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一)不服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环保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许可行为(见下表):
序号 | 行政许可行为内容 |
1 | 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含关闭、闲置或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及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
2 | 核发环保标志 |
3 | 排污许可证核发 |
4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5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6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
7 | 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证核发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办法》、《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等。
(二)不服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环保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许可行为(见下表):
序号 | 行政处罚行为内容 |
1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处罚 |
2 |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处罚 |
3 | 违反现场检查制度的处罚 |
4 | 违反排污费征收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
5 | 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处罚 |
6 | 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处罚 |
7 | 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处罚 |
8 | 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从事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
9 | 违规运输、贮存、堆放、弃置、倾倒、排放、处置污染物、废弃物的处罚 |
10 | 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处罚 |
11 | 违法在特殊区域焚烧的处罚 |
12 | 限期治理期间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
13 | 违法设立排污口的处罚 |
14 | 违反畜禽养殖规定的处罚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
二、揭发控告类投诉请求
揭发控告,是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赔偿。
(一)检举控告违法行为,要求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行为。
1.投诉的违法行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作出的对环境的污染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处罚举报。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
(二)检举环保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反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旷工或因公外出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违反法定权限实施行政许可;违反规定办理招标投标;违反规定向法人摊派或收取财物等。
2.法定途径:行政监察举报。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
(三)检举环保部门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
1.具体投诉请求:
反映党员干部热衷虚名造政绩、树“形象”,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买官卖官,任人唯亲,违规提拔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为亲属或关系户谋取利益;多占住房、超标配车,公款吃喝旅游,生活奢靡等。
2.法定途径:纪律检查举报。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
三、信息公开类投诉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公开由其在履职过程中制定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申请信息公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条规定,应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市级以上环保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二)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1款规定,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三)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例 |
1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环境保护局 | 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43号) | 某生猪养殖场坐落在村庄东边,靠山临水,常年存栏3000头。由于平时疏于管理,污染防治设施未进行有效运作,病死猪等污染物无害化处理不到位,造成养殖污水到处漫流,臭气熏天。周边农户和单位打电话举报。农业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并会同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实地踏勘,科学评估养殖污染情况并进行案情调查。环保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分别实施行政处罚。由环保部门责令当事人承担因养殖污染所造成的损失,并由农业部门指导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如:建设沼气工程和“三沼”综合利用,改变养殖方式,实行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实行清洁生产等方面给予针对性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
农业局 | 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 ||||
2 | 农药监督管理 | 环保局 | 负责假农药、劣质农药、过期报废农药、禁用农药、废弃农药包装和其他含农药的废弃物处置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7月8日)、 《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第20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 某公司是一家农药经营企业,经营杀菌剂、杀虫剂、杀鼠剂等农业、林业用农药、蚊香等卫生用农药。市政府农资打假协调小组组织农业、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环保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农药、生产假农药的违法行为,部分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市民随意购买、使用相关农药的情况。经执法人员集体会商,决定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对经营假农药行为进行查处;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名义对经营杀鼠剂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进行查处;以农业局名义对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农药的行为进行查处;以环境保护局名义责令该企业经营的假劣农药、过期农药、废弃农药及其包装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通告林业局、卫生局、粮食局做好林业用农药、蚊香等卫生用农药、储粮用农药的安全、使用的指导。 |
农业局 | 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 ||||
林业局 | 负责对林业用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指导。 |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查处农药质量违法行为,并依照规定将有关情况记入该企业信用信息。 |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负责办理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 ||||
粮食局 | 加强对储粮用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指导。 | ||||
卫生局 | 加强对卫生用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指导。 | ||||
3 | 耕地(基本农田)保护 | 环境保护局 | 负责会同农业部门对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环境质量与发展趋势的报告。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 | 按照中央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通知精神,农业部门组织人员对拟划定的耕地(基本农田)进行土壤样本检测,确定其肥力水平和质量等级,制定耕地质量提升方案,组织耕地种植条件破坏程度鉴定;国土部门组织人员对拟划定的耕地(基本农田)面积、方位进行测绘,对乡镇、街道开展基本农田划定、调整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造成耕地种植条件破坏的地块,责令相关当事人限期整改;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办公室拟定承包农户清单,对划定耕地(基本农田)的土地提供核发有效承包合同和承包地流转清单;林业部门对坡度超过25度部分的山地进行测绘并依法确定林地分布图,提交国土部门;税务部门编制拟划定的耕地(基本农田)范围内负农田灌溉排水、水土保持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绘制相关施工图;环保部门对拟划定的耕地(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责令当事人限期治污。 |
农业局 | 负责基本农田的质量管理工作。 | ||||
