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阳市残疾人之家补助办法》(东残联〔2026〕3号)有关规定 ,对残疾人之家庇护对象自己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我市最低缴费标准给予60%补助,经残疾人之家申报、所在镇乡街道残联初审,市残联劳服所审核,现对发放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86015692。
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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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残疾人之家”2026年5至6月份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统计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