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002611286Q/2025-215530 | 发布机构: | 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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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25-05-14 16:21: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阳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5年版)
类型 | 一级 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备注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城区道路及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 一级区域:核心路段(8:00—21:00)小型车第一小时4元,超过 1 小时2.5 元/半小时;其他路段(8:00—21:00)小型车第一小时3元,超过 1 小时2 元/半小时;停车场小型车第一小时2元,超过 1 小时1.5 元/半小时,一天(24小计)最高收费不超过30 元。 二级区域:道路(8:00—18:00)小型车第一小时2元;超过 1 小时1.5 元/半小时;停车场小型车第一小时1元;超过 1 小时1元/半小时,一天(24小计)最高收费不超过30元。 三级区域:道路(8:00—18:00)小型车第一小时2元,超过 1 小时1 元/半小时;停车场小型车第一小时1元,超过 1 小时1元/半小时,一天(24小计)最高收费不超过30元。 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 (下列情况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在公共停车场停车不超过60分钟的;在市区道路收费停车泊位内停车不超过25分钟的;在未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的;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 | 东价〔2014〕47号 东价〔2016〕20号 | 市发展改革局 | 国资办 | 否 | 否 | 否 | ||
横店镇区道路及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一级区域(8:00—21:00):道路小型车第一小时3元,超过 1 小时2元/半小时;停车场小型车第一小时2元,超过 1 小时1.5 元/半小时,一天(24小计)最高收费不超过25 元。 二级区域(8:00—18:00):道路小型车第一小时2元;超过 1 小时1.5 元/半小时;停车场小型车第一小时1元;超过 1 小时1元/半小时,一天(24小计)最高收费不超过25 元。 三级区域(8:00—18:00):道路小型车第一小时2元,超过 1 小时1 元/半小时;停车场小型车第一小时1元,超过 1 小时1元/半小时,一天(24小计)最高收费不超过25 元。 大、中型车根据实际占用车位数,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 (下列情况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在公共停车场停车不超过60分钟的;在镇区道路收费停车泊位内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在未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的;执行公务或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军警车辆、制式执法车辆、环卫清运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 东发改价格〔2022〕8号 | 市发展改革局 | 国资办 | 否 | 否 | 否 | ||||
杭温高铁横店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小型车第一小时按每车次2元计收;1小时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每半小时1.5元;24小时内每车次最高收费不超过30元。 大、中型车根据实际占用车位数,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 (下列情况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执行公务或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军警车辆、制式执法车辆、环卫清运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 东发改价格〔2025〕1号 | 市发展改革局 | 国资办 | 否 | 否 | 否 | ||||
公立医疗机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 人民医院、中医院:就诊人员停放的车辆,凭当日有就诊记录的就诊卡或发票 3 小时内免费,超过后按每小时 3 元的标准收取,当日最高收费不超过 6 元。其他人员停放的车辆 1 小时内免费,超过 1 小时后按每小时 3 元的标准收取,1 日(以 24 小时计)内最高收费不超过 20 元。 妇幼保健院:就诊人员凭当日有就诊记录的就诊卡或发票3小时内免费,超过后按每小时3元收取。当日最高收费不超过6元。其他人员停放的车辆,15分钟内免费,计费开始后按每半小时2.5元收取。1日(以24小时计)内最高收费不超过30元。 妇幼保健院江北院区:就诊人员停放的车辆,凭当日有就诊记录的就诊卡或发票3小时内免费,超过后按每小时3元的标准收取。当日最高收费不超过6元。其他人员停放的车辆1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后按每小时3元的标准收取。1日(以24小时计)内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 | 东价〔2014〕9号 东价〔2014〕44号 东价〔2015〕20号 东发改〔2019〕38号 | 市发展改革局 | 市卫健局 | 否 | 否 | 否 | ||||
卢宅景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 第一小时免费,第二小时2元,超过两小时按1.5元/半小时收费。 (计费开始后第二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两小时以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超过15分钟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停车场一天(以24小时计)最高收费不超过30元;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免费;黄色牌照的机动车按收费标准加倍计收。) | 东发改〔2019〕36号 | 市发展改革局 | 市文广旅体局 | 否 | 否 | 否 |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二、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 城市住宅小区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管道燃气预埋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23元/平方米;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标准为:多层、高层1500元/户,城市居民住宅的排屋、别墅3500元/户;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凭相关部门有效证件按1000元/户收取改造费。 | 东发改〔2020〕10号 | 市发展改革局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否 | 否 | 否 | ||
三、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 | 旧区“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标准每户800元;新建“一户一表”收费标准每户1150元;非住宅用户根据国家有关定额按实结算;特困户“一户一表”改造收费可凭有关证明优惠30%收取。 | 东价〔2001〕32号 | 市发展改革局 | 市水务局 | 否 | 否 | 否 | |||
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15元/人·年。 | 东价〔2003〕24号 | 市发展改革局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否 | 否 | 否 | ||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费:实行一体化收运处置的,收费标准为不超过120元/吨或10元/桶(桶容积120升,下同);产生单位自行委托收运企业收运至处置企业的,处置收费标准为不超过70元/吨或6元/桶,运费自行协商。 其他垃圾处理费:实行一体化收运处置的,金华市区、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的收费标准为不超过180元/吨,兰溪市、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为不超过150元/吨。产生单位自行委托收运企业收运至处置企业的,处置收费标准为不超过90元/吨,运费自行协商。 | 金发改价格〔2023〕16号 | 金华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是 | 否 | 否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五、生猪定点屠宰收费 | 生猪定点屠宰收费由生猪定点屠宰服务费和屠宰人工费组成。生猪定点屠宰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屠宰人工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生猪定点屠宰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头32元。 | 东价〔2019〕2号 | 市发展改革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是 | 否 | 否 |
注:上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