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区域基本情况... 1
一、自然条件... 1
二、社会经济条件... 2
三、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4
第二章 新一轮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过程... 6
一、新一轮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6
二、新一轮规划编制的过程... 7
第三章 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9
一、上一轮规划各项指标执行情况分析... 9
二、上一轮规划实施的效果评价... 12
三.上一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3
第四章 新一轮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和方法... 14
一、新一轮规划编制的观念更新... 14
二、新一轮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 15
三、新一轮规划编制的方法... 15
第五章 新一轮规划的基础数据... 18
一、土地基础数据... 18
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 18
第六章 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战略及目标... 20
一、东阳市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分析... 20
二、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和区域功能定位... 21
三、东阳市社会经济总体发展目标... 22
第七章 规划期间土地供需状况分析... 24
一、土地供给形势分析... 24
二、土地需求形势分析... 25
三、土地供需平衡和耕地占补分析... 26
第八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情况说明... 28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原则... 28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依据... 28
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方法... 29
第九章 规划供选方案的论证和评价... 31
一、规划前期方案... 31
二、规划大纲方案... 32
三、本次规划方案... 32
第十章 上级规划要求落实和规划基期年后执行情况... 35
一、上级规划下达指标... 35
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落实情况... 35
三、规划基期年后的执行情况... 36
第十一章 规划预期效益及可行性分析... 38
一、规划实施预期效益... 38
二、规划实施可行性分析... 39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问题说明... 40
一、各类规划衔接情况说明... 40
二、村庄集聚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情况说明... 41
三、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说明... 43
四、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分解情况说明... 44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说明... 48
六、规划数据毛面积、净面积问题... 48
第一章 区域基本情况
东阳市为金华市辖县级市。位于浙江省中部,金衢盆地东缘,浙东丘陵西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20°04′17″~120°44′03″,北纬28°58′08″~29°29′55″之间。东与新昌县相接,东南与磐安县、永康市连壤,西与义乌市毗邻,北与嵊州市、诸暨市交界。境内东西长64.5公里,南北宽58.7公里,行政辖区面积1746.87平方公里。
2005年全市常住人口89.93万人,户籍总人口79.77万人,外来人口20.16万人,城市化率为48%。
一、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
东阳市境内以丘陵山地为主,丘陵面积占54.19%,低中山占14.96%,平原占30.85%。整个地势东高西低,山脉向西南开口形成“ョ”字型展布,东南支为大盘山余脉,西北支为会稽山的南部余脉,东北支为会稽山与大盘山脉的过渡山体,中支山脉从东向西,将东阳分成南北两片,成为东阳南、北两江的分水岭。山脉间分布着河谷平原与盆地,北部为河谷冲积平原,南部为由南马、画水等盆地构成的串珠状盆地。
2、气候条件
东阳市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光热条件优越,雨量充沛,春季回温较早,雨热同步,秋季温光互补,冬夏长,春秋短,四季分明。年平均日照1709小时,年总辐射在409.6~460.5千焦耳/平方厘米,年平均气温15.1~17.4℃。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自东向西为27.2~29.5℃,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8.0~41.1℃;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为2.9~5.1℃,年极端最低气温在-14.2~-10.2℃。≥10℃年活动积温5310℃,无霜期255天。年平均降雨量为1196.1毫米,降水主要集中在3—10月,占全年降水量的77%。由于季风气候的不稳定性,东阳市灾害性天气主要有伏秋干旱、暴雨、热带风暴和冰雹以及低温冻害等。
3、土壤资源
东阳市土壤类型丰富,共有红壤、黄壤、岩性土、潮土、水稻土五个土类,十个亚类,三十六个土属,八十九个土种。其中红壤土类面积最大,占土地总面积的61.2%;水稻土次之,占17.92%;黄壤土类、岩性土类、潮土类面积较小,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5.67%,3.14%和1.36%;其它包括居民点、工矿、河流、塘、溪、水库及道路面积,占10.79%。成土母质为残积、坡积物、洪积物和冲积物。土壤偏酸缺磷少钾,全市水田酸性土壤占96.85%,PH< 5 .5的强酸性土壤占23.21%,速效磷低于10ppm的水田占59.89%,速效钾在100ppm以下的水田占62.48%。
4、植物资源
东阳市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主要种子植物134个科千余种,杉、松、梓、樟、荷、栎、楝等为常见乔木,其中香樟、榧树、鹅掌揪、檫木、银杏列为国家保护树种。
5、矿产资源
东阳的自然资源丰富,已发现和探明的矿产有金、银、铜、铀、莹石、钾长石、花岗石等20多种。其中莹石2亿吨,钾长石1.5亿吨,花岗石l万立方米,可采储量很大。铀矿是华东地区八大铀矿之一。
6、旅游资源
东阳素称“歌山画水”之地。境内有三都胜境——屏岩洞府、落鹤山、社姆山等省、市级风景名胜区30多处;有恐龙化石、新石器、五代婺窖等古遗址;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卢宅,为江南最大的明清古建筑群,被称为“中国民间故宫”;横店影视城拥有秦王宫、清明上河图、广州街、香港街、古民居等10大影视拍摄基地,被誉为“东方好莱坞”。 东阳市山水旅游、历史文化旅游、影视旅游等旅游资源丰富多彩。
二、社会经济条件
1、农业
东阳是浙江省农业高产区之一,长期以来种植业以粮食作物为主,畜牧业以生猪饲养为主。东阳农村特产丰富,主要有火腿、药材、茶叶、席草等。元胡、白术、芍药、贝母四大药材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其中元胡产量居全国之最。近年来东阳市加大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基本形成了席草、茶叶、木线、中药材、香榧、火腿等六大特色农业支柱产业,农林牧渔全面发展。东阳火腿加工业已有1200多年的历史,素有“金华火腿出东阳”之称。东阳是全国重点产茶市及最大的草席生产基地。林业经济比较重要,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市)”和“中国香榧之乡”。千祥中药材市场也是全国十大中药材市场之一。
2、工业
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势头迅猛,逐步形成了以磁性电子、医药化工、针织服装、工艺美术、建筑建材等为五大支柱的产业结构,并涌现出横店集团、广厦集团、浙江莹光化工有限公司等一批规模企业。工业产品中,磁性材料、医药化工中间体、皮具、木线、扬声器等市场占有率高,是全国最大的生产基地之一,尤其是磁性材料占国内市场70% 以上。东阳横店被誉为“中国磁都”和“中国箔王”;东阳的氟化工是浙江省三大生产基地之一。东阳也是浙江医药工业大市,位居全省第三。
3、基础设施
东阳市市区距杭州164公里,距宁波168公里,距浙赣线义乌铁路站18公里,距民航义乌机场25公里,交通四通八达。金(华)甬(宁波)高速和在建的诸(暨)永(嘉)高速公路在东阳境内纵横交错。东(阳)永(康)二线,东(阳)嵊(州)线、东(阳)义(乌)线等高等级公路已全部建成,全市已基本形成半小时交通圈。通讯网络初步现代化,乡镇全部实现交换程控化,正着力创建省“信息化市”;电力供应充沛,市域供电有220KV变电所两座,110KV变电所三座,35KV变电所多座。已建成的小水电装机容量4.43万千瓦。电网调试实现自动化,被国家电力部授予农村电气化县(市)。
4、经济发展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东阳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乡面貌大为改观,人民生活水平已由温饱迈向小康。200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9.84亿元,同比增长12.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1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90.5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60.12亿元,第一、二、三产业比例为5.74:56.65:37.61。全市人均GDP达20089元,同比增长11.6%。全市财政总收入13.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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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上年增长18.87%;地方财政收入7.29亿元,比上年增长40.3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4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903元;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8.47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1.08亿元。2005年综合实力名列全国百强县市第59位。
三、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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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土地资源和土地利用特点
1、生态区位重要
东阳市在浙中地区的生态区位较为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风景名胜保护区分布较广,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全市林业用地总面积的38%,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方面具有十分显著的生态价值。
近年来,东阳市依托山水资源、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文化生态旅游,农家特色餐饮、森林旅游观光、水果品尝休闲、特种水产垂钓等各种乡村旅游项目和休闲基地日益增多,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生态经济活力显现。
2、建设用地增长较快
东阳市2005年建设用地面积为20216.0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1.57%,比1996年增加4587.21公顷。按照户籍人口计算,人均建设用地也呈现明显的增长态势,由1996年人均建设用地201平方米上升到2005年的253平方米。随着全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还会进一步增大,建设用地供求矛盾比较突出。
3、农业多种经营颇具特色
东阳不仅是浙江省粮、油高产区之一,而且农业多种经营颇具特色,茶叶、生猪、果品、中药材、席草、香榧、青枣、毛竹、油茶等产业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元胡、白术、芍药、贝母四大药材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其中元胡产量居全国之最;千祥中药材市场是全国10大中药材市场之一。东阳也是全国重点产茶市和全国最大的草席生产基地,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市)”和“中国香榧之乡”。
4、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居中
2005年东阳市已利用土地为171476.15公顷,土地利用率高达98.16%。全市地均国内生产总值9.15万元/公顷,地均工业增加值2.19万元/公顷,地均财政收入0.79万元/公顷,地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4.07万元/公顷,在金华市各县市中大多居于中等水平。一般高于磐安县、浦江县、武义县和兰溪市,但与金华市区、义乌市、永康市有较大差距。
5、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
东阳市的耕地主要分布于两江沿岸的平原、盆地和低丘岗地上,林地集中分布于东南和东北部山区;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吴宁—巍山平原区和南马—横店—湖溪盆地;交通用地沿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网状构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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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1、建设用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
全市适于耕作和开发建设的土地集中在有限的河谷平原地区。东阳市经济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建设用地和工矿用地需求不断增加,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供给的矛盾日益突出。
2、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难度越来越大
2005年东阳市人均耕地仅0.51亩。目前土地整理工作基本完成,今后补充耕地的主要途径为农村居民点复垦、黄土丘陵区的土地开发。东阳市平原地区的耕地后备资源已经非常有限,开发难度也越来越大。
3、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
由于丘陵山地区面积较大,东阳市农村居民点分布具有如下特点:
(1)平均规模小,自然村分布分散;
(2)农村居民点占地大,人均用地指标偏高;
(3)村庄布局较为混乱,居住环境质量不理想。
4、土地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较大压力
东阳市近年来生产和生活的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增加,尤其是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相对滞后,农村养殖业引起的水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比率低。此外,受筑路、采矿、采石、水利建设、挖坡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水土流失及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第二章 新一轮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过程
一、新一轮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1)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是在1998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规划自实施以来,在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全市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提供了有力的土地保障。然而,由于受当时的环境和条件限制,对于进入21世纪以来的社会经济发展缺乏超前的预见性,规划制定的土地利用、开发和整理指标许多已经超额完成。随着浙江省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确立,东阳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现代化建设的新目标,工业化正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与用地需求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与此同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也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原规划中的许多内容已经不符合现实情况需要,如果不进行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土地利用和管理将缺乏科学的依据。
