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 2025 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的通知》(浙经信产数〔2025〕100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2025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1.分配标准。资金分配按项目实施企业上报的总体技术水平、投资规模等因素确定。
序号 | 支撑项目清单 | 实施企业 | 实施目标 | 计划总投资 | 分配方案(万元) |
1 | 花园新能源年产 1000 吨高性能铜箔生产线数字化转型项目 | 浙江花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实际投资总额不少于 780万元; 2.项目实施企业数字化水平需达到2.0 及以上;建成省级数字化车间或国家基础级智能工厂; 3.完成申报时绩效目标。 | 780 | 100 |
2.兑付方式。第一笔资金由企业提交相关承诺后根据各项目分配方案的60%进行预拨付;第二笔资金于项目投资额完成过半时由企业申报兑付,按照分配方案的20%预拨付第二笔资金;项目验收通过后,兑付剩余资金。
3.其他情况。如出现项目终止实施、实际投资额低于申报要求(申报时门槛要求)、延期严重影响资金使用绩效、国家或省级工信领域专项资金重复补助(先申请省级支持,后申报国家工信领域专项的除外)等问题,该项目不再安排省级专项资金,相关资金由市经信局会同财政局参照同年度省级项目库入库申报标准,另行组织企业申报,并行文报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备案审查通过后实施。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4月23日,如有异议,可向市经信局数字科(电话:89321802)、市财政局企业科(电话:86662655)反映。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东阳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