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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东阳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超比例就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8-04 来源: 东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字号: [ ] 浏览次数:

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政策,激励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浙江省残联等6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奖励办法(试行)》等3个办法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将开展2025年度东阳市各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补贴标准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除国家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之外的各类用人单位,对2025年度残疾人就业比例超过1.5%且安置我省户籍残疾人1人(需12个月在岗)以上的分散按比例就业单位,每超比例安置1人(自然人数),按我市上年度4个月最低工资标准9040元予以奖励。对2025年度残疾人就业比例超过25%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每超比例安置1人(需12个月在岗),按我市上年度1个月最低工资标准2260元予以奖励。

按比例就业用人单位申报的残疾人须已通过《残疾人按比例联网认证申办系统》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并经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未在《系统》中申报或未经审核确认的,不予奖励。

二、申报方法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采取邮寄或送达方式,向东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提交申请及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申报单位在职在岗残疾职工花名册;

3、申报单位在《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申办系统》申报认定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

4、申报单位每月计税工资申报表;

5、安置残疾人纳税人申请增值税退税声明(集中就业单位);

6、《东阳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报表》;

7、用人单位2025年度工伤参保依据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上门送达须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三、办理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邮寄材料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未申报的,视同放弃。

四、奖励发放方法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将有关资料送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审核,初审(复核)后经市残联审批确认,并按程序进行公示、报批。核发的补助资金,通过市财政支付平台拨付至申报单位银行账户。


邮寄地址:东阳市城南西路265号市残联208办公室市残疾人劳服所。

咨询电话:86015715、86015712。



东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2026年8月4日


附件下载:东阳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报表.wps

用人单位2025年度就业残疾职工花名册.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