(2)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加入WTO 以后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强,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和浙江省“八八战略”的实施,给东阳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全新的机遇和挑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区域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战略部署和行动指南,应当走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前面。
(3)东阳市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协调好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需求扩大的矛盾,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通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保证东阳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4)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在积极发挥市场机制对于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的基础上,还需要加强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我国政府已经赋予了土地管理部门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任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龙头,也是防止土地市场机制失灵和土地利用外部经济负效应产生的有效工具。为此,按照国土资源部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组织编制东阳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新一轮规划编制的过程
《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工作起步较早。2004年,东阳市国土资源局就联合浙江大学土地科学与不动产研究所成立了以东阳市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课题组,确定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案,并开展了相关资料收集和调查研究工作。
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采取“三上三下”的工作程序:
一上,上报规划前期研究成果;一下,省国土厅审查规划前期研究成果,布置规划大纲编制任务。
二上,上报规划大纲;二下,省国土厅审查规划大纲,布置规划方案编制任务。
三上,上报规划方案;三下,省人民政府审查和批准规划方案,开始实施规划。
《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工作,2004年8月就开始按照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准备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3]34号)的要求确定的规划编制的总体工作方案,布置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行资料收集和调查,开展了新一轮规划的各项专题研究。
2005年5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清查、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对《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工作计划进行了调整,重点进行《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前期工作研究。2006年6月完成了《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前期工作成果。
《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前期工作成果,主要包括:
1、专题研究报告(5个)
(1)东阳市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
(2)东阳市土地利用需求量预测;
(3)东阳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
(4)东阳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
(5)东阳市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研究;
2、《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前期工作研究(总报告);
3、《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前期工作研究工作报告。
2006年12月《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前期工作成果经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审查通过,进入《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编制阶段。2007年12月完成了《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初稿,经过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和东阳市各个部门审查,基本同意规划大纲提出的规划用地方案。2008年6月上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审查批准了《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
2009年8月,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正式开展《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方案编制。
第三章 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东阳市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依照国务院和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东阳市人民政府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织和开展《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编制的,并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一、上一轮规划各项指标执行情况分析
1、上一轮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东阳市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1996年为基期,2010年为规划期。其中:1997-2000年为近期,2001-2010年为远期。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是:至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28420.77公顷;规划期内控制耕地减少量2593.17公顷,其中建设占用720公顷,其它为1873.17公顷;规划期内耕地增加量为1001.1公顷,其中土地开发占594.43公顷,土地整理占406.6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5511公顷,保护率为84.99%。
东阳市1999年至2000年通过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及规划修编,全市划定规划建设空间4326.94公顷。其中建设留用地824.87公顷,待置换用地3502.07公顷。
东阳市1996-2005年用地结构的变化,从总体上看,土地利用率得到明显提高。农用地净减少6801.78公顷,建设用地净增加6981.26公顷(表1)。
表1 东阳市1997-2005土地利用结构变化
单位:公顷
地 类 | 1996年 | 增加 | 减少 | 净变化 | 2005年 |
|
面积 | 面积 |
|
农用地
| 合计
| 155806.69
| 7732.94
| 14534.72
| -6801.78
| 149004.91
|
|
耕地 | 30015.96 | 3120.36 | 2916.36 | 204.00 | 30219.96 |
|
园地 | 7041.60 | 2293.71 | 19.68 | 2274.03 | 9315.63 |
|
林地 | 111550.28 | 525.55 | 9877.21 | -9351.66 | 102198.62 |
|
牧草地 | 299.23 | 0.00 | 299.23 | -299.23 | 0.00 |
|
其他农用地 | 6899.62 | 1833.32 | 1462.22 | 371.10 | 7270.72 |
|
建设用地
| 合计
| 13953.58
| 13511.79
| 6530.53
| 6981.26
| 20934.84
|
|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 小计 | 9834.82 | 4403.96 | 6425.04 | -2021.08 | 7813.74 |
|
城镇用地 | 2138.34 | 6916.24 | 1248.89 | 5667.35 | 7805.69 |
|
其中 | 城市 | 903.70 | 2898.55 | 0.00 | 2898.55 | 3802.25 |
|
建制镇 | 1234.64 | 2768.80 | 0.00 | 2768.80 | 4003.44 |
|
|
农村居民点 | 6340.43 | 2041.76 | 2551.28 | -509.52 | 5830.91 |
|
独立工矿 | 1356.05 | 1608.77 | 2632.35 | -1023.58 | 332.47 |
|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 1614.41 | 82.63 | 4.55 | 78.08 | 1692.49 |
|
特殊用地 | 192.04 | 207.15 | 11.39 | 195.76 | 387.80 |
|
交通运输用地 | 488.13 | 1707.65 | -0.09 | 1707.74 | 2195.87 |
|
水利设施用地 | 1824.18 | 947.59 | 82.16 | 865.43 | 2689.61 |
|
未利用地
| 4927.03
| 2733.07
| 2912.55
| -179.48
| 4747.55
|
|
合计
| 174687.30
| 23977.80
| 23977.80
| 0.00
| 174687.30
|
|
3、规划实施情况的“四查清、四对照”分析
东阳市2005年末建设用地规模实际达到20934.84公顷,较1996年东阳市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3953.58公顷扩大了6981.26公顷,超过了上一轮规划2010年规划目标的建设用地总面积(14338.4公顷)。其中,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超过2010年规划用地面积的39%,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规模也分别达到了2010年规划用地面积的86.02%和83.12%。
东阳市1997—2010年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824.87公顷,其中追加指标为104.87公顷,远不能满足东阳市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建设用地的指标来源主要是通过土地整理新增加耕地后获取的折抵指标。到2005年,东阳市通过土地整理获取的折抵指标累计达1439.81公顷。
东阳市1997年~2004年东阳市实际使用建设留用地813.76公顷,使用待置换用地1413.62公顷,建设占用耕地面积达2227.38公顷,占规划建设空间用地总指标的51.5%,其中待置换用地结余2088.45公顷,占规划待置换用地总指标的59.63%;建设留用地(即计划指标)结余11.11公顷,占建设留用地规划总指标的1.35%(表2)。
表2 东阳市1997-2004年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情况
镇(乡) | 建设留用地(公顷) | 待置换用地(公顷) |
变更后建设留用耕地原指标 | 执行情况 | 剩余 | 待置换耕地变更后指标 | 执行情况 | 剩余 |
东阳市合计 | 824.87 | 813.76 | 11.11 | 3502.07 | 1413.62 | 2088.45 |
(2)对照、查清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数量
东阳市的建设用地仍然存在着一定的挖潜空间,根据2005年的东阳市存量土地核查,东阳市拥有空置土地492.37公顷,其中闲置土地416.75公顷,空闲土地75.62公顷;拥有批而未供土地26.05公顷。
东阳市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始终把耕地保护作为土地管理工作的中心,耕地占用要求达到占补平衡。东阳市2005年底实际耕地面积为30219.96公顷,较上一轮规划确定2010年耕地保有量28420.77公顷多1799.19公顷。
东阳市2005年底实际耕地面积为30219.96公顷,比1996年东阳市耕地面积30015.96公顷,净增加204.00公顷。其中,累计增加耕地3120.36公顷,包括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1994.32公顷和复垦增加有效耕地114.55公顷,土地开发增加有效耕地1011.49公顷。累计减少耕地2919.36公顷,其中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688.98公顷,建设占用减少耕地2227.38公顷。
东阳市上一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25511公顷,根据浙土资函[2001]111号委托衢州市衢县代保基本农田666.67公顷,2005年实际划定基本农田25118.97公顷,100%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从东阳市的土地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分析,东阳市土地管理执法比较严格,1997—2004年累计发现违法侵占耕地3004件,全部依法进行了及时处理。
东阳市2005年有未利用地4747.55公顷,其中,河流水面1611.37公顷,荒草地等自然保留地3122.16公顷,滩涂沼泽14.01公顷,尚有一定数量的后备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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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一轮规划实施的效果评价
(1)通过对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供给的严格审批管理,确立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权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批准使用和供应土地”,使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在土地利用过程中能够具体实施。
(2)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对耕地保护情况进行考核和管理,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有效地补充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基本上保障了粮食安全。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依据,土地利用规划的总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相一致,基本上满足了社会各行各业的用地需求。通过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有力地促进各业之间、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
(4)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合理调整,促进了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中心城镇和经济园区建设,促进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中心城市的区域核心功能明显增强。
(5)通过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范土地市场,积极引进和合理使用市内外、省内外和国内外资金,促进土地、劳力和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提高了土地资产价值。
(6)通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把土地利用方案落实到具体的空间,并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和要求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强化了经济发达乡镇对于土地资源稀缺性的认识,促进了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之间的区域联合,并加快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利于精简机构和缩小地区发展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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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全市经济发展的活力估计不足,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太少,脱离了东阳市的实际。
