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部门决算报表林业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东阳市林业局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森林资源、林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林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古树名木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森林公安、森林消防预防等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监督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负责全市林业产业化发展和山区综合开发、乡村平原绿化;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部门决算报表林业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部门决算报表林业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林业局本级以及局下属单位森林公安局、森林植物检疫站、林业种苗管理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森林病虫防治站、森林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南山省级森林公园管理处。
二、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部门决算报表林业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部门决算报表林业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813.7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52.75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湿地保护、产业化管理、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813.5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81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13.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81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82万元,占18.61%;项目支出7,173.74万元,占81.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13.7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52.75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湿地保护、产业化管理、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等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13.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52.75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湿地保护、产业化管理、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等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13.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7万元,占1.44%;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79.32万元,占0.9%;城乡社区(类)支出24.95万元,占0.28%;农林水(类)支出8,469.1万元,占96.09%;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03.57万元,占1.1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93万元,占0.1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38.39万元,支出决算为8,81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主要原因是产业化管理、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目根据项目实际存在指标调整。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6.08万元,支出决算为8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出,决算数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43万元,支出决算为3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出,决算数减少。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72.67万元,支出决算为60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整体调资及补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预算有追加。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8 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更新等项目政府采购资金实际支付略小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752.99万元,支出决算为79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整体调资及补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预算有追加。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年初预算为62.0万元,支出决算为6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略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火烧迹地项目支出减少。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年初预算为0.65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 。 年初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3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因实际办案需要,追加了森林公安补助预算。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2648.19万元,支出决算为240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中护林员工资考核等费用支出时预算指标直接调整至各镇乡街道,导致本单位决算数比实际支出数小。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野生动物保护救护费支出有减少。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38.6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规定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6.25万元,支出决算为1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中办案经费略有节余。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1021.12 万元,支出决算为98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预算指标有调整。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28.95万元,支出决算为317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平原绿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实际支出增加较大,有预算调整。
(16)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6.32万元,支出决算为7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调整生态文化协会工作经费。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4.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清新空气自动检测站建设项目有预算调整。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此专项预算调整转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其他森林消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主要原因是缩减了相关不必要的开支。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0.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出,决算数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9.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09.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持平。