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2-11-17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交通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网站地址为http://www.dongyang.gov.cn/col/col1229303757/index.html

指定地点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6691792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范围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三)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交通局办公室(信息公开办)。

公开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冬令时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79-86691792,传真号码:0579-86691792。

通信地址:东阳市人民路220号交通大厦四楼,邮政编码:322100。

(四)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或直接在附件中下载。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zjysqgk.zj.gov.cn/ysqgkqt/ysqgk/front/showgradd.do”上直接填写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东阳市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五)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通知补正时间为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我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六)收费情况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收费标准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三、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监察局举报。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6655263,通信地址:行政中心9楼,邮政编码:322100。

市监察局联系电话:0579-86655368,通信地址:行政中心13楼,邮政编码:322100。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