(2)建设留用地分配与优势区位率先开发不协调。出现了建设需要占用的地块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规定不能占用,而预留的建设用地、待置换用地却长期待而不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的衔接问题也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3)土地开发整理目标对于可持续发展观念贯彻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地方为了增加耕地,获得建设用地折抵指标,毁林开荒。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主要是以行政手段为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上级规划主要是对下级规划的指标控制,没有很好地吸纳下级政府的发展设想,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土地利用的意见;而下级规划重在对上级规划的指标落实,而没有认真探讨土地合理利用的最佳途径。
(5)规划方案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差。项目用地选址经常导致规划频繁调整,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受到损害。
第四章 新一轮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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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一轮规划编制的观念更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宏观调控、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前提,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
东阳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开展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规划观念、思路和方法上需要进行积极的创新。
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东阳市行政区域内全部土地利用在时间和空间上所做的总体布局和统筹安排。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战略性、区域性和综合性,其主要功能包括:
(1)土地利用供求平衡的工具。对土地市场进行分析、预测和调节,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2)土地利益合理分配的手段。规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协调各业用地矛盾。
(3)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区域竞争力提高的措施。通过土地合理出让,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先进生产力因素。
(4)土地利用的行动指南。通过土地评价进行土地利用方案的优化选择,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5)社会公众参与的平台。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总结群众集约用地经验,集中群众智慧,调动群众科学用地、合理用地、节约和集约用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变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监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落实。
(6)土地科学管理的龙头。通过土地用途管制,维护土地利用的市场秩序,保护好生态环境,杜绝资源浪费,促进效益、效率、环境和公平的辨证统一,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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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一轮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
东阳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通过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认真吸取过去的成功经验和教训,以新近开展的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和变更调查为基础,从东阳市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要出发,认真开展土地利用合理性评价和土地利用方案优化选择,经过广泛的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而编制完成。
东阳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包括:
(1)深入开展土地利用调查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调查,明确土地利用的方向和目标。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在论证各规划目标的基础上,以规划目标为导向,以不同的导向为设计的原则,进行方案设计,认真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进行方案比选,确定土地利用规划初步方案。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相衔接。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方法,采用领导决策和部门协调论证相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和公众参与讨论相结合,常规方法与信息系统技术应用相结合。
(5)努力提高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形成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
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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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一轮规划编制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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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域土地供需平衡法
区域土地供需平衡法,是在对于区域土地开发利用潜力和各部门、行业用地需求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正确处理好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供给的矛盾,处理好土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的矛盾,通过统筹考虑,综合平衡,确定区域土地利用的最佳用地结构,并将其落实到具体地理空间的方法。
图1 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
区位分析法,也可以称为土地资源因地制宜配置法。它是在认真做好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生产布局原理进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即:将农业用地布局到生态环境最适宜农业生物生长和繁衍的地方;将工业布局到生产成本最低的地方,将服务业布局到经营利润最大的地方,把城镇建设在集聚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最为显著的地方。城镇体系按照区域经济空间组织原理进行规划和布局,使其层次结构合理,中心与腹地关系密切,不同规模的城镇能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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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系统规划法
系统规划法,是根据运筹学的原理与方法,运用数学模型为规划工具,来进行土地资源合理分配的一种方法。其主要是通过目标函数的建立,确定区域土地利用的主导方向;通过对于各业用地的数量关系、土地供给的限制条件的分析,建立约束条件方程。然后,进行数学求解来得到土地利用的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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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行性研究法
可行性研究是最早用于区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一种技术经济方法,后被广泛用于投资项目评估。其关键是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进行土地利用方式的合理性分析,通过项目经济评价,论证其技术上的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和社会可接受性,最后根据土地利用开发的期望效果比较分析,进行规划方案选择和行动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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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众参与法
公众参与法,是一种合作型规划的方法,或者是一种“冲突——协调”型规划方法。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不仅是调控土地利用,更是协调公众在土地利用上的利益。公众参与不是为了提供信息资料,还要参与规划目标、指标的确定、规划方案的拟订、协商和决策。通过规划过程中的自由讨论、协商和集体决策,使规划方案能够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的同时,使各自的利益最大化。公众参与规划的方法多样,可以采用头脑风暴法等定性的方法,也可以运用风险决策等数量方法来进行。
东阳市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注意分析上述各种方法的优势和应用限制条件,通过对这些方法的综合运用,使之能够取长补短,相互对比,相互验证。
第五章 新一轮规划的基础数据
一、土地基础数据
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数据是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东阳市数据和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进行调整、转换和认定的。其依据是《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号文件)和《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审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80号文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分类转换工作结合“四查清、四对照”的要求,外业调查与内业处理相结合进行。通过全国第二次土地详查东阳市数据和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叠加分析得到工作底图,外业人员利用工作底图对2008年二次详查和2005年更新调查不一致图斑逐个进行实地调查,对有变化的地块进行实地对照、记录、绘制草图,确定地块的位置、不一致原因、转换类型和面积等,然后根据外业调查成果进行内业处理,对2008年全国第二次土地详查东阳市数据进行归并、修正、补充调查及完善等分类转换,最后获得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状数据。
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确认表见附表2。
东阳市各个乡镇、街道规划基数汇总表见附表3。
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
为保证《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用的经济社会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历年东阳市统计年鉴数据,包括人口、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城镇化水平等数据,用于分析东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情况和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二是采用主管部门核准、权威部门确认的资料数据;三是对不能直接获取的数据,以统计数据和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基础,根据相关数据的数量关系合理推算得到;或以实际调查为基础,通过归纳分析得到(表3)。
表3 2005年东阳市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类别 | 指标 | 项目 | 指标 |
人口总规模(万人) | 89.93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159.84 |
城镇人口(万人) | 43.17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 | 71.08 |
农村人口(万人) | 46.76 | 财政总收入(亿元) | 13.79 |
城镇化水平(%) | 48.00 | 工业总产值(亿元) | 25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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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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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战略及目标
一、东阳市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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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发展区位和投资环境日趋改善
经济全球化与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总体上有利于东阳更好地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为东阳经济结构调整及产业升级提供了较好机遇。
从国际环境看,国际产业转移呈现出宽领域、纵深化趋势,发达国家制造业转移和投资将继续在发展中国家展开,国际服务业成为投资新热点,为东阳市进一步突出兴工强市,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加快以商贸、影视、旅游等特色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从国内环境看,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产业结构从轻加工阶段向重化工阶段转移,消费结构从温饱型向享受型、发展型转变。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迅猛,作为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对接的重要战略区域,长三角都市圈正在发展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东阳位于长三角都市圈内,必将与区域整体同步协调发展,加速对外开放开发步伐,更加广泛地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之中。
近年来,浙中城市群建设步伐加快,区域交通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使得东阳市的发展区位得以改善,与长三角其他城市的经济联系更加密切。浙江省委、省政府围绕加快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做出了发挥“八大优势”、推进“八项举措”的战略决策,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也为东阳加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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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对周边大城市区域竞争的错位发展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加快浙中城市群和金衢丽产业带的战略构想。东阳在浙中城市群中是综合实力最强的工业城市之一,产业布局空间不断优化,形成了磁性材料、工艺美术、医药化工、针织服装等国家级或省级产业基地,诞生了第一个国家级影视产业实验区,建筑业、横店影视休闲和磁性产业享誉国内外,是以教育、建筑、工艺美术为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东阳市凭借靠近上海经济区,毗邻义乌国际小商品市场和永康国际五金城及甬金高速、诸永高速横贯境内的区位优势,立足于本市机械电子、医药化工、影视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融入长江三角洲、接轨沪杭甬,分享长江三角洲的资源和市场,扩大优势产业辐射范围,有利于提高本市在浙中城市群的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
