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全面总结“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力社保事业发展成就,重点阐明“十三五”时期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我市未来五年人力社保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民生事业获得重大发展的五年,也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历严峻考验、取得重大突破的关键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人民群众获得较多实惠,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1.人才工作成效显著
五年来,连续举办规模企业组团招聘会,组织企业赴北京、上海、杭州、宁波、武汉、贵阳、南昌、长沙等近20个人才强市参加54场大型系列招聘会,参会企业共1631家次,提供岗位有56042个,接待应聘人员超过15万人次,面试洽谈人数达13967人,引进了5000多名优秀人才以及几十个优秀专家团队和项目,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推动出台市委〔2012〕3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智力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发给744个高层次人才540.54万元的安家津贴和载体建设奖励。先后和兰州大学、贵州大学等23所高等院校签订了《东阳市与高等院校人才智力项目合作意向书》,并积极协助推进“校企合作”,组织企事业单位到高校进行校园宣讲、专场招聘等各类活动。
2.就业工作亮点纷呈
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打造了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网络体系,大力提升城乡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有效开展就业援助、援企稳岗、缓解企业用工难等工作,全市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局势总体保持稳定。制订出台含金量更高的支持大众创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相继出台了东政发〔2011〕71号《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以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东人社〔2012〕23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就业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东政发〔2013〕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东人社〔2014〕105号《关于印发<东阳市促进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东人社〔2014〕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岗前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政策。五年间城镇新增就业累计71164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4057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28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完成各类职业培训23258人。
3.全民社保基本建成
社保扩面稳步推进。十二五期间,随着浙人社发〔2011〕221、222、223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惠民政策的陆续出台,社保扩面的步伐加快。截止2015年12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85万、21.4502万、11.5302万 、21.41万、10.92万,与十一五末比新增10.2024万、8.5万、3.9102万、4.3735万、4.6452万,分别增长61.30%、65.6%、51.3%、25.68%、74.0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23.68万人,已参保 23.21万人,参保率达到98 %,较“十一五”末净增27207人,增长率为9.7%;共为10.76万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人员准确、及时发放养老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651053人,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系统在保30661人,“十二五”期间新增参保30771人,参保增长率为65.5%;已享受待遇人员8824人,月人均领取养老金419.91元。年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数。
医保机构及险种有效整合。2013年4月市医保处与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进行了整合,新农合机构、人员和职能统一划归市人力社保局,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与医保处合并后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统一管理。2013年5月份,新《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出台,将原城镇居民、学生儿童医保与新农合三项医保整合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打破城乡二元隔离,不分户籍,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管理,此举标志着我市医保实现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全面覆盖,完成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上的有效衔接,为全民医保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社保政策不断完善。相继出台了东政办发〔2011〕62号《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东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东政办发〔2011〕137号《关于调整东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东政办发〔2012〕120号《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执业医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东阳市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的通知》、《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报销范围》、东政办发〔2014〕149号《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东政发〔2015〕2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等医保政策。又出台了东政办发〔2013〕27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补充意见》,东政办发〔2013〕107号《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东人社〔2011〕97号《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社保政策。政策的不断完善,使群众受益面不断扩大,群众的社保待遇稳步提高,我市已全面迈进人人享有社会保险的“全民社保”时代。
社保待遇大幅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由“十一五”末(2010年)的1004.96元,增加到2015年的1745.21元,增长73.6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经4次上调,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130元。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月人均为157.87 元,比“十一五”末人均养老金增长163.12%,最低工资标准由十一五末的1160元/月提高到1660元/月。
全面推行社保一卡通。2011年我市启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程,开始发行社会保障卡。2014年初出台《东阳市社会保障卡“就诊一卡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同年10月8日,作为东阳市2014年的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的社会保障卡“就诊一卡通”功能开通,自此市民持一张社会保障卡到全市各家医院看病,就可实现一卡通行。截止2015年10月底,我市累计发行社保卡85.82万张。社会保障卡 “就诊一卡通”的顺利开通,解决了参保群众异地就医“报销跑腿”和“费用垫支”的问题,其“一卡通用,一卡多用”的特点,社会保障卡“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终极目标初步实现。
4.人事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实行公务员面试易地交流、考官持证上岗、成绩现场告知等制度。启动实施公务员“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工作。完成了机关规范津补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等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调控进一步加强,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圆满完成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了绩效工资总量正常增长、增加年终绩效考核奖、打破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允许收支结余分配等“四个突破”。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标工作,稳妥推进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五年来,共公开招录公务员671人;军转干部安置59人,其中团职干部14人,营以下45人,随调家属安置9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进人制度,五年来公开招聘27次3004人,通过考试考核共引进硕士研究生195人,形成公开公平的进人环境。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维稳工作,共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及慰问金1729万。完成了全市368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清理清查工作,先后组织了3次清理自纠工作,共清理在编不在岗197人,并及时督促用人单位进行纠正。
