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镇编制了《马宅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马宅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马宅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马宅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东阳市马宅镇政府路3号马宅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夏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9-86480997
传真号码:0579-86480997
互联网联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意见建议。该平台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zjysqgk.zj.gov.cn/ysqgkqt/ysqgk/front/showzdqh.do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本单位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遵照上级行政机关部署,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内容。
1.领导及分工;
2.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3.政策文件及解读
4.政府工作报告;
5.发展计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6.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7.人事任免;
8.工作动态;
9.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马宅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政府信息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的要求,当前政府信息按照组配分类和政务“五公开”进行编排。其中,组配分类有“法规文件、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年度工作报告、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能、政府领导及分工、组织机构、办公室文件、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预算、决算报告、人事任免”等内容;政务“五公开”分类有“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信息内容。
信息公开目录以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区来展示相关内容。检索区分别提供全站搜索和关键字、全部、标题、索引号、文号、正文、发布机构、日期等精准检索2种方式;目录区显示索引号、标题、发布单位、发布日期等内容。具体信息编排包含了索引号、主题分类、发布机构、文号、公开日期、正文等内容。
(四)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镇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http://www.dongyang.gov.cn;指定地点为:马宅镇365便民服务中心,公开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夏令时 14:00-17:30,冬令时 13:30-17:00,联系电话:0579-86017252。
本镇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五)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马宅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79-86017252,传真号码:0579-86480997,通信地址:马宅镇马宅村,邮政编码:322125。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第十三、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东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东阳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也可以在办理机构处领取。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1)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可以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打印《申请表》,网址:http://hd.jh.jinhua.gov.cn/trsapp//add.html?appId=109&groupId=1678&isNeedTheme=0&flag=0。
(3)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四)申请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该信息载体的提示。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东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东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六)提出申请
向本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东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申请人可以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打印《申请表》。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马宅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镇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七)申请处理
1.本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镇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本镇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本镇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八)收费情况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 本机关可以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三、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和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镇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举报。
(二)申请人认为镇人民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