东阳市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和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目前东阳市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城市化水平只有48%,保障城镇建设用地供给,促进生产要素空间集聚和集约利用是东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作为浙江省确认的38个山区县(市)之一和45个林区之一,东阳地处江河上游,具有生态屏障的功能和地位,扶持特色农业发展,重点发展生猪、中药材、席草、茶叶、香榧、梨、青枣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建设好生态公益林,也是东阳市在规划期间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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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和区域功能定位
改革开放以来,东阳市产业结构经历了从“一、二、三”型结构到“二、一、三”型结构,再到“二、三、一”型结构的两次转型。到2005年,东阳的三次产业比重为5.74:56.65:37.61。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确立。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165.93亿元,约为2000年的3.2倍,年均增长25.5%。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加快,优势农产品区域化布局初步显现。
东阳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省委“八八战略”、“平安浙江”和文化大省建设,主动参与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和金衢丽产业带及浙中城市群建设;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创业环境,转变发展方式,增强竞争优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设“和谐东阳”、“平安东阳”和“法治东阳”,统筹城乡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追赶之势”,实现综合竞争力晋级升位,基本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十一五”时期东阳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为“紧扣一个目标(实现综合竞争力晋级升位,基本达到全面小康社会)、实施四大战略(环境优化战略、一主多元战略、优势转化战略、区域合作战略)、推进五市建设(工业强市、商贸新市、影视名市、建筑大市、文教优市)”。
东阳市的区域功能定位是浙中城市群的核心工业城市,以机械电子、医药化工、服装针织、工艺美术、建筑材料等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建筑业和影视旅游业的发展,同时努力拓展服务、贸易等城市第三产业,形成以建筑业为特色、工业为主导的重要工业基地,以影视旅游为特色的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影视文化名城,实现“工业强市、建筑大市、旅游名市、文教优市、生态佳市”的发展目标。
三、东阳市社会经济总体发展目标
(一)人口与城镇化率
运用多种方法对东阳市域城乡人口进行预测,并与《东阳市域总体规划》和《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规”衔接后的人口预测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得到东阳市人口预测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东阳市人口预测
单位:万人
年 期 | 2005年 | 2010年 | 2020年 |
户籍人口 | 79.77 | 80 | 83 |
暂住人口 | 13.91 | 26.91 | 41.5 |
外出人口 | 3.75 | 1.91 | 1.5 |
总人口 | 89.93 | 105 | 130 |
城镇人口 | 43.17 | 60.9 | 98.00 |
农村人口 | 46.76 | 44.1 | 32.00 |
农村居住人口 | 73.04 | 67.61 | 50.00 |
两栖人口 | 26.28 | 23.51 | 18.00 |
城市化率 | 48.0% | 58.0% | 71.5% |
由表4可知,2010年东阳市常住总人口预计达到105万人,2020年预计达到130万人;2010年城镇常住人口为60.9万人,城市化率为58%;2020年城镇常住人口为98万人,城市化率为75.4%。
(二)主要经济发展目标
根据预测,东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目标为:
到2010年,东阳市的总人口将达到10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0.90万人,城市化率接近58%。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将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13%;按照户籍人口计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36000元,完成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国民经济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4:53:43。财政总收入2010年达29.44亿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350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为11140元。
到2020年,东阳市的总人口将达到13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8.00万人,城市化率达到75.4%。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将达到900亿元,按照户籍人口计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00元,赶上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国民经济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2:47:51。财政总收入达到115亿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5000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为32000元(表5)。
表5 东阳市社会经济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 | 单位 | 2005年 | 2010年 | 2020年 |
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159.84 | 300 | 900 |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 元 | 20095 | 36000 | 100000 |
工业总产值 | 亿元 | 259.18 | 450 | 950 |
三次产业比重 | % | 5.8:56.5:37.7 | 4:53:43 | 2:47:51 |
财政收入 | 万元 | 137913 | 294400 | 1150000 |
地方财政收入 | 万元 | 72865 | 176300 | 750000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13349 | 22350 | 65000 |
农民人均纯收入 | 元 | 6903 | 11140 | 32000 |
第七章 规划期间土地供需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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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供给形势分析
对东阳市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分析,东阳市土地资源的稀缺性程度较浙江省和金华市域的平均水平相对紧张。浙江省和金华市域的平均人口密度分别均为442人/平方公里和415人/平方公里,而东阳市为457人/平方公里。东阳市的人均耕地占有量0.57亩,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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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域的平均水平,也低于浙江省的平均水平;但是,东阳市的人均建设用地,主要是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高于金华市域和浙江省的平均水平(表6)。
表6 2005年东阳市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比较
单位:亩/人
土地利用类型 | 浙江省 | 金华市 | 东阳市 |
按户籍人口计算 | 按实际人口计算 | 按户籍人口计算 | 按实际人口计算 | 按户籍人口计算 | 按实际人口计算 |
农用地 | 2.84 | 2.23 | 3.12 | 2.41 | 2.80 | 2.49 |
耕地 | 0.63 | 0.50 | 0.74 | 0.57 | 0.57 | 0.50 |
园地 | 0.21 | 0.17 | 0.26 | 0.20 | 0.18 | 0.16 |
林地 | 1.83 | 1.44 | 1.96 | 1.51 | 1.92 | 1.70 |
牧草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农用地 | 0.16 | 0.12 | 0.16 | 0.12 | 0.14 | 0.12 |
建设用地 | 0.31 | 0.24 | 0.35 | 0.27 | 0.39 | 0.35 |
居民点及独立工矿 | 0.24 | 0.19 | 0.27 | 0.21 | 0.29 | 0.23 |
交通运输用地 | 0.03 | 0.02 | 0.04 | 0.03 | 0.04 | 0.04 |
水利设施用地 | 0.04 | 0.03 | 0.04 | 0.03 | 0.05 | 0.04 |
未利用土地 | 0.29 | 0.23 | 0.14 | 0.10 | 0.09 | 0.08 |
东阳市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的新增耕地潜力比较有限。
(1)东阳市土地整理潜力主要是来自于对现有集中连片的耕地区域和分散的农村居民点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的有效耕地及其它农用地面积。东阳市现状耕地面积为30219.96,29734.03公顷,扣除已整理耕地面积13346.55公顷,通过耕地整理,按照以往新增耕地比率,预计还可新增耕地2493公顷。
(2)东阳市现有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5830.91公顷,人均占地124.69平方米;到2020年东阳市农村居民点用地为5095.21公顷,农村常住人口50万人(含两栖人口18万人),人均用地101.90平方米。如果城市化进行得比较彻底,两栖人口进城居住,农村人口只有32万人,按照农村人均居住用地80平方米计算,东阳市农村居民点用地只需要2560公顷,可以挖掘土地利用潜力2535.21公顷。
(3)东阳市未利用地面积中,开发利用潜力较大的主要是低丘缓坡资源。根据东阳市2005年建立的土地后备资源储备库资料,东阳市拥有可供开发土地资源2518.6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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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需求形势分析
东阳市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未来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占用耕地不可避免。根据上级政府下达的指标,东阳市新一轮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26926.67公顷,较2005年耕地实际拥有量30219.39公顷少3292.72公顷。
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前期研究,东阳市建设用地需求强烈。
(1)东阳市是金华市域经济较为发达的县级市,单位面积土地经济产出水平排在金华市区之后,位于第四,是一些相对落后山区县(市)的2-3倍(表7)。
表7 2005年东阳市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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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生产总值(万元/KM2) | 工业增加值(万元/KM2) | 财政总收入(万元/KM2) | 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万元/KM2) |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万元/KM2) | 出口额(万美元/KM2)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万元/KM2) | 人口密度(人/KM2) |
东阳市 | 919.18 | 410.18 | 79.31 | 41.90 | 336.20 | 43.84 | 408.77 | 457 |
永康市 | 1490.19 | 923.82 | 187.60 | 94.69 | 411.04 | 99.71 | 503.80 | 521 |
金华市区 | 1003.99 | 381.47 | 144.42 | 86.04 | 490.76 | 33.46 | 604.68 | 451 |
兰溪市 | 674.52 | 351.28 | 67.31 | 34.54 | 252.94 | 16.29 | 446.81 | 502 |
义乌市 | 2751.11 | 1102.11 | 317.59 | 177.81 | 1168.26 | 99.01 | 1143.07 | 628 |
武义县 | 370.55 | 179.94 | 45.74 | 23.78 | 135.21 | 17.46 | 179.60 | 208 |
浦江县 | 744.80 | 428.43 | 80.19 | 41.45 | 291.95 | 29.45 | 384.61 | 424 |
磐安县 | 208.03 | 89.35 | 25.69 | 13.52 | 61.45 | 4.13 | 103.60 | 172 |
诸暨市 | 1404.65 | 793.87 | 117.64 | 61.22 | 330.94 | 58.25 | 651.75 | 457 |
新昌县 | 1005.94 | 560.69 | 94.08 | 40.57 | 284.96 | 42.50 | 354.63 | 358 |
嵊州市 | 767.15 | 391.54 | 65.71 | 32.07 | 312.08 | 25.89 | 345.77 | 410 |
金华全市 | 974.12 | 450.09 | 113.89 | 62.32 | 383.62 | 40.19 | 464.80 | 415 |
浙江省平均 | 1187.5 | 184.7 | 184.7 | 91.7 | 445.6 | 73.8 | 644.4 | 442 |
从投资和消费两个方面分析,东阳市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只有7329.56元,低于金华市域人均9247.73元和浙江省人均10091.56元的水平;单位面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08.77万元/平方公里,也低于金华市域平均464.80万元/平方公里和低于浙江省平均644.4万元/平方公里的水平。东阳市经济增长前景看好,具有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的潜力。由于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短时间内依靠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解决建设用地供求矛盾比较困难。
(2)根据土地合理利用需求预测,东阳市建设用地总规模2020年需要较2005年净增建设用地6367.03公顷,其中:占用耕地5270.2公顷(表8)。
表8 东阳市建设用地需求预测结果
单位:公顷
用地类型 | 2005年 | 2020年 | 2006-2020年净增建设用地 | 其中:占用耕地 |
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 | 城镇建设用地 | 5030.17 | 9345 | 4314.83 | 2858.88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8093.85 | 5055 | -3038.85 | 200 |
独立工矿用地 | 779.83 | 1788.62 | 1008.79 | 504.04 |
特殊用地 | 239.58 | 1490.62 | 1251.04 | 437.9 |
小计 | 14143.43 | 17679.24 | 3535.81 | 4000.82 |
交通运输用地 | 1000.28 | 3579.42 | 2579.14 | 1098.71 |
水利设施用地 | 1696.17 | 1948.25 | 252.08 | 170.67 |
合计 | 16839.88 | 23206.91 | 6367.03 | 5270.2 |
注:本表2005年为土地更新调查面积,未进行规划基数转换。
三、土地供需平衡和耕地占补分析
1、建设用地的供需平衡分析
从土地利用的市场供求关系分析,浙江省下达给东阳市的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指标远低于东阳市土地规划大纲中建设用地需求预测的结果。到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土地面积只有2928公顷,只相当于东阳市土地规划大纲中建设用地需求预测新增加建设用地6367.03公顷的46%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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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一轮规划耕地占补平衡分析
