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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330783220-001-2008-00000 文件编号
关键词 公开日期 2008-06-20
内容描述 机构简介
  机构名称: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   行政中心7楼
  邮编:   322100
  公开电话:   0579-86655219
  监督电话:   96310
  电子邮件:  
  网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起草并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主管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相对集中的下列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三)实施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管理和调度指挥,组织开展阶段性集中统一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四)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业务培训,负责城市管理案件的信访、投诉、申诉、调解、处理工作。
  (五)负责城市市容管理工作,制订城市容貌标准,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负责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对户外广告、霓红灯、标示牌、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等设置的审批和综合管理;负责对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因建设等特殊需要,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临时堆物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在城市建筑物和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临时占道的定点审批管理。
  (七)组织实施对犬类的管理和人力车营运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组织开展街道、住宅小区环境的考核评比工作,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九)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制订年度“创建”计划和目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做好创建文明城镇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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