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是全省企业事业独立法人单位(宁波市除外)。需要具备的条件是项目已列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具备法人资格,且资产、信用状况良好;申报单位具有项目实施条件和管理能力。办理程序:①单位申报,填写有关计划项目申请材料;②逐级上报,经省有关部门和市科技局初审汇总,报省科技厅;③省科技厅审核,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报科技部;④由科技部审批立项下达计划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