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783002611200X/2019-212860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日期: | 2025-08-28 |
| 文号: | 东自然资规〔2019〕170号 | 文件登记号: | -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调整东阳市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收费 标准》的通知
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号》公告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耕地占用税进行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东阳市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收费标准》重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15日
东阳市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收费标准
一、国有土地出让项目
耕地占用税45元/平方米(建设、未利用地除外)
耕地开垦费56元/平方米(含园地)
二、国有土地划拨项目
耕地占用税45元/平方米(建设、未利用地除外)
耕地开垦费56元/平方米(含园地)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建设用地除外)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 6.15元/平方米(建设、未利用地除外)
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 150元/平方米(建设、未利用地除外)
三、农村私人建房项目(含拆迁名义报批)
耕地占用税 22.5元/平方米(建设、未利用地除外)
四、农村村集体使用项目
耕地占用税45元/平方米(建设、未利用地除外)
耕地开垦费56元/平方米(含园地)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建设用地除外)
五、村留用地项目
耕地占用税45元/平方米(建设、未利用地除外)
耕地开垦费11.2元/平方米(含园地)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建设用地除外)
备注:1.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的耕地占用税按照上述标准的百分之六十执行。
2.符合耕地占用税减税、免税条件的用地单位,在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时予以减税或免税。如有疑问,请咨询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咨询电话:86924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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