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北江农垦场改造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

发布日期: 2014-07-03 14:14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
东阳市北江农垦场改造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东阳市逐渐形成了以色纺纱、纺织染印、基础化工、化工中间体、生物制品、精细化学品、日化用品等为主导的化工印染医药产业,是东阳重要的特色产业之一。在空间布局上,形成了以南江流域、东阳江流域为主的两江产业聚集地。但北江农垦场内现有租赁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效益低、布局混乱、环境污染较严重、消防及生产隐患突出等问题。与《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和《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有一定差距。结合我市“两江”流域环境治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加快印染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东阳化工印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农垦场改造提升刻不容缓。
为了进一步优化整合歌山镇轻工企业,改造提升北江农垦场工业集聚区,加强污染控制和有效治理,促进规范化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发挥特色优势,加快经济发展,特制定《东阳市北江农垦场改造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地块区域位置
歌山镇地处东阳市中部,镇政府驻地凤山村,距东阳城区15 千米。东阳江和37 省道纵贯全境,诸永高速横穿南北,高速出口位于镇政府所在地。歌山镇东连佐村镇,南邻东阳江镇,西接城东街道,北与巍山镇比邻。本次规划地块位于歌山镇东侧,东嵊公路以西,尚侃村以南,东阳江以北。
三、地块现状
规划区内现有多家企业,主要以化工染印为主,企业用地规模不一,以低多层厂房为主,大部分建筑质量一般,违章搭建现象常见。东嵊公路为主要的对外交通道路,现状宽度约21米,其余道路宽度都在10米以下。
本次规划总用地223162平方米,其中一类工业用地27571平方米,二类工业用地167150平方米,道路面积28441平方米。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 95)
6、《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
7、《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8、《东阳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
9、《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1、《东阳市歌山镇城镇总体规划(2008-2025年)》
12、《东阳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6-2020年)》
13、《歌山镇部分重点规上工业企业现场办公会议纪要》(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89号专题会议纪要)
14、《歌山镇北江农垦场综合整治专题会议纪要》(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143号专题会议纪要)
15、《歌山镇北江农垦场综合整治专题会议纪要(二)》(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169号专题会议纪要)
16、《中共东阳市委 东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市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重大前期项目、政府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政府投资一般性前期项目、产业发展类重点建设项目、工业重点新建项目、工业重点续建项目、工业重点技改项目的通知》(中共东阳市委文件市委(2014)4号)
17、《中共东阳市委办公室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阳市全面深化改革具体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中共东阳市委办公室文件市委办(2014)67号)
18、《东阳市歌山镇化工印染功能区改造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20年)》
19、其它相关规划和文件要求
五、规划设计指导原则
1、保持规划区的功能与结构完整
本规划区作为歌山镇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规划与建设必须服从歌山城镇总体规划的统一部署,以总体规划为依据,以现状及发展条件为基础,综合确定其规划结构、路网体系及其它设施的配置。同时,保证规划区中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2、区块建设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规划区建设与发展应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统一的原则,规划区内各项建设、企业生产等都要加强污染防护控制,改进生产工艺,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形成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格局。切实做到从节约资源中求发展,从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从循环经济中求发展。
3、区块建设与城镇发展相协调,与区域产业相配套
歌山总体规划将歌山镇的城镇性质确为“东阳市中部以发展新型工业为主导,集商贸服务业、高效生态农业于一体的浙江省中心镇”。本区块作为歌山镇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歌山镇工业经济发展,推进城镇工业化进程的重要驱动力,是促进歌山镇创业就业、吸纳农村人口的重要载体,因此农垦场区域的各项建设应与歌山镇城镇规划建设相协调,与《东阳市印染行业发展规划》、《东阳市医药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等规划内容相衔接。
六、规划概况
1、规划衔接
本次规划在空间布局、道路结构、配套设施建设等内容以上位规划为依据,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农垦场区块局部用地在城镇总体规划中为工业储备用地,但该区块实际上已经建设完成,根据现状发展需求和产业规划要求,调整为优先发展用地,用地性质明确为一类、二类工业用地。
地块本身并不涉及蓝线、绿线、紫线内容,东阳江及滨江绿化、东嵊公路两侧15米绿化带均按原总体规划控制,本规划不做改变。
2、交通规划
现状道路主要为东侧东嵊公路,现状宽度约21米。此外还有两条水泥路,一条连通东嵊公路和时雅村,一条连通农垦场和北侧尚侃村,宽度均在十米以下。道路宽窄不一,不成系统,配套市政管网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规划道路以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现状道路设计。次干道20米,支路12-16米,次干道连通北侧城镇主干道。
七、规划图则
本次规划的用地为M1(一类工业用地)和M2(二类工业用地), 用地兼容性参照《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本次规划共分8各地块,地块的划分采用弹性原则,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其中A-01—A-08地块面积分别为为8649平方米、4831平方米、16277平方米、41947平方米、27571平方米、29261平方米、50639平方米、15546平方米。
  各地块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限高24米。A-01、A-02地块容积率不大于2.1,A-03、A-04、A-05、A-06、A-07、A-08地块的容积率不大于2.5。
停车位按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设置,配套完善其它相应的服务设施。
②地块与规划道路相邻的,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4米,与其它地块相邻的,后退用地红线不少于6米。(详见控制图则)
③ 地块主要出入口布置支路上。地块总平设计时,必须考虑与周边已开发、即将开发、已建建筑的协调性与合理性。相关间距必须符合规范。  
停车位按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设置,须设地下停车库满足配建停车要求,配套其它相应的服务设施用地。
八、市政管线规划
1、规划水源为东阳市第二自来水厂。根据测算,综合确定本规划区域最高日用水量为0.35万m3/日。沿东嵊公里布置DN600供水主干管,以DN200-DN300支管向各企业供水,供水管道布置要充分考虑到近期和远期的衔接,以保证供水的安全性、可靠性及合理性。
2、规划区域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在地块内汇集雨水后就近排入东阳江。污水量以给水量的80%计算,则本区块的最高日污水量为0.28万m3/日。沿城市道路铺设污水管,与现状管网相衔接,统一收集后至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规划电源为歌山镇江北变电所,测算规划区总用电负荷为0.55万KW。
4、在A-04、A-07两个地块设10kv开闭所、公共厕所各一座。提倡垃圾分类收集,实行袋装化,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得超过80米,设置间距一般道路为80—100米,交通干次道为50—8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