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提高教研室教研员整体水平与能力,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促进教研室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学科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师德为先、勤绩兼顾、教研并重、突出能力。
二、选调范围
浙江省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三、选调岗位
高中段:英语、通用技术等学科教研员各1名
初中段:社会学科教研员1名
小学段:数学学科教研员1名
全学段:评价教研员1名。
四、选调基本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职称,教师资格证为相应或相近学科,从事相关学科教学或教研工作满6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 1日之后出生)。高中段特别优秀的教师,曾获国家级荣誉的、省基础教育成果奖或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主要完成者(个人排名前三)或正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具有较强的学科专业理论基础,教学经验丰富,曾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名师等综合荣誉或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等教学荣誉。具有教育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适当放宽以上荣誉要求为县市级。
(三)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研究及指导能力。近五年有地市级及以上获奖课题(主要参与者),或有教育教学文章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或获得地市级一等奖以上,并开设过地市级及以上的公开课、学科专题讲座。
(四)应聘人员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一)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二)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三)近五年年度考核有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档次的(除试用期不定档次外)或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四)曾因刑事犯罪受过处罚的;
(五)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调动的流程进行。
(一)公开报名
请于2026年7月 17 日前按要求填写完成《东阳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选调报名表》和《东阳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应聘人员信息表》,并发送至:181602834@qq.com。
同时将以下纸质材料交到市教育局人事科:
1.《东阳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选调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提交一份应聘岗位规划书(重点包括对岗位的认识、个人情况分析、职业目标和规划);
3.其他相关材料(能佐证本人各方面能力和水平的资料)。逾期未将报名表、信息表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或未将纸质材料提交的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查
由教育局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1.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分三项内容:一是个人陈述;二是评课;三是现场答辩,主要是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对教研工作的理解以及对未来教改方向的思考等三方面。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分低于7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考核
考核小组对面试人员的专业水平(教学、科研)进行全面评价,结合面试成绩得出综合考核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考核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调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经教育局党委研究确定后对拟选调人员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调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79-86688119
(三)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6655732、0579-86092196。
东阳市教育局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