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文件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30783K15043025N/2019-7579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阳市 公开日期: 2019-11-30 10:30
文号: 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浏览次数:

《东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编制说明)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11-30 10:30     

  一、编制背景

  1997年我市编制了《东阳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14.36 km2),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后颁布实施。2005年6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后颁布实施,修订后,功能区范围扩大至32.4km2。近年来,我市城市化进程快速,城市面积不断扩大,路网快速扩张,城区内部用地结构不断变化,以及城市总规和控制性详规的调整,原有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已不能适应环境噪声管理需求。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2017年11月,原环保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2019年,金华市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列入各县市区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主要内容

  1.区划范围。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为东阳市中心城区建成区。依据《东阳市域总体规划(2016-203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东至迎宾大道,南至S37国道,西至东阳市界,北至甬金高速,区划面积为68.37平方公里,涉及吴宁、白云、江北3个街道。

  2.区划结果。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4类功能区16个功能片区,覆盖整个中心城区建成区,其中:

  1类区:以居住、文教卫为主要功能,面积30.03平方公里,占总区划的43.9%,涵盖1个片区,其中山体、河流约8.94平方公里;(附图浅绿色区块)

  2类区:以居住、商业、工业混杂为主要功能,面积27.5平方公里,占总区划的40.2%,涵盖9个片区;(附图蓝色区块)

  3类区:以工业、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面积8.6平方公里,占总区划的12.6%,涵盖6个片区;(附图浅褐色区块)

  4类区:交通干线两侧,主要包含中心城区高速、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及铁路,共计53条,总长193.46公里。(附图红色4a道路、紫色4b道路)<相邻功能区为1类的,两侧范围为交通干线边界外50米;相邻功能区为2类的,距离为35米,相邻功能区为3类的,距离为25米>。

  3.补充规定。为有利于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按照技术规范,《方案》还明确:一是3类声环境功能区中居住区执行2类区标准;二是建筑工地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三是《方案》实施后,功能区内新建交通干线的,自动将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的区域调整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

  4.执行时间。《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5.规划期限。2020~2025年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解读人:潘伟刚、李巧萍

  联系电话:89322382

分享本文:
  • 政策原文 GDYD01-2019-0015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