5.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双爱”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格化平台建设,强化欠薪问题综合治理,持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强欠薪逃逸案件的移送工作;畅通监察维权渠道,全面做实“三金”和“两网化”基础,打造“无欠薪东阳”品牌。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推行“能办推定”,不断创新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理念,做强仲裁实体,全面推进劳动争议调处体系建设,积极创新建立了多元化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构筑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水平,成立了东阳市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建立了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构建了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和工会维权帮扶等为一体的劳动争议联合调处的大调解工作格局。5年来,全市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7647起,共接待当事人16396人,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04起,结案率达95.07%,调解率达96.73%,化解集体纠纷185件。落实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职工管理行为,国有企业职工招录实现面向社会公开。加强编制外合同制职工管理,为全市6000多名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职工调整了岗位工资。
“ 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很大发展,但也必须清醒的看到,发展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劳资矛盾易发多发且有扩散风险;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还有薄弱环节;基层基础和公共服务有待加强等。
(二)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向开启建设美好社会的关键跨越时期,是我市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美丽东阳、美好生活”的关键时期,是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决胜期,也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一系列有利条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我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基本面总体向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为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转方式、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不断增强内生动力的战略,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仍面临着诸多挑战。从国际看,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博弈竞争更加激烈,新技术替代旧技术、智能型技术替代劳动密集型技术趋势明显。从国内看,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三期叠加”等周期性因素引发的矛盾风险进一步凸显,经济增速放缓和人口老龄化加剧,生产要素低成本优势逐步减弱,依靠要素成本优势所驱动、大量投入资源和消耗环境的经济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从市内看,“十三五”时期我市面临经济增速下滑等阶段性潜在风险,人口老龄化加剧导致经济活力下降、各种风险上升,社会利益诉求、价值取向、行为方式日益多样化,矛盾纠纷复杂多变等等。从事业发展自身看,也面临许多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并将成为主要矛盾,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社会保障体系在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等方面均有待加强,扩面征缴空间压缩,待遇水平刚性提高及享受待遇群体加大对基金平衡安全运行压力增大;人才总量和总体水平与人才强市战略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除,选人用人机制和科学的评价机制需进一步发展完善;人事制度改革仍需深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尚不完善,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有待规范,军转安置工作仍然面临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期叠加”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劳动者的新期待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带来了新的挑战,劳动力市场的新变化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增加了新的压力。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立足实际、把握关键,紧扣百姓民生、着眼发展需要、顺应人民期盼,积极适应新常态,紧紧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任务导向,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影视旅游名城、经济文化强市、生态宜居东阳”建设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完善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公共管理服务能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激发活力、攻坚破难的关键所在。必须把创新摆在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打破思维定势,推动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机制创新,以改革创新统领各项工作,全面激发活力,助推目标任务实现。
——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共享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更加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补齐民生短板,以制度公平保障群众权利公平,努力维护平衡好各类群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
——坚持安全可持续。安全可持续是制度稳健运行的基本要求,也是稳定群众预期的重要前提。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要让城乡居民更多更公平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又不能脱离发展阶段作过高承诺,使各项民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推动社保制度可靠持续运行。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协调是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有效推进工作的基本方法。人力社保工作头绪多、领域宽、战线长,涉及的群众利益协调难度大、要求高,必须统筹谋划工作的方方面面,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关切,促进政策间的衔接平衡,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推动事业协调全面发展。
——坚持兜住底线。兜住底线是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原则,也是社会政策托底功能的重要体现。要竭尽全力解决好就业创业、民生保障、劳动关系、收入分配等领域的基本民生问题,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坚决不让一个人掉队。
(三)主要目标
——人才资源配置更高效。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使人才资源配置更高效,发展水平能进一步适应东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到2020年,全市各类人才总量达到15万人,人才占人口比重提高到17%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拥有高级职称的人数达到0.6万人,中级职称人数3.5万人。
——就业质量更高。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4.8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开展未就业毕业生跟踪服务和困难毕业生的“一对一帮扶”工作,困难高校毕业生推荐就业100%;到2020年开展各类培训7万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企业岗前培训2万人,职业指导培训1.25万人,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1万人,创业培训3000人;新增创业人数2500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1.25万人;配合建立调查失业率制度,并纳入宏观调控重要指标。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到“十三五”期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9万人(含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35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5万人,职工医保参保人数22.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3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3万人,社保卡发卡人数87万张,实现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人事制度更加规范。完善公务员考核管理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军转干部安置方式进一步优化,自主择业就业指导和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不断加强。
——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工资分配中的决定作用,健全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体系。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解决机制,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到“十三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基本实现全覆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2%。
——公共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力争到“十三五”期末,覆盖城乡居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人力社保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具体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