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783002611200X/2004-00025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日期: | 2025-08-28 |
| 文号: | 东土资〔2004〕6号 | 文件登记号: | -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收回建设用地审批等权限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的工作要求,根据东政发(2004)7号《东 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切实做好开发区 (园区)整顿规范工作的通知》中“对下放的规划编制、规划管理、 土地征用、供地审批等权限应立即收回”的精神。决定收回建设用地 审批等权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止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二日的原土地管理局与经济开发区土 地规划局签订的委托书。
二 、收回“委托书”中下放的建设用地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让、转让、土地登记、土地监察等管理权限。
三、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征用、土地 审批、土地出让、土地登记、土地监察等均由本局统一管理。出让金 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一律上缴市政财专户。
东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四年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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