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MB1674293K/2020-112277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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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0-07-07 16:27 |
文号: | 东医保发〔2020〕12号 | 文件登记号: | GDYD73-2020-0001 |
有效性: | 废止 |
GDYD73-2020-0001东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东阳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各公立医院: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浙价医〔2016〕205号)关于“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在腾空间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优化医院收支结构,逐步上浮医疗技术服务收入占比,不断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的要求,以及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市本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金医保发〔2019〕29号),结合我市医疗改革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东阳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东阳市人民医院、东阳市中医院、东阳市人民医院巍山分院、东阳市妇幼保健院、东阳市横店医院、东阳市红十字会医院、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东阳市皮肤病医院等8家公立医院列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范围。
市内民营医院可参照执行。
二、调整原则
(一)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以2019年我市药品价格集中谈判、医用耗材加成、2019年度医疗废物处置费增加支出部分、104种中药饮片下降费用、下调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费用等为基数,在“腾空间”总量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本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原则:调整价格偏低的项目和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不充分的项目,逐步达到诊疗结构的合理化。具体项目包括部分护理费、部分治疗费、部分中医及民族医诊疗费和部分手术费。
(二)医药价格联动,实施差别化调整。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在“腾空间”总量的基础上,根据医疗等级、医疗技术特色等情况实施差别化调整,体现医疗服务价值,优化结构。
(三)与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同步实施。医药价格政策调整与财政、卫生等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同步实施,合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根据8家公立医院提供的2019年数据,在合理确定医药费用总量的基础上,通过药品价格集中谈判等方式医院降低费用2814.93万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后医院收入增加2811.64万元,弥补率为99.88%。具体如下:
(一)“腾空间”项目和费用
1. 通过集中谈判降低部分药品价格。
2. 取消医疗耗材加成费用。
3. 医院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增加支出部分。
4. 104种中药饮片下降费用。
5. 48项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项目在现行价格基础上降低5%。
8家公立医院腾空间情况汇总表(单位:万元)
药品集中谈判降价 | 中药饮片下降费用 | 降低检查项目价格 | 医疗废物处置弥补 | 取消耗材加成费用 | 医院降低收入总额 |
1010.4 | 212.5 | 508.9 | 168.9 | 914.1 | 2814.9 |
(二)提高价格项目和医院收入增加费用
1.调整综合医疗服务项目:61项综合医疗服务项目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提高10%。
2.调整临床诊疗服务项目:66项临床诊疗服务项目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提高10%。
3.调整物理治疗与康复项目:43项物理治疗与康复项目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提高5%。
4.调整护理服务项目:11项护理服务项目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提高10%。
5.调整中医及民族诊疗项目:100项中医及民族诊疗服务项目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提高5%。
6.调整住院手术服务项目:1537项住院手术服务项目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提高3%-10%。
7.调整门诊诊查费项目:普通中医门诊诊查费上调2元/次,专家门诊诊查费上调3元/次。
8家公立医院弥补情况汇总表(单位:万元)
专家门诊挂号费 | 中医门诊诊查费 | 综合 医疗 | 临床诊疗 | 物理治疗康复 | 中医诊疗服务 | 护理服务 | 住院手术费 | 医院增加收入总额 |
217.9 | 51.3 | 474.8 | 509.5 | 76.9 | 215.4 | 311.1 | 954.7 | 2811.6 |
四、本通知自2020年8月15日起施行。
附件:东阳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汇总表
东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