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收入,故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4.53万元,支出决算为46.93万元,完成预算的73%,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均比预期有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5.3万元,占11.29%,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因公出国项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17万元,占81.32%,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20.17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新购置执法用车1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7万元,占7.39%,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2.05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局机关领导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6.4万元,支出决算为38.17万元,完成预算的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升驾驶员素质,加强公车管理。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47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7万元,主要用于绿化造林技术指导、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业项目基地建设、林业案件查处、有害生物防控、森林防火、林权确认及纠纷调处、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包括平台委托管理车辆等,实际在用车辆为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2.83万元,支出决算为3.47万元,完成预算的2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兄弟县市相关业务单位指导交流工作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累计45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兄弟县市相关业务单位指导交流工作等支出。接待458人次,42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林业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6858.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1%。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本部门本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本部门本年度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东阳市林业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及绿化造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45.19万元,执行数为2607.23万元,完成预算的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向林权所有者的农户和集体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增加了山区农民的收入,提高了群众保护公益林的积极性,社会效益明显;二是通过发放护林员工资等,促使护林员加强公益林的管护,毁林、破坏林地、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发生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保护了森林。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国有林场护林员工资没有列入;二是公共管护项目建设需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1、建议将国有林场护林员工资重新列入补助范围,建立健全护林员考核制度,确保资金发放到位,提升管护效益。2、加强公共管护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俞罡雷 | 联系电话 | 86655238 | ||||||||||
地 址 | 行政中心7楼08室 | 邮编 | 3221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9.1~2019.12 |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2645.19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2645.19 | ||||||||||
其中:中央财政 | 327.78 | 其中:中央财政 | 327.78 | ||||||||||
省财政 | 1772.62 | 省财政 | 1772.62 | ||||||||||
市县财政 | 544.79 | 市县财政 | 544.79 | ||||||||||
其它 | 其它 | ||||||||||||
实际支出(万元) | 2607.23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损失性补偿 | 2314.54 | 2340.96 | |||||||||||
护林员工资 | 231.45 | 204.28 | |||||||||||
公共管护费用 | 99.20 | 61.99 | |||||||||||
支出合计 | 2645.19 | 2607.23 | |||||||||||
三、项目绩效情况 | |||||||||||||
预 期 | 实 际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通过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护林员工资和管理费用,使我市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 | 及时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护林员工资和管理费用,使我市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 | |||||||||||
基本 指标 | 指标 名称 | 具体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
1.目标设定 情况 | 项目目标的可行性 | 1、项目规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立项依据充分、预期目标明确、计划完整,具备实施条件得5分;基本具备得3分;不具备得0分。 | 5 | 5 | |||||||||
实施方案的相符性 | 2、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进度和建设程序和实施方案完全相符得10分,每1项不符合扣2分。 | 10 | 10 | ||||||||||
2.目标完成程度 | 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 1、 项目预期目标任务完成95%以上得10分,90%以上得8分,80%以上得5分,70%以下不得分。 | 10 | 10 | |||||||||
计划投资完成率 | 2、项目资金投资完成率在95%以上得10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工程质量及验收情况 | 3、 项目工程质量良好,符合建设标准、及时组织验收得10分;质量工程一般或未及时组织验收的得5分;工程质量差得0分。 | 10 | 10 | ||||||||||
3、组织管理水平 | 管理机构建设 | 1、 项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明、协调保障措施操作有力得5分,未设置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扣2分,协调操作措施无执行力扣3分。 | 5 | 5 | |||||||||
管理制度保障 | 2、项目申报管理、项目实施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管理制度健全得3分;制度合理、具有可操作得3分;执行有效的得4分, 按实际情况给分。 | 5 | 4 | ||||||||||
项目档案管理 | 3、 项目档案完整,归档及时得5分;一般得2分,未建立项目档案管理的得0分。 | 5 | 4 | ||||||||||
项目实施效益 | 社会效益 | 1、 项目实施区内群众收入提高,社会满意度高得5分;一般得3分,社会效益不明显作用得0分 | 5 | 5 | |||||||||
生态效益 | 2、对改善生态、促进环境保护效果明显得5分,作用一般得3分,无明显作用得0分。 | 5 | 5 | ||||||||||
业务指标得分
| 小计 | 70 | 68 | ||||||||||
1.资金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到位率 | 1、财政资金到位率=财政资金拨付金额/按进度应拨财政资金补助金额×100%,资金到位率100%:5分;70%-100%:3分;50%-70%:2分;50%以下:0分。 | 5 | 5 |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2、评价已到位资金的投入进度,按上级要求及时到位5分,未及时到位的酌情扣分。 | 5 | 5 | ||||||||||
2.实际支出 情况 | 资金使用率 | 1、资金使用率=项目累计实际支出/项目累计到位资金,资金使用率100%,5分;90%-99%,3分;80%-89%,2分;80%以下,0分。 | 5 | 3 | |||||||||
3、财务管理状况 | 制度的健全性 | 1、项目资金财务制度健全,有岗位考核管理办法,制度合理,具有操作性,4分;基本健全合理,3分;不健全合理:0分。 | 4 | 4 | |||||||||
管理的有效性 | 2、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有效,4分;基本齐全和有效,3分;不齐全、执行无效,0分。 | 4 | 4 | ||||||||||
4、会计信息质量 | 信息的真实性 | 1、项目资金的核算真实、会计信息准确、规范,4分;基本规范3分;不规范0分。 | 4 | 4 | |||||||||
5资产配置与使用 | 制度的健全性 | 资产配置财务制度健全3分;基本健全2分,不健全0分 | 3 | 3 | |||||||||
财务指标得分
| 小计 | 30 | 28 | ||||||||||
综合得分 | 业务指标+财务指标得分=68+28=96 | 100 | 96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何旭晖 | 副局长 | 东阳市林业局 | |||||||||||
俞罡雷 | 副科长 | 东阳市林业局 | |||||||||||
胡祥林 | 工程师 | 东阳市林业局 | |||||||||||
楼文星 | 工程师 | 东阳市林业局 | |||||||||||