国土资源局 | 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全面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职责。 | ||||
农业和农村办公室 | 负责土地承包流转管理,引导休闲农业依法使用耕地。 | ||||
林业局 | 负责合理统筹林业资源保护,对建设占用林地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低丘缓坡的土地开发利用工作。 | ||||
水务局 | 负责合理统筹水资源保护,加强农田灌溉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涉及占用废弃河滩耕地垦造审批和管理。 | ||||
4 | 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 | 环境保护局 | 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按规定组织编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七号) | 浦阳江边上有一吸污车利用深夜偷排污泥,造成浦阳江水体污染。110接报后,通知了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局调查污泥的来源,并启动应急监测,对受污染水体开展监测,提出处置方案,发布监测信息,并对水污染行为进行处罚。水务对当天的水文情况进行分析,对污泥倾倒后造成的水域面积进行评估。 |
水务局 | 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其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 ||||
5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 环境保护局 | 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法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 | 2014年5月,杭金衢高速(G60)东阳白马镇严店村路段,发生一起多车追尾事故。其中一辆装有危化品氢氟酸的槽罐车发生泄漏随车押运人员有中毒迹象。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立即落实市应急办牵头,迅速启动应急机制。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划定氢氟酸污染区域,对事故现场周边的大气、水域开展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的环境危害程度进行鉴定和风险评估;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等工作的调查。市公安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调查危险化学品的许可证和道路运输通行证情况,配合市环境保护局开展事故的调查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运输单位车辆的槽罐进行检测,调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市卫生局负责对泄漏氢氟酸的毒性鉴定,组织开展对事故中有中毒迹象人员的抢救工作。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对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资质进行调查。 |
公安局 |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 ||||
交通运输管理局 | 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 | ||||
卫生局 | 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 ||||
6 | 放射源管理 | 环境保护局 | 负责放射源的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气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管。组织实施放射源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并实施放射源登记管理制度;根据涉源单位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辐射安全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等核发放射源安全许可证,并通报公安局;负责放射源的生产、销售、使用、贮存和废气处置领域从事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应急、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协助公安局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组织开展放射源安全技术科学研究。 | 《关于放射源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浙编[2004]128号) | 某放射源生产单位向环保局报案称一放射源被盗,环保局会同多部门立刻联合展开调。经查,被张某盗卖给一私立医院放射科。环保局协助公安局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并根据被盗单位放射源安全和防护管理不善导致被盗行为进行了查处;公安部门对盗窃行为进行了查处;卫生部门对盗窃后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后果进行了调查并处置,并对私立医院未经审批购买放射源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
公安局 | 负责对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 ||||
卫生局 | 负责放射源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管理工作;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医疗应急。 | ||||
交通运输局 | 负责放射源水路运输和放射源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人员的安全监管。 | ||||
7 | 报废汽车回收经营市场监管 | 公安局 | 负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治安状况实施监督,堵塞销赃渠道。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7号) | 2013年11月,工商部门12315接举报称:某汽车维修公司,存在进行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交易行为。接举报后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行为涉嫌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交易,工商部门对此立案调查。针对当事人委托他人进行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拆解的行为是否构成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交易的定性问题,向主管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监督管理工作的商务部门发函通告。后工商部门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的立法精神、目的及具体条款的理解,认为该行为涉嫌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交易,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
商务局 | 负责流通市场行业管理,负责审核汽车报废回收行业经营资格。 | ||||
环境保护局 | 负责对有害废旧物资污染环境行为的监督管理。 |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 | ||||
公安局 | 负责取得指标小客车的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 | ||||
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 负责审核指标审核系统中的企业纳税信息。 | ||||
国家税务总局 | 负责审核指标审核系统中的企业纳税信息进。负责审核车辆购置税纳税信息。对持有指标证明文件的单位和个人,办理购置税缴纳手续。 |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审核企业注册登记信息。负责审核对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负责审核个人社会保险参保信息。 | ||||
发展和改革局 | 负责审核企业投资额信息。 | ||||
8 | 矿井关闭监管 | 环境保护局 | 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 《东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浦政办发〔2012〕141号) | 市国土局接到举报,位于我市某一乡镇露天矿山存在非法开采,扬尘及污水影响环境,要求查处。接到举报后,市国土局会同市环保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根据实地调查,发现该矿山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涉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且破坏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根据职责,市国土局当即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市安监局提出该矿山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意见,发出现场处理措施指令书,要求立即停产,并从危险区域撤出工作人员;国土局对该矿山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环保局对破坏污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各部门将相关处理情况抄送市发改局、经济商务局。 |
国土资源局 | 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 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等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 ||||
发展和改革局 | 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区总体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 ||||
经济商务局 | 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 ||||
9 | 无证无照环境污染监管 | 环境保护局 | 环保部门查处无环保排污许可证等的环境污染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第十四条 | 市环保局接到信访投诉,我市一乡镇一家废塑料加工点存在将清洗废水排放村中小溪,造粒废气严重影响村民。市环保局对该加点的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污染行为进行查处。经调查发现,该加工点也无工商营业执照,市环保局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抄送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对该加工点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