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规划基数认定结果,东阳市耕地面积为30219.96公顷。根据各乡镇汇总分析,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2022.52公顷(包括东阳市预留215公顷);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复垦、开发和整理,可补充耕地2351.69公顷,超过建设用地对于耕地的占补平衡的规定任务(表9)。
表9 东阳市2020年耕地占补平衡分析
单位:公顷
年期 | 2005-2020年 |
耕地增加面积 | 耕地整理 | 1056.80 |
建设用地复垦 | 1148.90 |
土地开发 | 145.98 |
小计 | 2351.69 |
建设占用耕地 | 城镇建设占用耕地 | 1178.68 |
集镇建设占用耕地 | 3.19 |
村庄建设占用耕地 | 540.65 |
工矿建设占用耕地 | 63.79 |
交通运输建设占用耕地 | 10.43 |
水利设施建设占用耕地 | 0.00 |
风景名胜设施建设占用耕地 | 10.78 |
特殊用地占用耕地 | 0.00 |
预留 | 215 |
小计 | 2022.52 |
耕地占补平衡 | 329.17 |
至于水利和交通运输设施用地新增加用地指标,从目前建设用地指标严重紧张的情况分析,本地重点解决地方性用地项目(市级及以下工程项目)的用地指标。对于一些重大交通运输设施和水利设施建设,主要是尽量争取列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依靠上级单独划拨的重大基础设施留用指标解决。如果能够在城镇工矿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缩小的“双挂钩”上进行创新,挖掘建设用地存量空间,所需要的建设用地,也完全可以通过新一轮规划减少的农村居民点和独立工矿用地复垦来进行补充。
第八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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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原则
(1)符合规划目标和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
(2)严格保护耕地,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和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3)切实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城镇建设用地扩张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缩减相挂钩;
(4)优先安排生态用地,努力维护土地健康与生态环境安全;
(5)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优化土地资源布局,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
(6)基础设施先行,优先保证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跨区域统一规划,符合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安排,由上级政府统一决策,统一建设,统一供应用地指标,坚决杜绝重复建设和土地资源浪费;
(7)区域土地利用综合平衡,区域土地利用增、减一致,总量平衡,图、数、实地相互一致,科学性与应用性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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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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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依据
(1)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给东阳市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
(2)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及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
(3)东阳市土地利用现状与土地适宜性分析评价结果。
(4)东阳市各类土地需求量预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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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布局优化依据
(1)东阳市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
(2)东阳市土地利用战略研究。
(3)东阳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4)东阳市村庄布局规划(2006-2020年)。
(5)东阳市农业、林业、旅游、交通、水利及其他相关部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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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方法
东阳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是在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前期研究工作成果和《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的基础上,按照浙江省下达给东阳市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制定出各个乡镇的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分配方案,报东阳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各个乡镇按照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市各乡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通知》,遵循《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进行2006-2020年产业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选址调查,在确定了乡镇的中心城镇发展方向、工业功能小区发展策略及主要建设项目的空间布局定位的基础上,政府主要领导、国土管理干部、规划编制专家和用地部门领导干部共同参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的空间落实,并进行填图形成规划方案。在乡级规划图编制完成后,经过对建设用地布局、基本农田布局、土地复垦、开发和整理项目布局以及禁止建设区范围反复论证,而最后修订完成的。东阳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规划政策研究、规划指标空间落实和规划过程公众参与的综合平衡过程。
从总体上讲,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作为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在规划的不同阶段,虽然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一致,其研究的思路和方法,解决的关键问题有所不同。
在规划前期工作主要是以土地评价为依据进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在规划大纲研究阶段,土地需求预测、土地资源供需平衡、土地利用多目标规划等研究方法应用较多,为规划初步方案的形成提供了科学支撑。
在规划方案编制阶段,政策研究、公众参与和综合平衡成为了主要的研究方法。不同阶段的规划成果,通过几上几下,也使得地方政府的土地利用规划设想为上级国土管理部门所了解,上级规划部门通过每个阶段的审查意见也给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了有益的指导。
东阳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过程,既是一个多种方法和多种途径相互交叉的研究过程,又是一个官、产、学协同合作研究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过程,它保证了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能够在未来的土地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得到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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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规划供选方案的论证和评价
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经过了前期工作阶段、大纲阶段和方案编制阶段的研究,各个阶段都提出过相应的规划方案(表10、表11、表12),表12的最终方案是在县级和乡级规划同步编制,综合平衡完成的,它本身也是多次方案论证,不断修改后确定的。
一、规划前期方案
表10 东阳市规划前期研究提出的规划初步方案
单位:公顷
地 类 | 2020年面积 |
生态优先 | 社会优先 | 经济优先 | 综合效益 |
农用地 | 小计 | 150080.4 | 147734.6 | 141668.4 | 146733.1 |
耕 地 | 29736.57 | 35051.28 | 29955.65 | 29205.48 |
园 地 | 7298.35 | 7298.35 | 7298.35 | 7682.55 |
可调整园地 | 2.79 | 2.79 | 2.79 | 2.79 |
林 地 | 105645.19 | 97514.04 | 97014.04 | 102657.07 |
可调整林地 | 10.54 | 10.54 | 10.54 | 10.54 |
其他农用土地 | 7400.32 | 7870.94 | 7400.32 | 7187.98 |
可调整养殖水面 | | | | 0 |
建设用地 | 小计 | 18483.6 | 22619.1 | 29285.35 | 23206.91 |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 小计 | 13208.37 | 17343.87 | 24010.12 | 17679.24 |
城镇用地 | 6842 | 9842 | 10842 | 9345 |
农村居民点 | 3791.15 | 3791.15 | 5193.22 | 5055 |
独立工矿 | 1317.62 | 2317.62 | 6317.62 | 1788.62 |
特殊用地 | 1257.6 | 1393.1 | 1657.28 | 1490.62 |
交通运输用地 | 3277.28 | 3277.28 | 3277.28 | 3579.42 |
水利设施用地 | 1997.95 | 1997.95 | 1997.95 | 1948.25 |
未利用地 | 小计 | 6123.28 | 4733.6 | 3733.6 | 4747.32 |
未利用地 | 4159.28 | 3159.6 | 2159.6 | 3125.24 |
其他土地 | 1964 | 1574 | 1574 | 1622.08 |
合计 | 174687.31 | 175087.31 | 174687.31 | 174687.31 |
二、规划大纲方案
2007年12月完成的《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所提出的规划方案如表11所示。
表11 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提出的规划初步方案
单位:公顷
地类 | 2005年面积 | 期内增加 | 期内减少 | 期内变化 | 2020年面积 |
农用地 | 耕地 | 29559.45 | 5397.31 | 5751.28 | -353.97 | 29205.48 |
园地 | 7184.43 | 3519.82 | 3021.70 | 498.12 | 7682.55 |
可调整园地 | 2.79 | 0.00 | 0.00 | 0.00 | 2.79 |
林地 | 105120.83 | 1244.70 | 3708.46 | -2463.76 | 102657.07 |
可调整林地 | 10.54 | 0.00 | 0.00 | 0.00 | 10.54 |
其他农用土地 | 7954.38 | 592.85 | 1359.25 | -766.40 | 7187.98 |
建设用地 |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 城镇用地 | 5030.17 | 4314.83 | 0.00 | 4314.83 | 9345.00 |
农村居民点 | 8093.85 | 485.00 | 3523.85 | -3038.85 | 5055.00 |
独立工矿 | 779.83 | 1272.24 | 263.45 | 1008.79 | 1788.62 |
特殊用地 | 239.58 | 1251.04 | 0.00 | 1251.04 | 1490.62 |
交通运输用地 | 1000.28 | 2579.14 | 0.00 | 2579.14 | 3579.42 |
水利设施用地 | 1696.17 | 252.08 | 0.00 | 252.08 | 1948.25 |
未利用地 | 未利用土地 | 6454.61 | 114.00 | 3443.37 | -3329.40 | 3125.24 |
其他土地 | 1573.73 | 64.87 | 16.52 | 48.35 | 1622.08 |
三、本次规划方案
新一轮《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提出的规划调整方案见表12。
表12 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构调整方案
单位:公顷
地类 | 基期面积 | 期内减少 | 期内增加 | 期内变化 | 2020年面积 |
农用地 | 合计 | 149759.72 | 6804.29 | 6498.02 | -306.27 | 149453.44 |
耕地 | 30219.96 | 5168.93 | 2412.31 | -2756.62 | 27463.34 |
园地 | 9502.39 | 511.13 | 3424.83 | 2913.70 | 12416.09 |
林地 | 102823.08 | 310.44 | 644.23 | 333.79 | 103156.87 |
其他农用地 | 7214.29 | 813.79 | 16.65 | -797.14 | 6417.15 |
建设用地 | 合计 | 20216.08 | 1760.05 | 2646.21 | 886.16 | 21102.24 |
城乡建设用地 | 小计 | 14164.25 | 1756.40 | 2581.85 | 825.45 | 14989.70 |
城市 | 3821.98 | 0.00 | 1015.78 | 1015.78 | 4837.76 |
建制镇 | 4038.43 | 49.58 | 692.60 | 643.02 | 4681.45 |
集镇 | 86.74 | 3.18 | 7.30 | 4.12 | 90.86 |
村庄 | 5879.37 | 1597.52 | 722.50 | -875.02 | 5004.35 |
采矿用地 | 168.31 | 88.03 | 0.00 | -88.03 | 80.28 |
独立建设用地 | 169.42 | 18.09 | 143.67 | 125.58 | 295.00 |
交通水利用地 | 小计 | 3959.42 | 1.37 | 16.25 | 14.88 | 3974.30 |
交通用地 | 2050.95 | 0.76 | 16.25 | 15.49 | 2066.44 |
水利用地 | 1908.46 | 0.61 | 0.00 | -0.61 | 1907.85 |
其他建设用地 | 小计 | 2092.42 | 2.28 | 48.11 | 45.83 | 2138.25 |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 1695.55 | 0.00 | 48.11 | 48.11 | 1743.66 |
特殊用地 | 396.87 | 2.28 | 0.00 | -2.28 | 394.59 |
未利用地 | 合计 | 4711.51 | 579.89 | 0.00 | -579.89 | 4131.62 |
水域 | 1500.36 | 11.61 | 0.00 | -11.61 | 1488.75 |
滩涂沼泽 | 14.12 | 0.94 | 0.00 | -0.94 | 13.18 |
自然保留地 | 3197.03 | 567.34 | 0.00 | -567.34 | 2629.69 |
从以上三个方案比较可以看出:
(1)最终确定的规划方案,2020年耕地保护面积较规划前期研究和规划大纲的初步方案的面积小,主要原因是农业结构调整所致,东阳市茶叶、特色水果、油茶、席草、香榧等特色农业不断发展壮大,部分耕地转变成为园地。
(2)最终确定的规划方案,林地面积相对于规划前期研究和规划大纲的初步方案的面积大,园地面积也相对于以前的方案中的园地面积大,这是近年来生态、经济效益兼顾的结果,也是因为东阳市近年来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迅速,土地非农开发规模大,东阳市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表现。把质量较好的宜园宜林地开发为园地,反映出由于市场环境和需求形势的变化,优质园地面积逐步增加,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
(3)最终确定的规划方案,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既小于规划前期的初步方案的面积,也小于规划大纲的面积。城镇建设用地增量明显下降,农村居民点用地和独立工矿用地面积有所减少。一方面体现了上级下达的规划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加建设占用土地面积)的刚性约束,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意识的增强,以及城镇用地面积扩大与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缩小相挂钩政策的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4)交通和水利设施建设用地面积增加有限,主要是规划下达指标的影响。主要的交通运输和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其服务范围大,投资需求多,属于跨区域性的建设项目,应该列为国家、省级以上重点工程,统一由上级政府部门下达建设用地指标,可以保证建设用地专项指标专用,对于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扩张,节约和集约用地起到了积极作用。
