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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6期)

发布日期: 2025-09-04 17:28 来源: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在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有4批次抽检结果不合格,其抽样单编号分别:XBJ25330783303731073ZX、XBJ25330783303731085ZX、XBJ25330783303731081ZX、XBJ25330783303731087ZX、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东阳市西门菜场炳仙羊肉摊(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熟羊肉,胭脂红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东阳市江北小春熟食店(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酱鸭,日落黄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东阳市江北蔡晶羊肉摊(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熟羊肉,胭脂红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东阳市驰丰熟食店(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卤猪头肉,日落黄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一、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于2025年6月26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F20250770 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在售产品。

二、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于2025年6月2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F20250782 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在售产品。

三、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于2025年6月2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F20250778 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在售产品。

四、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于2025年6月2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F20250784 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在售产品。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4家经营主体,本局均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现场检查未发现对应不合格批次产品,责令当事人立即启动产品召回程序、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深入分析不合格原因(如原料采购、加工添加等环节)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相关条款规定,已分别对4家当事人依法立案调查。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行政处罚。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