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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5-04-30 08:58:09 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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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4-30 08:58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的通知》(金政发〔2025〕1号),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加快打造新时代强市名城,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制定《若干政策》。

二、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2025年“8+4政策”继续保持整体框架不变,即“8个政策包+4张要素保障清单”。与前两年政策对比,政策包由原先“扩大有效投资”在首位改成了“强化科技创新”在首位,更加注重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财政继续加力,整个体系更加融合,同向发力,以政策一致性,推动部门联动、紧密协同,一切围着企业、群众转。东阳市《若干政策》,在保持“8+4”政策框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全面承接、应出尽出、能优则优”的原则,延续迭代上一轮政策优秀成果,确保省级、金华政策系统性、全方位承接落地,形成了强化科技创新、深化重点产业链培育、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国际陆港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八个领域共计44条政策。2025年共安排财政预算资金33.13亿元,较上年增加500万元。

(一)强化科技创新政策

1.专项资金奖励对象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国家、省级科技孵化器,以及通过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等。

2.鼓励企业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承担的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通过验收后,按国家、省立项补助金额的20%给予奖励。对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联动支持要求落实配套资金。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项目每年每项补助10万元,东阳市科技特派员项目每项最高补助8万元。

3.推动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具备产业支撑特征的科技基础设施和新质生产力场景应用项目落地建设,推进万卡算力集群东阳边缘节点建设,争创国家级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基地和应用示范场景。

4.见政策原文。

5.推动广厦大学、横影学院等本地高职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资源整合、目标协同,打造一批 “教科人”一体化应用场景。

6.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高层次人才建立双聘、双岗、双薪机制,对获批国家、省级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以及入选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的给予奖励,对引进海外工程师经认定的企业,给予补助。

7.见政策原文。

8.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标准见政策原文。

二、深化重点产业链培育政策

9.见政策原文。

10.聚焦化工、有色、建材、机械、汽车、纺织、轻工、医药等重点行业,全力推动“两新”政策举措加快落地。

11.完善数字核心产业体系,支持创建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和数字楼宇。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完善“规上企业数字化-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梯次培育体系,力争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水平稳步提升。

12.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雄鹰企业(含培育)、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的,给予奖励。

13.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见政策原文。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4.对月度升规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影视除外)企业,给予奖励,标准见政策原文。

15.迭代实施融资畅通工程,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用好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并扩展至中型企业,鼓励金融机构使用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支持有意向的上市公司或大股东回购和增持公司股票。将落实省促进企业融资奖励政策,对我市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予以奖励。

16.对营收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基于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开展信息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推广应用政策。

17.见政策原文。

(四)国际陆港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18.推进东阳国际物流港、东阳通航物流港、横店智慧物流产业园等重大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加快国际陆港物流园区开发建设,支持对在建和规划建设的集装箱港口按泊位数量、集装箱吞吐能力等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19.实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六五折优惠、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政策。

20.对横店通用机场改扩建、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运营向上争取省级补助奖金。对符合条件的航空基础设施项目和低空经济产业项目,积极申请纳入重大项目库,争取国家用地指标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通航企业和低空经济参与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

21.推进实施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新改建12.5公里、大中修100公里以上,实现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100%。

(五)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

22.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补助政策,持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提振汽车、家电、家居、手机等大宗商品消费,促进手机、智能穿戴等3C电子产品消费。积极开展家电、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提升家居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23.见政策原文。

24.见政策原文。

25.落实省《鼓励和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外资企业在我市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科研支持、税收优惠等帮扶政策。

(六)扩大有效投资政策

26.见政策原文。

27.争取“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各类上级补助资金,力争各类资金居金华前列。对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筹措落实配套资金。各类政策支持资金占金华份额不低于15%。

28.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投资,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实施细则。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专项支持中小民营企业项目建设。按照规定安排用地指标保障新质生产力方向中小企业需求。

29.做好全市重大制造业项目统筹保障,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保障。保障全市林地要素2000亩以上,争取省级统筹保障省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300亩以上。

30.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31.持续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和一般村建设。建设1条(2025年全市10条)年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

32.见政策原文。

33.见政策原文。

34.推动政策性银行安排一定规模的信贷资金重点支持县城城镇化建设,促进人口和产业加快向县城集聚。

35.落实2025年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省民生实事项目,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逐步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及居住证互认互通。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36.推进东磐山海协作百镇共建强基行动,促进两地产业项目交流合作,深化影视与文旅产业合作,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

37.见政策原文。

38.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

39.完善生育支持措施,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40.巩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成果,培育省一级幼儿园3所以上,持续推进“玩创教育”实践工作,打造学前教育金名片。推进浙江省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建设,继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41.坚持对商品房建设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出台东阳市优化房地产政策举措,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42.见政策原文。

43.见政策原文。

44.根据浙江省、金华市统一要求,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及时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内容同一项目(事项)符合多个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从优原则,不重复享受。本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如与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准。

解读机关: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王嘉豪

联系电话:86655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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