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08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东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工作机构名称:东阳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冬令)/14:00-17:30(夏令)(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东阳市江北行政中心16楼

联系电话:0579-86188711

传真号码:0579-89322611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东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东阳市政府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网上公开地址为东阳市政府网,地址为:http://www.dongyang.gov.cn,东阳市医保局。

指定地点为:东阳市医保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6188711。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信息名称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发布单位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东阳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

(3)发布单位

东阳市医疗保障局。

本机关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检索区提供关键字、日期、公开类别、索引码等多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名称、生成日期、公开方式等项目内容。索引码是公众获取本机关信息原文的号码;名称是本机关信息原文的主标题;生成日期是本机关信息的发布时间;文号是本机关信息的发文编号。组配分类有机构信息、工作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等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东阳市医保局,联系电话:0579-86188711,传真:89322611,通信地址:东阳市行政中心16楼,邮政编码:322100。

       办公时间(根据市政府通知作适当调整):夏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东阳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

(1)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网址:http://zjysqgk.zj.gov.cn/ysqgkqt/ysqgk/front/showgradd.do?deptid=330783ZFB30100&deptname=%E5%B8%82%E5%8C%BB%E7%96%97%E4%BF%9D%E9%9A%9C%E5%B1%80&city=%E9%87%91%E5%8D%8E%E5%B8%82-%E4%B8%9C%E9%98%B3%E5%B8%82,填写后提交即可。

(3)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字样。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五)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本机关可以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六、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公开办)举报。

东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办)联系电话:86655263,通信地址:东阳市政府大楼9楼,邮政编码:322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