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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330783220-001-200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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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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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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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0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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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描述 |
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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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地址: |
行政中心7楼 |
| 邮编: |
322100 |
| 公开电话: |
0579-86655219 |
| 监督电话: |
96310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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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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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起草并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主管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相对集中的下列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三)实施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管理和调度指挥,组织开展阶段性集中统一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四)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业务培训,负责城市管理案件的信访、投诉、申诉、调解、处理工作。
(五)负责城市市容管理工作,制订城市容貌标准,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负责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对户外广告、霓红灯、标示牌、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等设置的审批和综合管理;负责对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因建设等特殊需要,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临时堆物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在城市建筑物和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临时占道的定点审批管理。
(七)组织实施对犬类的管理和人力车营运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组织开展街道、住宅小区环境的考核评比工作,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九)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制订年度“创建”计划和目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做好创建文明城镇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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