(5)最终确定的规划方案,对于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单独列支,体现了东阳市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性。由于旅游业用地具有资源利用的复合性质,部分用地维持原来用途,也为旅游发展提供了空间。东阳市旅游用地保障供给,符合东阳市建设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发展目标。
(6)最终规划方案在空间上强调了“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耕地向现代化农业园区集中”的原则,新增加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指标主要配置在中心城区(吴宁、白云、江北、城东、六石5个街道)、中心镇(横店镇、巍山镇、南马镇)及主要工业功能区。对于新增加的风景名胜设施用地,主要保证三都—屏岩风景名胜区、东白山生态旅游区等项目的建设和保护,符合生产力合理布局的要求,可以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的规模经济效益和集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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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上级规划要求落实和规划基期年后执行情况
一、上级规划下达指标
按照浙江省的规定,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取六项指标作为规划编制的主要控制指标。
(1)约束性指标三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含标准农田)、耕地保有量、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预期性指标三项: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万元二三产业GDP用地量。
约束性指标是指为保护资源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社会预测规划期内应该实现的指标。
浙江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配给东阳市的规划控制指标详见表13。
表13 上级政府分配给东阳市的规划控制指标情况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公顷) | 标准农田(公顷) | 耕地保有量(公顷)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公顷)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平方米) | 新增建设占用土地 (公顷) | 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耗地量(平方米) |
24066.67 | 17333.33 | 26926.67 | 15412 | 125 | 2928 | 40.5 |
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落实情况
东阳市新一轮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按照上级规划下达主要控制指标要求进行落实,具体情况见表14所示。
表14 东阳市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落实情况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公顷) | 标准农田(公顷) | 耕地保有量(公顷)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公顷)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平方米) | 新增建设占用土地 (公顷) | 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平方米) |
24707.06 | 17620.00 | 27708.61 | 14989.70 | 100.96 | 2928 | 40.5 |
东阳市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全市规划调出基本农田3879.45公顷,保留基本农田21239.52公顷,调入基本农田3467.54公顷,实际划定基本农田24707.06公顷。全市共比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控制指标多划了640.39公顷(其中东阳市预留机动指标180公顷),多划面积可以用来满足目前规划不能定位的市级及以下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及民生、旅游和新农村建设等项目使用。
上级规划下达给东阳市的标准农田保护面积指标是17333.33公顷。东阳市目前已建成标准农田面积18402.27公顷,其中属于标准农田储备面积3899.98公顷。规划期内,计划落实标准农田17620.00公顷,比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多储备标准农田286.67公顷。扣除规划允许建设区内的标准农田773.71公顷(其中储备面积125.59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内的标准农田1409.93公顷(其中储备面积298.49公顷),剩余标准农田面积为16218.61公顷(其中储备面积3475.90公顷),规划期内将需要补建标准农田1401.39公顷(主要由虎鹿镇、东阳江镇、巍山镇、佐村镇、马宅镇、千祥镇等补建)。
200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30219.96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27463.34公顷,超过上级规划下达指标536.67公顷。规划期间通过土地复垦增加耕地1148.90公顷,土地开发增加耕地145.98公顷,土地整理增加耕地1056.80公顷,总计新增耕地2351.69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2022.52公顷(包括市级预留215公顷)。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三、规划基期年后的执行情况
(一)06-09农转用情况
本轮规划基期为2005年,而规划编制时间为2010年,期间东阳市经济社会保持着平稳快速发展,城乡建设事业有条不紊地开展。2006—2009年,东阳市新增建设占用土地1278.74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556.95公顷,而规划期内东阳市新增建设占用土地下达指标为2928公顷,目前已使用指标的43.67%。规划期内东阳市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指标偏紧,应控制新增建设占用土地的规模和速度,加强现有建设用地集约挖潜。
有关东阳市2006-2009年农转用情况详见表15。
表15 东阳市2006-2009年农转用情况
单位:公顷
13.72
<, TD, align="bottom" v, width="16%">
街道、乡镇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 未利用地
|
小计
| 耕地
|
吴宁街道 | 46.36 | 30.63 | 22.83 | 15.73 | 0.00 |
江北街道 | 136.08 | 106.33 | 73.63 | 27.87 | 1.88 |
白云街道 | 304.81 | 217.62 | 155.90 | 71.73 | 15.47 |
横店镇 | 343.79 | 126.39 | 85.75 | 189.14 | 28.26 |
城东街道 | 32.38 | 18.54 | 16.71 | 12.94 | 0.90 |
六石街道 | 85.51 | 77.54 | 23.92 | 7.12 | 0.84 |
南市街道 | 47.34 | 38.45 | 17.41 | 6.65 | 2.24 |
巍山镇 | 49.51 | 33.36 | 28.76 | 15.97 | 0.19 |
佐村镇 | 0.07 | 0.02 | 0.02 | 0.05 | 0.00 |
虎鹿镇 | 10.07 | 8.55 | 8.33 | 1.38 | 0.14 |
湖溪镇 | 27.72 | 22.43 | 21.40 | 4.81 | 0.49 |
马宅镇 | 5.23 | 4.42 | 4.22 | 0.80 | 0.00 |
画水镇 | 12.03 | 9.02 | 2.62 | 2.34 | 0.68 |
千祥镇 | 9.98 | 7.13 | 3.41 | 0.32 |
|
东阳江镇 | 8.63 | 8.41 | 7.97 | 0.22 | 0.00 |
歌山镇 | 48.82 | 29.03 | 28.25 | 13.10 | 6.69 |
南马镇 | 106.56 | 66.31 | 52.07 | 39.32 | 0.93 |
三单乡 | 0.12 | 0.09 | 0.02 | 0.03 | 0.00 |
合计 | 1278.74 | 807.13 | 556.95 | 412.60 | 59.01 |
(二)06-09土地复垦开发整理情况
为保障本镇耕地面积不减少,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双挂钩,东阳市自2005年以来开展了大量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工作。2006—2009年间,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共新增耕地1316.48公顷,其中土地复垦新增耕地113.70公顷,土地开发新增耕地145.98公顷、土地整理新增耕地1056.80公顷。
第十一章 规划预期效益及可行性分析
一、规划实施预期效益
(一)经济效益
本轮规划以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基本原则,以东阳市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战略为依据,通过合理规划东阳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安排土地开发时序,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实现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提高土地产出率,改善人民生活,促进东阳市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二)社会效益
规划方案既满足了能源、交通、水利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基本用地需求,又考虑到了城镇用地和独立工矿用地的扩张需求,同时照顾到农业发展以及旅游等服务行业的用地要求,为实现东阳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远景目标提供了较为可靠的用地保障。规划方案的顺利实施,基础设施用地的保障,对改善东阳市教育、医疗、公共卫生、体育、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化东阳市人居环境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城乡居住用地和工矿用地的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将加快东阳市城市化进程。按照规划实施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用地条件将得到保障,公共基础设施与人居环境条件将得到较大改善。
(三)生态环境效益
规划的实施在充分考虑东阳市自然环境特点,结合城镇、村庄用地和工矿用地分布特征的基础上,引导工矿企业进一步集中,确保东阳市土地利用有序进行。在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一方面安排了一定规模的生态用地,另一方面建设用地规模保持在相应的环境容量要求之内。在土地利用布局方面,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生态不敏感区和轻度敏感区;农用地优先布局在生态较不敏感区,生态较敏感区发展生态农业;生态用地主要分布在生态敏感地区,如引用水源区、河流沿岸、主要交通干线,自然保护区等,能够产生较高的生态效益,从而促进东阳市整体生态环境的改善。
二、规划实施可行性分析
(一)生态环境目标可行性分析
东阳市山多田少,森林资源比较丰富,现有林地面积102823.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86%;规划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规划方案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2928公顷,方案的实施不会对东阳市的整体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同时在建设用地需求预测方案中预留了一定的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水利工程建设等,对防治自然灾害、改善生态环境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经济发展目标实现的可行性分析
根据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和工业总产值预计年均递增分别为10.35%和9.05%。根据统计资料,2006-2008年东阳市地区生产总值和工业总产值实际年均递增分别为12.40%和17.47%,高于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预期速度。结合近几年东阳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东阳市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上述目标完全可以实现,实现2020年的目标也是切实可行的。
(三)科学发展用地保障的可行性分析
东阳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执行过程中,通过建立耕地保护机制,坚守全市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建立开源节流机制,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完善市场调配机制,大力推进土地储备制度;依法行政建立保障发展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立执法长效机制,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全市重大项目落实;创新宣传教育机制,营造保护土地的氛围,来保障科学发展用地的切实可行。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问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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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规划衔接情况说明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县市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工作的通知》(建规发[2007]178号)和《关于深入推进县市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工作的通知》(建规发[2008]148号),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县域总体规划进行了衔接和协调。
东阳市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侧重点有所不同,东阳市域总体规划更多关注保障发展、布局合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多关注保护资源、保障供给。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在进行两规衔接时,首先是确保基础数据衔接、指导思想统一和规划目标衔接,在此基础上,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综合分析城镇化战略、建设用地规模、人口规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及产业发展等,做好建设用地规模衔接、耕地占补平衡衔接、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衔接、规划时序衔接和规划实施措施衔接,最后获得两规衔接成果(见表16)。
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充分考虑了“两规衔接”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只是在浙江省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的约束下,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基数调整和认定,对于人口规模及用地结构和布局进行了适当修正。
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和农业、工业、水利、交通、旅游、环境保护、电力、通信等部门规划及经济开发区、工业功能区等经济集聚平台建设规划也进行了充分衔接。多次听取各部门和用地单位意见,力求通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土地资源配置与生产力布局相协调。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向大产业、大平台和大项目倾斜,注意发挥土地利用的级差地租效益、集聚经济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由于许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属于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其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请追加建设用地指标。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对于其建设用地主要是采取“列清单,定规模,留通道”的形式表达,其具体用地数量和指标来源将在项目申请和立项过程中,统筹安排。
