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阳市推进应急联勤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7-11 11:24 来源: 东阳市人民政府 字号: [ ]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东阳市推进应急联勤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

  东阳市推进应急联勤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提升联动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服务民生、综合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整体效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进应急"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民为本,着力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举措,修订完善预案、更新服务方式、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应急基础,实现管理资源共享、职能优势互补;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工作目标
  以"反应灵敏、联动高效"为目标,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完善覆盖全市城乡基层的联勤联动工作体系,深入推进制订工作预案、明确处置程序、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处置能力、完善督查考核、夯实群众基础等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置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急、难、险、灾事件的报警求助,充分发挥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的整体效能。
  三、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密切协作;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以人为本,确保安全。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应急联勤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公安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府办(应急办)、政法委、教育、监察、公安、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国土、建设、交通、水务、农业、林业、行政执法、卫生、环保、安监、市场监管、体育、旅游、国税、烟草、气象、电信局、供电公司、新闻单位、人行、银监办,移动、联通公司、木雕城等部门单位及各镇乡、街道组成,邀请市人武部与驻东部队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应急办副主任与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应急联勤联动工作的规划建设、组织协调、重大决策和经费保障等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报警、调度指挥、综合分析、例会召集、情况通报、检查考核等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提交工作意见和方案。各成员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修订和完善联勤联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规范服务承诺,落实各自单位在社会抢险、社会求助、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职责任务。
  五、工作措施
  (一)制订应急联勤联动工作预案。应急联勤联动范围包括本市范围内已经发生、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需要联勤联动成员单位紧急救助的有关事项。各镇乡街道、职能部门要针对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本镇乡街道、本部门推进联勤联动工作的实施预案,制订方案时要注重实用,既要明确责任分工更要细化处置流程,特别是对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指挥体系要做到明确具体,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镇乡街道、各部门要将本部门、本辖区联勤联动工作所需的专业应急物资和应急处置装备准备工作纳入工作预案,做到有需要时随时可以调用。制订完成后,应统一提交市应急联勤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企业、学校、社区、村(居)等基层联勤联动预案,分别由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同时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市级综合演练每年组织1次,各专项预案每年至少组织演练1次;高危行业和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的各类单位,每年应至少组织2次预案演练。
  (二)明确应急联勤联动处置程序。市政府授权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为应急联勤联动工作指挥调度中心,向各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下达联动指令。联勤联动指挥调度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处警原则,迅速将指令下达至相应联动单位;联动单位接到指令后,应按照工作职责和社会服务承诺立即派员到现场处置。公安处警力量接到处置指令后市区必须在3分钟内出警,其他成员接到指令后必须在10分钟内出警;对涉及人员伤亡、后果严重、需要增援处置力量或多部门配合协调处理的事件,首先接到指令的联动单位出警人员应在到达现场判明情况后立即报告联勤联动指挥调度中心,指挥中心及时下达新的指令,并视情报告联勤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一般警情处置结束后,处警人员必须在撤离现场前将处置结果反馈指挥中心。在处置中,涉及单一部门职责范围的,由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以警情或矛盾纠纷起因的主管部门为主,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当事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重或涉嫌犯罪的,以公安机关为主,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现场处置以职能部门为主,无法当场调解的,由职能部门会同镇乡街道、基层综治组织协调解决。
  (三)提升联勤联动处置能力。各联勤联动部门必须认真履责,确保每天有人值班备勤(包括节假日),认真做好群众报警求助的受理、处置、登记等工作。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法和工作策略,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行政、经济等手段和宣传动员、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各类矛盾纠纷事件,加强对事件参与者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升级。严格落实紧急信息报送规定,联勤联动员到现场处置后应在10分钟内向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之后迅速书面报告相关信息,并及时续报最新进展情况;要严格落实责任,坚决杜绝漏报、瞒报、迟报等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应急联勤联动队伍建设。建立市级、镇乡街道、村级三级联勤联动力量,原则上各行政村至少有1名以上的应急联动员,并加强处置能力的全面锻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联勤联动第一责任人,各驻村干部为镇级联勤联动员,各行政村联动员为村级联勤联动员;联勤联动队伍要做到"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人员有调动变化的要及时予以补充,始终保持一定规模和人员的相对稳定。联勤联动队员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经常性应对能力培训,积极参加各层面组织的各类演练活动,不断提高联勤联动工作应对处置工作能力。参照东阳江镇应急联勤联动工作做法,联勤联动工作要列入基层镇乡街道年度绩效考核;村级联勤联动联络员出勤实行工作补贴制度,补贴由职能部门确认后向镇乡街道财政报销。联勤联动部门要注重志愿者队伍作用,组织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组建志愿者队伍,做到有必要时可随时召集志愿者参与联勤联动工作。
  (五)完善应急联勤联动督查考核。联勤联动成员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服从联勤联动指挥中心调度,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力量和应急处置装备。联勤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制定相应的工作通报制度、检查监督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职能部门的联勤联动工作不落实的,要及时制发通报并作出处理;对工作人员主观原因或者责任心不强造成不良后果或有理上访的,要及时通报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建议其主管部门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联勤联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及时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消极怠慢、推诿拖延、虚报警情、不作为的,给予批评和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违法犯罪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六)夯实应急联勤联动群众基础。全面推广和实行东阳江镇联勤联动工作的经验做法,按照统一标准,开展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学校、企业等五类基层联勤联动工作先进典型示范点,每年评选一批示范点进行表彰奖励并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夯实联勤联动工作群众基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联勤联动工作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采取讲座、图片展等形式,定期组织开展联勤联动工作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应急联勤联动工作的协作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工作中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便于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协调掌握各方情况;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切入点,努力造就一支反应快速、业务精通、处置有方、形象良好、服务热情的联勤联动工作队伍。
  (二)注重深化创新。要把联动延伸工作与"平安东阳"、"平安村镇"建设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机制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在充分吸收东阳江镇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总结、发展、完善和提高,不断拓展工作外延,创新工作举措,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夯牢坚实基础。
  (三)强化情况报送。领导小组要召集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例会,加强信息交流,共同商讨进一步完善的对策;对推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应及时反馈市应急联勤联动指挥中心。注重对工作台账、文字材料、影像资料等的收集,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工作做法和先进事例大力宣传,不断激发基层工作人员和村民投身联动工作的积极性。
  各镇乡街道应急联勤联动工作方案、各行政村应急联动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纸质材料)请于2014年7月30日前上报市应急联勤联动工作指挥调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