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东秀服饰厂:
因本机关调查你单位涉嫌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一案时,你单位下落不明,用规定的各种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理告知书》,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告知书》(东人社理告字〔2026〕第000064号),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10日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理告知书》(东人社理告字〔2026〕第000064),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理告知书》(东人社理告字〔2026〕第000064).pdf
联系人:王莎丽、申屠渊
联系电话:0579-86631183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江滨北街18号社会治理中心3楼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0日
一审:王莎丽
二审:王巧慧
三审:张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