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05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名称:东阳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市行政中心大楼19楼

联系电话:0579-86655782,传真号码:0579-8665578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令时)、8:30-11:30,13:30-17:00(冬令时)

互联网联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意见建议。该平台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卫生健康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市府办编制的《东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政府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局领导及分工;

2.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能;

3.规范性文件、其它依法需公开的文件;

4.统计年报、计划总结;

5.部门预决算等财政信息;

6.干部人事任免信息

7.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东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市卫生健康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http://www.dongyang.gov.cn/;指定地点为: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个人和单位可以通过政府网站和到指定地点阅览我局政府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公开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我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编排体系 

当前政府信息按照组配分类进行编排。组配分类有机构信息、工作动态、财政信息、人事信息、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重大建设项目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向社会公布。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受理机构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东阳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6655783,传真号码:0579-86655782,通信地址: 东阳市行政中心大楼19楼,邮政编码:3221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令时)、8:30-11:30,13:30-17:00(冬令时)。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第十三、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东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东阳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也可以在办理机构处领取。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1)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网址:https://zjysqgk.zj.gov.cn/ysqgkqt/ysqgk/front/showgradd.do?deptid=330783ZF020500&deptname=%E5%B8%82%E5%8D%AB%E7%94%9F%E5%81%A5%E5%BA%B7%E5%B1%80&city=%25E9%2587%2591%25E5%258D%258E%25E5%25B8%2582-%25E4%25B8%259C%25E9%2598%25B3%25E5%25B8%2582,填写后提交即可。

(3)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四)申请处理

我局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五)收费情形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费。

四、监督和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申请人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