中心小学 | SE | 1845 | ||||
240209.81 | 3244422.34 | 六石高中 | SE | 1990 | ||||
240913.7 | 3244596.1 | 六石初中 | SE | 2340 | ||||
地表水 | / | / | 桐坑溪 | 水体 | 地表水 | III类 | W | 220 |
噪声 | 厂界200米 | 人群 | 声环境 | 3类 | / | / | ||
土壤 | 厂区 | 厂区 | 土壤 环境 | 建设用地 第二类 用地 | 厂区 | / | ||
厂界外200米范围内 | 厂区 周边 | 建设用地 第二类 用地 | 厂区 周边 | 0.2km内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熔炼废气和铝灰渣回收系统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HCl、氟化物和二噁英类等。根据废气排放的预测结果表明,在正常工况下,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对敏感点的预测表明,上述废气对其影响较小,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
(2)废水: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其中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纳管要求后,排至东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项目实施后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铝渣、除尘灰、废活性炭、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和生活垃圾等。项目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熔炼废气、破碎分选和铝灰渣回收系统废气等采用脉冲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经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严格按照“清污分流”原则实施。生产过程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纳管要求后,排至东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铝渣、除尘灰、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
选择低噪声型号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等布置在远离厂界一侧,并做好基础减振工作;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护等,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东阳市六石街道长松岗长松路11号,项目建设符合东阳市“三线一单”、土地利用规划等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技术水平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不大,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本项目实施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等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即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边长5km的矩形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2)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2021年5月27日~2021年6月9日。如欲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在公示期间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① 审批单位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市分局 联系电话:0579-86920051
② 建设单位
浙江九鑫铜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9-86125291
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六石街道长松岗长松路11号 邮编:322105
③ 环评单位
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郭工0579-86671873 邮编:310004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169汇金国际A座604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九鑫铜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