填报人(签字): 胡祥林 2020年6月30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何旭晖 2020年6月30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签字并盖章):金国祥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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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造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1793万元,完成预算的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着“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以人为本”四原则,以改善农村的生态质量和绿化面貌为目标,以村庄绿化规划为基础,以增加绿量为重点,优化村庄绿化布局,提升绿化档次和水平,构筑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村庄森林植被生态系统,努力营造“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平原农田防护林”的森林村庄。创建22个金华市森林村庄,7个国家森林乡村,60个东阳市森林村庄,5个“一村万树”省示范村和40个推进村,进一步助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平原绿化“森林系列”创建,绿化种植“三分种,七分养”,完成创建工作后,各镇乡街道未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加强绿化养护工作,影响绿化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各镇乡街道应建立绿化长效管护机制,同时建议市政府市财政局对镇村公共绿地建立绿化管护专项资金,分级制定不同的养护经费标准,可采用以奖代补方式,促进管养水平整体提升。如村内绿化(如房前屋后)由村名自行负责,保证平原绿化的成果。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王巧智 | 联系电话 | 86772057 | ||||||||||
地 址 | 行政中心7楼701室 | 邮编 | 3221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9.1~2019.12 |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200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2000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
市县财政 | 2000 | 市县财政 | 2000 | ||||||||||
其它 | 其它 | ||||||||||||
实际支出(万元) | 1793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2019年度平原绿化 建设项目 | 2000 | 1793 | |||||||||||
支出合计 | 2000 | 1793 | |||||||||||
三、项目绩效情况 | |||||||||||||
预 期 | 实 际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2019年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攻坚年,为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积极开展“森林系列”创建活动,大力实施国土绿化。2019年计划创建22个金华市森林村庄,60个东阳市森林村庄,5个“一村万树”省示范村和7个国家森林乡村。
| 年初下达创建计划文件,及时组织人员多次实地督查并指导“森林系列”创建工作。东阳市森林村庄年底经村自查、镇乡街道初验,市林业局和财政局组成考核组进行复核,东阳市森林村庄达标60个,不达标2个。共22个金华市森林村庄。完成7个国家森林乡村,5个“一村万树”省示范村和7个国家森林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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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指标 | 指标 名称 | 具体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
1.目标设定 情况 | 项目目标的可行性 | 1、项目规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立项依据充分、预期目标明确、计划完整,具备实施条件得10分;基本具备得5分;不具备得0分。 | 10 | 10 | |||||||||
实施方案的相符性 | 2、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进度和建设程序和实施方案完全相符得10分,每1项不符合扣2分。 | 10 | 10 | ||||||||||
2.目标完成程度 | 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 1、 项目预期目标任务完成95%以上得20分,90%以上得15分,80%以上得10分,70%以下不得分。 | 10 | 10 | |||||||||
计划投资完成率 | 2、项目资金投资完成率在95%以上得10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工程质量及验收情况 | 3、 项目工程质量良好,符合建设标准、及时组织验收得5分;质量工程一般或未及时组织验收的得3分;工程质量差得0分。 | 5 | 5 | ||||||||||
3.组织管理水平 | 管理机构建设 | 1、 项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明、协调保障措施操作有力得5分,未设置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扣2分,协调操作措施无执行力扣3分。 | 5 | 5 | |||||||||
管理制度保障 | 2、项目申报管理、项目实施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管理制度健全得2分;制度合理、具有可操作得1分;执行有效的得2分, 按实际情况给分。 | 5 | 5 | ||||||||||
项目档案管理 | 3、 项目档案完整,归档及时得5分;一般得2分,未建立项目档案管理的得0分。 | 5 | 5 | ||||||||||
4.项目实施效益 | 经济效益 | 1、 项目实施区内主要生产技术指标完成、林分质量提高,阔叶化改造明显、效益作用显著得10分;一般得5分,对林分质量降低、阔叶化改造无明显作用得0分 | 5 | 5 | |||||||||
生态效益 | 2、对改善生态、促进环境保护效果明显得10分,作用一般得5分,无明显作用得0分。 | 5 | 5 | ||||||||||
业务指标得分 | 小计 | 70 | 70 | ||||||||||
1.资金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到位率 | 1、财政资金到位率=财政资金拨付金额/按进度应拨财政资金补助金额×100%,资金到位率100%:5分;70%-100%:3分;50%-70%:3分;50%以下:0分。 | 5 | 5 | |||||||||
自筹资金到位率 | 2、自筹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自筹资金/计划投入自筹资金×100%,资金到位率100%:5分;70%-100%:4分;50%-70%:2分;50%以下:0分。 | 5 | 4 |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3、评价已到位资金的投入进度,以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各占50%计算。都及时到位:5分;未及时到位的酌情扣分。 | 4 | 4 | ||||||||||
2.实际支出 情况 | 资金使用率 | 1、资金使用率=项目累计实际支出/项目累计到位资金,资金使用率100%:5分;70%-100%:3分;50%-70%:2分;50%以下:0分。 | 5 | 5 | |||||||||
支出的合规性 | 2、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符合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发生挤占挪用等现象不得分 | 3 | 3 | ||||||||||
3、财务管理状况 | 制度的健全性 | 1、项目资金财务制度健全,有岗位考核管理办法,制度合理,具有操作性:4分;基本健全合理:2分;不健全合理:0分。 | 4 | 4 | |||||||||
管理的有效性 | 2、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有效:4分;基本齐全和有效:2分;不齐全、执行无效:0分。 | 4 | 4 | ||||||||||
财务指标得分
| 小计 | 30 | 29 | ||||||||||
综合得分 | 99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金国祥 | 局长 | 东阳市林业局 | |||||||||||
何旭晖 | 副局长 | 东阳市林业局 | |||||||||||
王巧智 | 国土绿化科科长 | 东阳市林业局 | |||||||||||
填报人(签字): 2020年6月28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2020年6月28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签字并盖章): 2020年6月28日 |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本部门本年度对市人大指定的生态公益林项目开展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良好。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本部门本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82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编外人员劳务费支出预算有追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林业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标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反映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反映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30.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补助支出。
31.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项):反映用于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不包括行政单位)人员基本支出、装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其他森林消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森林消防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