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 东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 机构负责人: | 马红斌 |
联系方式: | 0579-86655763 | 机构地址: | 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行政中心东楼4楼 |
办公时间: | 夏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冬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东阳市司法局是市人民政府的职能工作部门,主管全市的司法行政工作,内设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法制科)、复议应诉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政府法律事务科(执法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公证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九个科室及浙江省东阳市公证处、东阳市法律服务中心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发挥着普法与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援助等重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备案审核工作,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金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草案和金华市政府规章立法草案征求市政府意见的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等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