表16 东阳市域“两规”人口与用地规模衔接结果表
人口情况(万人)
| 现状(2005年)
| 近期(2010年)
| 远期(2020年)
|
县市域总规
| 土地总规
| 衔接后数值
| 县市域总规
| 土地总规
| 衔接后数值
| 县市域总规
| 土地总规
| 衔接后数值
|
常住人口(总人口) | 89.93 | 89.93 | 89.93 | 105 | 105 | 105 | 130 | 130 | 130 |
城镇 | 中心城区 | 23.00 | 43.17 | 23.00 | 33 | 63 | 33 | 50 | 98 | 50 |
建制镇 | 20.17 | 20.17 | 30 | 30 | 48 | 48 |
小计 | 43.17 | 43.17 | 43.17 | 63 | 63 | 63 | 98 | 98 | 98 |
乡村 | 农居点 | 46.76 | 46.76 | 46.76 | 42 | 42 | 42 | 32 | 32 | 32 |
独立工矿区 | / | / | / | / | / | / | / | / | / |
城市化水平 | 48% | 48% | 48% | 60% | 60% | 60% | 75.4% | 75.4% | 75.4% |
用地规模(公顷、人均平方米)
| 现状(2005年)
| 近期(2010年)
| 远期(2020年)
|
县市域总规
| 土地总规
| 衔接后数值
| 县市域总规
| 土地总规
| 衔接后数值
| 县市域总规
| 土地总规
| 衔接后数值
|
县/市域总面积 | 174687.31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 | 中心城区 | 2699.58 | 5030.17 | 2699.58 | 3460 | 6300 | 3460 | 4987.50 | 9800 | 4987.50 |
人均 | 117.37 | 117.37 | 104.85 | 117.37 | 99.75 | 99.75 |
建制镇 | 2136.28 | 2136.28 | 3300 | 2136.29 | 4970.50 | 4970.50 |
人均 | 105.91 | 116.52 | 105.91 | 110 | 100 | 110 | 104 | 100 | 104 |
乡村 | 农居点 | 8093.85 | 8093.85 | 8093.85 | 7437.10 | 7437.10 | 7437.10 | 5055 | 5055 | 5055 |
人均 | 110.81 | 110.81 | 110.81 | 110 | 110 | 110 | 100 | 100 | 100 |
独立工矿区 | 424.14 | 779.83 | 424.14 | 499.99 | 959.99 | 499.99 | 1175.62 | 1333.62 | 1175.62 |
小计 | 13353.87 | 13903.85 | 13353.87 | 14697.09 | 14697.09 | 14697.09 | 16188.62 | 16188.62 | 16188.62 |
交通用地 | 1000.28 | 1000.28 | 1000.28 | 2065.55 | 2065.55 | 2065.55 | 3579.42 | 3579.42 | 3579.42 |
水利设施用地 | 1696.17 | 1696.17 | 1696.17 | 1874.30 | 1874.30 | 1874.30 | 1948.25 | 1948.25 | 1948.25 |
特殊用地 | 789.58 | 239.58 | 789.58 | 1433.34 | 1433.34 | 1433.34 | 1490.62 | 1490.62 | 1490.62 |
合计 | 16839.88 | 16839.88 | 16839.88 | 20070.28 | 20070.28 | 20070.28 | 23206.91 | 23206.91 | 23206.91 |
耕地保有量 | 29559.45 | 29559.45 | 29559.45 | 29616.70 | 29616.70 | 29616.70 | 29205.48 | 29205.48 | 29205.48 |
基本农田 | 24844.34 | 24844.34 | 24844.34 | 24844.34 | 24844.34 | 24844.34 | 24844.34 | 24844.34 | 24844.34 |
建设占用耕地 | / | / | / | / | / | 1836.71 | / | / | 5270.20 |
补充耕地 | / | / | / | / | / | 2529.99 | / | / | 5491.84 |
注:农居点人均建设用地按含两栖人口的农村居住人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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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村庄集聚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情况说明
东阳市明确提出未来农村建设要实行村庄集聚发展,要通过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盘活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宅基地,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形成农民宅基地退出机制。按照经济发展规律和生产布局规律,通过空间置换,挖掘土地级差收益,使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成为农民重要的资产和农村建设的资本。通过农村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以地生财,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来源,为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提供资金支持。通过城乡土地统筹利用,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空间和用地保障。
东阳市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主要以村或乡镇为单位,以改造建设工程项目方式加以推进,与重点工程项目、中心镇和中心村培育等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搬迁偏僻村、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保护文化村、建设特色村、改造城中村等多种途径和办法,促进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产业向功能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按照城镇社区建设的要求,进行统一规划、集中改造,实行社区化管理服务。中心城市和中心镇的城中村,推行多层、高层公寓式安置;建制镇、乡集镇规划建设范围内和近郊村,推行公寓式住宅建设,严格控制联立式住宅。村庄集聚规划建设的中心村,按照农村社区建设标准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统一建设集中住宅区,提倡建设公寓式住宅,推行建设联立式住宅,控制建设独立式住宅。鼓励引导农户到城镇和中心村购房、建房,或按照规划整村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停止原有村庄宅基地和建房审批,一时无法实现异地搬迁的农户,除危房可适当修缮加固外不得新建、重建、改建。
积极鼓励村庄集聚,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存量,大力推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简称“双挂钩”)的政策。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共同组成拆旧建新项目区,通过拆除农村建设用地地块散居的旧住宅,建设集中的新住宅,节约出建设用地用于城镇和工业发展;通过对于剩余农村拆旧土地的复垦,补充集中建设新住宅的占用耕地和城镇建设用地扩大占用耕地,保证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东阳市各个乡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已经落实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面积如表17所示。东阳市农村居民点减少,优先复垦成为耕地,由于比较经济效益和管理方便,也有相当数量的农村居民点可能变为园地和其他农用地(主要是设施农用地、养殖水面)。
表17 东阳市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面积
单位:公顷、万人、平方米
街道、乡镇 | 2005年面积 | 规划方案(2020年) | 村庄集聚方案 |
用地 (公顷) | 人口 (万人) | 用地 (公顷) | 人均用地(平方米) | 保留面积 (公顷) | "双挂钩"潜力 (公顷) |
吴宁街道 | 68.56 | 0.88 | 66.44 | 75.50 | 51.1 | 15.59 |
南市街道 | 519.07 | 3.89 | 443.46 | 114.00 | 225.8 | 285.11 |
白云街道 | 2.81 | 0.04 | 2.81 | 70.13 | 2.3 | 0.62 |
江北街道 | 351.00 | 1.84 | 342.71 | 186.26 | 101.0 | 242.54 |
城东街道 | 273.15 | 3.06 | 233.22 | 76.22 | 181.7 | 85.05 |
六石街道 | 353.23 | 3.03 | 224.19 | 73.99 | 175.9 | 168.76 |
歌山镇 | 447.71 | 3.28 | 375.05 | 114.35 | 190.9 | 247.25 |
巍山镇 | 804.37 | 5.11 | 700.65 | 137.11 | 308.2 | 475.95 |
虎鹿镇 | 307.93 | 2.53 | 276.31 | 109.22 | 146.8 | 152.18 |
佐村镇 | 288.70 | 2.13 | 221.14 | 103.82 | 129.4 | 151.64 |
三单乡 | 112.51 | 1.24 | 87.97 | 70.95 | 72.0 | 36.74 |
东阳江镇 | 234.63 | 1.95 | 169.05 | 86.69 | 113.2 | 114.94 |
湖溪镇 | 384.41 | 3.15 | 347.43 | 110.29 | 192.1 | 184.69 |
横店镇 | 258.20 | 3.15 | 215.22 | 68.32 | 184.6 | 67.56 |
马宅镇 | 257.51 | 2.09 | 213.16 | 101.99 | 129.4 | 122.53 |
千祥镇 | 322.61 | 3.7 | 300.74 | 81.28 | 214.7 | 101.55 |
南马镇 | 565.38 | 4.81 | 514.07 | 106.88 | 296.6 | 256.25 |
画水镇 | 414.34 | 4.12 | 361.59 | 87.76 | 244.9 | 161.01 |
合计 | 5966.11 | 50.00 | 5095.21 | 101.90 | 2960.0 | 2870.55 |
东阳市200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5966.11公顷,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27.56平方米,目前由于受到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控制,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面积调整为5095.21公顷,人均用地101.90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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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说明
东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充分考虑了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独立工矿建设以及风景名胜用地增长的需要,城镇建设区、村镇建设区范围内的现状基本农田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全部得到了调出(表18)。
东阳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城镇建设区、村镇建设区内以及质量差、分布散等原因需要调出的现有基本农田3879.45公顷,规划全部调整出去。东阳市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4066.67公顷,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24707.06公顷,其中包括现状基本农田21239.52公顷,调入基本农田3467.54公顷,比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控制指标多划了640.39公顷(其中,市留180公顷作为预留机动指标),多划部分可以作为不可预见的市、县级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及民生、旅游和新农村建设等项目使用。
表18 东阳市基本农田调整平衡表单位:公顷
街道、乡镇名称 | 上轮规划保护指标 | 2005年基本农田 | 调入基本农田 | 调出基本农田 | 新一轮规划保护面积 |
面积 | 比例 | 面积 | 比例 |
吴宁街道 | 280.02 | 116.93 | 0.00 | 0.00 | 116.93 | 3.01 | 0.00 |
南市街道 | 1695.46 | 1695.46 | 274.59 | 7.92 | 547.69 | 14.12 | 1422.36 |
白云街道 | 8.24 | 8.25 | 0.00 | 0.00 | 8.25 | 0.21 | 0.00 |
江北街道 | 1464.89 | 910.28 | 191.39 | 5.52 | 246.45 | 6.35 | 855.22 |
城东街道 | 1256.72 | 1351.61 | 56.16 | 1.62 | 40.75 | 1.05 | 1367.02 |
六石街道 | 1359.11 | 1359.11 | 184.25 | 5.31 | 264.06 | 6.81 | 1279.30 |
歌山镇 | 1521.64 | 1605.80 | 199.87 | 5.76 | 315.46 | 8.13 | 1490.21 |
巍山镇 | 2809.40 | 2809.40 | 417.72 | 12.05 | 304.21 | 7.84 | 2922.91 |
虎鹿镇 | 1124.80 | 1267.12 | 258.49 | 7.45 | 168.48 | 4.34 | 1357.13 |
佐村镇 | 2183.93 | 2183.93 | 335.63 | 9.68 | 199.96 | 5.15 | 2319.60 |
三单乡 | 941.42 | 941.42 | 72.90 | 2.10 | 90.39 | 2.33 | 923.93 |
东阳江镇 | 1124.80 | 1139.26 | 120.75 | 3.48 | 168.76 | 4.35 | 1091.25 |
湖溪镇 | 1631.60 | 1657.15 | 196.97 | 5.68 | 177.33 | 4.57 | 1676.79 |
横店镇 | 1441.98 | 1441.98 | 157.11 | 4.53 | 127.84 | 3.30 | 1471.25 |
马宅镇 | 1036.38 | 1056.13 | 139.61 | 4.03 | 9.70 | 0.25 | 1186.04 |
千祥镇 | 1479.50 | 1479.48 | 462.44 | 13.34 | 221.44 | 5.71 | 1720.48 |
南马镇 | 2240.20 | 2191.55 | 269.47 | 7.77 | 795.76 | 20.51 | 1665.26 |
画水镇 | 1798.85 | 1904.11 | 130.19 | 3.75 | 75.99 | 1.96 | 1958.31 |
合计 | 25398.94 | 25118.97 | 3467.54 | 100.00 | 3879.45 | 100.00 | 247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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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分解情况说明
1、规划控制指标分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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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域统筹原则。由于东阳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不一样,土地利用需求、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利用潜力不同,需要在指标分解过程中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统筹安排,以充分发挥各地的区域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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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原则。建设用地合理供给是每个乡镇工业化和城市化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招商引资和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空间。新增建设用地能够带来土地资产增值,对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是重要的资本来源。因此,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分解直接影响着各个地区的利益,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进行,使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成为促进区域和谐发展的有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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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集约利用原则。建设用地指标分解应该积极调动各地保护耕地,节约和集约用地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土地合理利用的激励机制。对于超额完成耕地保护任务的地区,建设用地指标分配应予适当倾斜;对于单位建设用地面积投资强度大、集约利用水平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给予鼓励;对于土地利用粗放经营,特别是违法用地多的地区,对于其建设用地的供给也要给予严格控制。
