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村干部管理分中心、办公室,镇属有关部门:
因人事调整,经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巍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
巍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
东阳市巍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印发
巍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专业安全
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
一、总则
(一)为建立完善我镇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体系,根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确定巍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组织结构设置。
(二)为规范镇安委会工作运行,参照国务院、浙江省和金华市、东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安委会工作规则。
(三)镇安委会是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代替镇政府组成人员和镇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其主要任务是在镇政府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镇安委会组织结构设置
(一)组织结构
1.镇安委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镇安委会主任由书记、镇长担任,副主任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与安全生产工作关系较为密切的镇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镇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兼任。
2.镇安委会下设若干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安委会”)。各专业安委会根据各分管领导工作分工,选择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行业领域设置。各专业安委会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镇政府各办公室分管主任、牵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镇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
各专业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各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兼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兼任。
(二)人员变更
1.镇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各专业安委会主任变更时,经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由镇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变更其组成人员时,经镇安委会副主任同意,由镇安委会办公室印发通知。
2.专业安委会副主任、成员单位变更时,经专业安委会主任同意,由专业安委会印发通知;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变更其组成人员时,经专业安委会副主任同意,由专业安委会办公室印发通知。相关人员变更情况同步抄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安委会工作规则
(一)工作职责
1.镇安委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4)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6)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镇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全镇关于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措施及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建议;
(2)协调督促镇有关部门(单位)在产业政策、科技发展、资金投入等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3)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专业安委会办公室、镇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村、企事业单位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起草分解东阳市政府对巍山镇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通报全镇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执行情况;
(6)协调组织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7)承办镇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镇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8)负责与各专业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
(9)承办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专业安委会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促进专业安委会分管行业领域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2)研究部署、督促指导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召开专业安委会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5)向镇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6)完成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4.专业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专业安委会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
(2)协调成员单位间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3)承办专业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专业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4)做好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情况汇总,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意见建议,向专业安委会领导和镇安委办报告工作情况;
(5)负责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
(6)承办专业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制度
1.镇安委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①镇安委会全体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结合镇委会会议、镇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会,会议由镇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镇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②镇安委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2)检查制度
①镇安委会组织的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度不少于两次,由镇安委会领导或成员单位领导带队,镇有关部门(单位)派人参加。
②根据全镇安全生产的形势和任务,按照镇政府(或镇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由镇安委办组织,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派人参加。
(3)报告制度
①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年12月10日前向镇安委会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成员单位,应于每季度后五日内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在重大节日前,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告节日期间值守人员名单;节日期间每天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本单位(系统)安全生产情况。
(4)签发制度。镇安委会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2.镇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1)联络制度。各专业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安全生产业务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与镇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镇安委会办公室可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业安委会办公室或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会议由镇安委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3)报告(通报)制度。镇安委会办公室每年度向镇安委会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
(4)签发制度。镇安委会办公室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3.专业安委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专业安委会全体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会议由专业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专业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2)检查制度。专业安委会组织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由专业安委会领导带队,相关成员单位派人参加。
(3)报告制度。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向镇安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的同时,报告所在专业安委会。专业安委会每年向镇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签发制度。专业安委会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4.专业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1)联络制度。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业务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与专业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承办专业安委会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会议由专业安委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3)报告(通报)制度。专业安委会办公室每年12月20日前向专业安委会和镇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每半年向成员单位通报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专业安委会重要会议、领导批示、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等事项及时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
(4)签发制度。专业安委会办公室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四、其他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巍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巍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一、镇安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马宗强、包闪闪
副主任:周健、孙晖晖、胡振南、赵映峰、葛永华、吴金平、厉蓉、金倩、邵小康、陈军华、厉杭江、方楠、马飞斌、陆蔚檀、斯晓初
成 员:镇应急管理办、综治办、经发办、党政办、人武部、总工会、城建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国土分局、行政执法中队、环保四中队、市场监管分局、巍山医院、供销社、供电所、镇专职消防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镇安委会日常工作由党委委员、副镇长吴金平主持。镇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办公室主任为曹永超。
二、专业安委会组成人员
(一)教体与文化专业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文化、教育、体育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金倩
副主任:裘祎楠
成 员:广电站、教办、文化站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
广电站、教办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民政、卫计专业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民政、残联、老龄、慈善救助、计划生育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厉杭江
副主任:贾春来
成 员:社会事务办、卫生院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
贾春来兼任办公室主任,卫生院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商贸、工业企业、环保、食品药品专业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商贸、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电力设施保护、特种设备、环保、旅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吴金平
副主任:曹永超
成 员:经发办、供电所、环保四中队、市监分局、行政执法中队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
曹永超兼任办公室主任,供电所、环保分局、市监分局、行政执法中队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规划、国土、交通、建筑与发展专业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规划、国土、建筑施工、燃气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胡振楠
副主任:陆蔚檀
成 员:行政执法中队、交警支队、国土分局、规划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镇联系道路交通工作人员
韦宵帅任办公室主任,行政执法中队、交警支队、国土分局、规划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农林业专业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农业、林业、招投标、污水处理厂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马飞斌
副主任:吴立飞
成 员:农办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镇联系林利工作人员
吴立飞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水利专业安委会。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森林火灾、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和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等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储备防汛防台、森林火灾、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应急物资;指导做好水利等灾后生产自救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葛永华
副主任:华小良
成 员:镇联系水利工作人员
华小良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七)民宗专业安委会。
负责全镇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涉台涉外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处置工作;织实施专项预案演练;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赵映峰
副主任:李雯
成 员:统战干事、镇联系民宗工作人员
李雯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八)社会治安、综治、出租房消防专业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治安、综治、出租房消防等工作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胡振南
副主任:陈军华
成 员:派出所、消防队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
陈军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消防队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九)驻村工作组应急管理专委会。 负责工作组辖区内各村(含住宅小区)自建房、公建房、出租房和公寓楼、村属企业厂房等日常检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组成人员:
主 任:各驻村工作组联系领导
副主任:各驻村工作组组长
成 员:各村联村干部、各村主职干部
以上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或工作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