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单位预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东阳市审计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东阳市审计局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提出审计机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研究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党中央、省委、金华市委、市委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及审计结果运用有关事项等。

2.负责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省、金华市和本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4.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和金华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纪委市监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有关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5.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金华市和本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级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6.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市属国有(集体)企业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7.组织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依法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开展对全市重大项目稽查工作。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9.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0.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承担审计署、省审计厅、金华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13.委托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14.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东阳市审计局预算包括:办公室、法规审理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科、企业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

二、2024年东阳市审计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阳市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800.71万元。

(二)关于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800.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73万元,增长2.5%,主要是数据分析室预算收入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0.71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800.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73万元,增长2.5%,主要是数据分析室预算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6.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9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76.20万元,占72.0%;日常公用支出92.13万元,占11.5%;项目支出132.39万元,占16.5%。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0.7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00.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6.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97万元。

(五)关于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0.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73万元,增长2.5%,主要是数据分析室预算支出拨款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6.42万元,占8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88万元,占9.5%;卫生健康支出25.44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52.97万元,占6.6%。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15.22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在职行政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工会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50万元,主要用于数据分析室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95万元,主要用于中介审计委托业务费,内审人员业务培训费,基建审计业务差旅费、办公费、劳务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管理(项)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协助上级安排的审计项目差旅费等费用、审计业务宣传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70万元,主要用于数据分析室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及信息化运行维护。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9.79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4.90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1.19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的慰问及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3.34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2.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8.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6.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92.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审计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几年东阳市审计局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及兄弟单位交流工作的餐费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东阳市审计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13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02%,与上年基本一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东阳市审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7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审计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东阳市审计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5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32.39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款)审计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款)审计管理(项)指反映审计部门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公告、宣传、教育、职称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审计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符合领取定期生活补助条件的“两参”人员生活补助。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踪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