2、规划控制指标分解的方法
(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分解
东阳市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是15412公顷,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解到乡镇。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指标是292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指标优先安排市重点项目,市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分到项目;测算城镇、独立建设用地、新农村建设用地(不小于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指标10%),将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分解到乡镇。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遵循五项依据,采用比例法和分类法各占50%的方法,将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解到各乡镇。
五项分解依据如下:
1、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不能突破省里确定的总规模;
2、人口发展规模:现状、规划人口所占比重高,城乡用地占比也高;
3、GDP发展规模:根据发展规模与城乡建设用地关联度,以现状GDP和规划GDP作为依据;
4、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根据地均GDP和人均城乡建设用地水平界定系数;主要是为中心城区和中心城镇服务;
5、区域统筹: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实现基本现代化的进程,带动市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与城镇体系发展相呼应,重点支持市域城镇所在地及经济欠发达地域、经济发达区域的经济发展相对洼地的地域作为重要调整系数。
(2)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分解
根据市级规划大纲成果,相应扣除省、市级规划已安排的省级、市级以上交通、水利、独立工矿等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此类项目用地在规划实施中由省、市级预留用地安排解决);并按规划采用转换后现状城镇用地规模核算城镇新增用地,综合得出各乡(镇)新的预期新增建设用地比重,以此计算各乡(镇)指标规模。
(3)耕地保有量的分解
东阳市各个乡镇的耕地保有量是在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分解和土地开发和整理补充耕地面积的分解的基础上,依据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耕地保有量=现状实际耕地面积−耕地减少面积+耕地增加面积
(4)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分解
基本农田指标分解,是按照综合考虑目前各个乡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未来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的可行性具体确定。所谓未来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的可行性,主要考虑:一是目前各个乡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将来能够自己继续落实的,尽量维持不变或小幅调整;二是未来计算出的耕地保有量小于目前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减少到耕地保有量范围以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幅度尽可能减小;三是不影响增加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乡镇建设用地的合理供给,优先预留必要的建设用地扩展弹性空间。
东阳市基本农田指标分解到乡镇面积24246.67公顷,比上级下达的计划24066.67公顷多出180公顷,作为市里预留机动指标,用以安排规划期不确定的市级重点交通水利项目和重要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补划。
(5)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的指标分解
按照各个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和人口分布情况及动态变化趋势,进行预测确定,保证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低于该乡镇在全市土地利用集约水平倒数和浙江省下达给东阳市的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标准的乘积。
(6)万元二三产业GDP用地量的指标分解
按照各个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和经济发展情况及动态变化趋势,进行预测确定,保证万元二三产业GDP用地量不高于该乡镇在全市土地利用集约水平倒数和浙江省下达给东阳市的万元二三产业GDP用地量标准的乘积。
(四)各乡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东阳市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是在浙江省下达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控制指标的基础上,从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角度,根据各地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趋势,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和实际需求而综合平衡确定的(见表17)。各乡镇人民政府编制的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不得超过规划控制指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标准农田面积及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规划控制指标。
各乡镇人民政府编制的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该依据《东阳市各乡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中城乡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确定中心城区及其他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划定中心城区及其他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同时严格依据《东阳市各乡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耕地保有量划定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使各种规划指标在空间上得到有效落实,为乡镇土地利用用途管制和空间管制提供科学依据。
表17 东阳市各乡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单位:公顷
项目 | 耕地保有量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标准农田保护面积 | 建设用地规模 | 集约用地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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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 | 新增建设占用土地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 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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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宁街道 | 26.92 | 0.00 | 0.00 | 1271.84 | 156.20 | 100.00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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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街道 | 1685.76 | 1400.00 | 900.00 | 644.65 | 95.40 | 85.00 | 40.00 |
|
白云街道 | 20.29 | 0.00 | 0.00 | 1486.55 | 249.10 | 150.00 | 36.00 |
|
江北街道 | 924.76 | 835.00 | 350.00 | 1862.21 | 402.50 | 160.00 | 38.00 |
|
城东街道 | 1479.58 | 1340.00 | 1230.00 | 714.51 | 145.30 | 90.00 | 39.00 |
|
六石街道 | 1540.09 | 1250.00 | 1100.00 | 664.68 | 227.10 | 85.00 | 38.00 |
|
歌山镇 | 1638.50 | 1470.00 | 1350.00 | 822.38 | 147.20 | 130.00 | 42.00 |
|
巍山镇 | 3152.06 | 2876.67 | 2450.00 | 1138.79 | 179.90 | 80.00 | 41.00 |
|
虎鹿镇 | 1432.86 | 1335.00 | 1180.00 | 385.25 | 84.33 | 85.00 | 43.00 |
|
佐村镇 | 2411.02 | 2270.00 | 830.00 | 266.42 | 28.67 | 75.00 | 45.00 |
|
三单乡 | 975.33 | 910.00 | 200.00 | 91.43 | 10.00 | 0.00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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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江镇 | 1189.78 | 1070.00 | 850.00 | 289.71 | 47.90 | 90.00 | 43.00 |
|
湖溪镇 | 1859.56 | 1650.00 | 1400.00 | 632.32 | , 106.50 | 100.00 | 40.00 |
|
横店镇 | 1546.58 | 1445.00 | 950.00 | 2187.18 | 206.80 | 120.00 | 39.00 |
|
马宅镇 | 1293.47 | 1160.00 | 900.00 | 309.74 | 54.50 | 80.00 | 42.00 |
|
千祥镇 | 1850.55 | 1680.00 | 800.00 | 531.64 | 97.20 | 85.00 | 41.00 |
|
南马镇 | 1763.05 | 1635.00 | 1350.00 | 1355.56 | 310.80 | 150.00 | 39.00 |
|
画水镇 | 2136.51 | 1920.00 | 1780.00 | 757.14 | 116.10 | 140.00 | 41.00 |
|
预留指标 | | -180.00 | -286.67 | | 262.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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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6926.67 | 24066.67 | 17333.33 | 15412.00 | 2928.00 | 125.00 | 4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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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说明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公众参与方面较以往有明显的进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是经过各级政府反复征求意见,多次修改以后确定的。它充分地考虑了各个部门和土地使用者的用地需求,也考虑了土地资源的供给限制,全面落实了上级政府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规划方案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
本次规划对于不同层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作重点更加突出。市、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执行性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主要是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指标也主要分配给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为了避免侵害农民合法土地财产权益,规定新农村建设增加用地指标不得少于上级下达的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指标的10%,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用地,考虑其跨区域建设的实际需要,由省级以上部门负责供给国家和省级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供应,针对性强,充分发挥了各个层级规划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也有效克服了地方保护主义意识对于土地利用的不利影响。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于用地管理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与空间管制相结合,这是对现行“圈内、圈外”规划管理模式的总结和提升,有利于纠正城乡建设用地管理“重城轻乡”现象,将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和独立工矿用地都纳入管制范围,切实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外可以建设”的局面。实行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一是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即按照分解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在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逐级落实用地规模和布局,并对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等用地划定扩展边界。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和科技手段监管。二是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针对不同区域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管理措施。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原则上只能安排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必需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三是完善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论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政策等对建设用地的控制。它使得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的同时,把合理确定的各种土地用途及其数量规模落实到了具体的土地空间,使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土地利用的管理更加直接和有效。
六、规划数据毛面积、净面积问题
为确保规划基础数据准确性,本轮规划在规划编制前首先进行规划基数转换。规划基数转换后数据,为图斑扣除线状地物和零星地物及田坎等的净面积。
规划阶段中,鉴于规划时限长且具有不确定性,难以规划零星与线状地物,所以一般按地块规划土地用途,土地利用各地类面积只能采用图斑毛面积,即本规划文本及表格2020年(规划期末)数据一律采用规划地块面积(有特别说明的如耕地除外)。为确保地类平衡,规划文本、文本附表、说明附表5(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以及说明中表12(最终确定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表)中2005年现状数据(基期数据)采用基数转换后地块毛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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