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002611286Q/2022-18250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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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阳市发改局 | 公开日期: | 2022-11-15 16:45 |
文号: | 东发改价格〔2022〕8号 | 文件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关于横店镇区道路及公共停车场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批复
市禹山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横店镇区智慧停车项目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行为,依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及《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浙价服〔2014〕16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横店镇区部分区域道路及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车收费范围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区域划分为三个区域。
区域 | 收费路段 | |
一级区域 | 都督南街 | 九龙路至218省道 |
康庄路 | 金佛庄路至华夏大道 | |
万盛街 | 金佛庄路至218省道 | |
金佛庄路 | 康庄路至万盛街 | |
度假村 | 万盛街至都督路 | |
兴盛路 | 雅堂广场至都督路 | |
医学路 | 雅堂广场至都督路 | |
鳌鱼路 | 整段 | |
八仙街 | 医学路至江南路 | |
江南路 | 江南一镇至迎宾大道 | |
二级区域 | 长征路 | 万盛街至影视大道 |
秦清路 | 国防路至长征路 | |
清明上河图 | 影视大道至雅堂广场 | |
国防路 | 影视大道至大智街 | |
华夏大道 | 218省道至影视大道 | |
明清宫街 | 江滨西路至218省道 | |
十里街 | 江滨西路至218省道 | |
三级区域为:工业园区区块和主镇区未列入一级、二级区域范围的。 |
二、停车收费标准
单位:元·辆/车位
车 型 | 区域 | 地段 | 第一小时 | 超过一小时标准 | 备注 |
小 型 车 | 一级区 | 道路 | 3 | 2.0元/半小时 | 计费开始后第一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一小时以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超过15分钟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 |
停车场 | 2 | 1.5元/半小时 | |||
二级区 | 道路 | 2 | 1.5元/半小时 | ||
停车场 | 1 | 1.0元/半小时 | |||
三级区 | 道路 | 2 | 1.0元/半小时 | ||
停车场 | 1 | 1.0元/半小时 |
注:1.大、中型车根据实际占用车位数,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
2.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时间:一级区域8:00—21:00;其余区域8:00—18:00;
3.停车场一天(以24小时计)最高收费不超过25元。
三、其他规定
(一)此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月票、年票折扣以及对特定对象的优惠措施等由你单位自定。鼓励免收或者减收残疾人机动车停车费用。
(二)下列情况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1.在公共停车场停车不超过60分钟的;
2.在镇区道路收费停车泊位内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
3.在未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的;
4.执行公务或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军警车辆、制式执法车辆、环卫清运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四、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请收费单位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规范收费行为。
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1日
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