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东阳市鼎虹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9;法定代表人:李炜,身份证号:330*************93)涉嫌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未能向当事人送达《东阳市鼎虹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鉴定意见书》,依据《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超过1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阳市鼎虹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鉴定意见书.pdf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