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8〕67号)精神和《金华市教育局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金市教基〔2019〕13号)要求,金华市教育办公室、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金华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础和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序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东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及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东阳市范围内,根据《东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附件1),符合《东阳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标准化建设清单》(附件2)的项目,均可由其法人单位提出,申报东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营地。
二、申报和认定工作基本流程
(一)自评申报
根据《金华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标准化建设清单(试行)》,教育局与文广旅体局拟定了《东阳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标准化建设清单》(试行),申报单位需对照《标准化建设清单》(试行),如实进行自评,同时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1.《东阳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标准化建设清单》(试行)(附件2),并随附基本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2.《基地申报表》(附件3)或《营地申报表》(附件4);
3.申报项目基本情况及特色简介(基地1000字、营地1500字);
4.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文本资料、相关场景图片资料;
5.申报营地的须提供营地辐射式研学旅行线路设计方案、5分钟的营地微视频介绍资料。
(二)统一受理
申报单位统一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递交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标准化建设清单》《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等的纸质文本、电子文本各一式2份。
(三)现场踏勘
市教育局会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专业人员现场踏勘并作记录,其中对基地、营地安全保障的各项基本要求,作为现场踏勘核实的重点内容。
(四)会审评议
由市教育局会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召集相关部门业务科室和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会审,出具评审意见。
(五)认定公布
东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评定结果,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地营地项目名称、所属区域和详细地址、基地营地法人单位全称及法定代表人、基地营地具体开放时间及咨询服务电话等。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由市教育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发文公布。
三、关于复评事项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2025年对已公布为东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的所有单位开展一次复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东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复评申请表》(见附件5),对提交复评申请的相关单位市教育局会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照《东阳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标准化建设清单》组织专业人员现场踏勘复评,复评分低于总分60%等相关情况的启动自动退出机制,予以摘牌,且2年内不予重新评定。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复评申请,视为自动退出,予以摘牌处理。
四、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东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申报认定及复评工作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客观、如实、准确填写申报材料。在材料初审、现场踏勘、会审评议和公示环节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受理或认定。若发现相关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联系人:陈振跃(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86655172,电子邮箱:425779271@qq.com。
联系人:傅范臣(市文广旅体局规划建设科)
附件:附件1东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doc
附件2东阳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标准化建设清单(试行).doc
附件5东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复评申请表.doc
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