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83002611286Q/2025-96547 发布机构: 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日期: 2025-04-16 15:55: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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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杭温高铁横店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4-16 15:55     

东阳市高铁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杭温高铁横店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行为,依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及《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浙价服〔2014〕16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杭温高铁横店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停放30分钟(含)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的按每车次2元计收;1小时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每半小时1.5元;24小时内每车次最高收费不超过30元。

2.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一个计费单位计收;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重新计算,累计收费。同一辆车同一天内免费停放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二、大、中型车根据实际占用车位数,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

三、执行公务或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军警车辆、制式执法车辆、环卫清运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四、本批复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请你公司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咨询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6日

东发改价格〔2025〕1号 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杭温高铁横店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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