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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3MB1674293K/2021-149639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1-05-26 14:45: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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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医保参保人员转院转诊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5-26 14:45     

为保障东阳市医保参保人员享受优质医药服务,规范转院、转诊流程,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基金的待遇保障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转院转诊医院范围

东阳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由于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对参保人员病情难以确诊和治疗的,应给予办理转院、转诊手续。转院限转杭州、上海、北京的医保定点三级甲等医院,转诊限转金华市内其他县市三级医院。

二、转院转诊对象

(一)东阳卫健部门明确的可外转目录及符合下列疾病范围的患者。

1

恶性肿瘤放化疗 (一个医保年度内第一次医疗机构或专家组已经认定予以转院的,后续转院按转入医院开具的放化疗方案次数直接给予办理)

2

血液系统恶性疾病: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3

血友病

4

心脏疾病需要手术治疗(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先天性心脏畸形、心脏瓣膜病、更换心脏起搏器电极等)

5

各类系统衰竭(呼吸系统衰竭、心力衰竭、肾衰竭等)

6

不能确定良恶性的器官占位性病变(肺占位、肾占位、肝占位等),转院后需手术治疗明确为恶性疾病的。

7

肝硬化失代偿期

(二)参保患者在东阳市内有转院、转诊资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住院期间医院下发过病危通知书的患者。

三、转院转诊办理方式

(一)符合转院、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直接在东阳市内有转院、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转诊手续。

(二)在东阳市内有转院、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并因病情需要转院、转诊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办理的参保人员可先行到符合转院、转诊范围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跨省就医的需办理备案,备案电话:86639380),并于出院后一个月内向市医保中心申请享受转院、转诊待遇。

四、市医保中心受理享受转院、转诊待遇申请范围

符合本实施方案规定转院转诊办理方式第二种情况的参保人员,在东阳市内有转院、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出院后,因病情需要到符合转院、转诊范围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的申请。

五、享受转院、转诊待遇申请办理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在转诊、转院医院就诊出院后,持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窗口申请享受转院、转诊待遇(窗口地址: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B幢4楼西大厅医保窗口,电话:86639155),市医保中心初审后出具转院、转诊预受理单,统一送专家组评审,专家组由东阳市外相关专家组成。

(二)经专家组评审符合转院、转诊的申请,本次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转院、转诊待遇享受;不符合转院、转诊的申请,维持原结算结果,并将预受理资料退回申请人。市医保中心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申请办理所需资料

1.东阳市定点医疗机构出院小结;

2.符合转院、转诊资质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历、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

3.医保卡(社会保·市民卡)。

七、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转院转诊办理流程图;

2.东阳市内有转院、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名单;

          3.转院转诊申请预受理单。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东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0


附件2

 

东阳市内有转院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名单

医院名称

有转院资质的学科

东阳市人民医院

综合

东阳市中医院

综合

东阳市人民医院巍山分院

神经内科

横店文荣医院

核医学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

东阳市红十字会医院

结石科、手外科

东阳市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儿科

东阳市横店医院

骨伤科

东阳花园田氏医院

脊柱外科

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精神科

注:东阳市内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为东阳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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