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0783K15043025N/2022-152031 | 发文字号: | 东政发〔2022〕6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2-03-14 |
主题分类: |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已经市十六届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健全完善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和《浙江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1〕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村电商发展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数字赋能乡村振兴、电商助力共同富裕”为主题,以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为重点,以“线上线下融合”和“上行下乡结合”为抓手,以构建全渠道营销体系、建立东阳好物选品中心、提供电商优质服务、实施精准电商培训为方法和路径,健全完善市镇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物流配送、农村现代商贸流通、电商带动创业就业等四大体系,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构建市场化、可持续的农村电商发展生态,助推我市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打造新时代强市名城、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统筹推进。运用市场化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整体部署和统筹谋划,深度契合全市电商产业发展规划,充分激发农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释放农村电商潜力。
(二)整合资源,优化产业。充分挖掘东阳的块状经济和特色产业优势、文化历史底蕴和生态资源,突出区域特色,加快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全方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动农村电商发展。
(三)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特色产品及服务等农村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商品网货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探索创新、数据驱动。创新大数据、云服务、智慧物流等技术应用,充分发挥大数据为政府提供公共决策的能力,引领电商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创新孵化力度,培育辐射带动效应较强的电商产业集聚区。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建设要求,充分挖掘我市块状经济和特色产业自身优势,坚持线上线下、上行下乡、供给需求并重,大力推动农产品“触网上云”,完整构建“人、货、场”电商发展模式,打通一条全方位的“东阳同城购+市外上行渠道”网络营销体系,形成一批标准化、特色化、地域化的产业集群电商区域公用品牌,使电子商务成为我市农村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实现电商赋能跑出东阳农村共富“加速度”。
具体目标:1.实现网络零售额年度同比增长15%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培训电商从业人员5000人(次)。
2.建设提升1个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新建或提升3个电子商务镇乡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实现全市行政村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建设东阳快递物流指挥中心,强化数字赋能推动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
3.建设东阳好物选品中心,培育3个产业集群电商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块状经济和特色产业网红产品,提升我市农产品的认识度和影响力。做大做强电商企业,多渠道推动本地农产品上行。
四、主要举措
(一)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1.建设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包括服务运营中心、东阳好物选品中心、创业孵化中心、电商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公共直播中心等五大中心。到2022年底,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并投用。组建专业团队负责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营,发挥“指挥中枢”作用。成立东阳电商服务商联盟,提供美工、拍摄、设计、税务年检、法律咨询、劳动纠纷等系列服务,形成一条完整的电商产业服务链条。全面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市场化运作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成东阳电商智慧大脑,及时获取东阳本地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数据,定期研判分析,为全市农村电商发展把脉问诊。
2.改造提升镇村电商服务中心(站)。根据全市块状经济和特色产业分布情况,新建或提升3个镇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坚持“多点合一,一点多能”的原则,实行“中邮驿站”和村级电商服务站两站合一,实现农村电商服务功能全覆盖。拓展站点服务功能,在提供电子商务咨询、技术服务的基础上,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延伸孵化培训、产品对接、物流仓储、网络推广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功能。村级电商服务站实行绩效考核和动态退出机制,每年评选60个村级电商服务示范站。
3.发挥农村电商产业集聚效应。以农副产品、木雕红木、缝纫配件、工艺饰品、服饰配件、休闲渔具渔线等产业为依托,分类开展电商专业村、电商镇梯度培育建设工作,加快挖掘培育电商“萌芽村”“示范村”“规模村”,新培育4个电商专业村和1个电商专业镇,打造2个农文旅IP项目,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农村电商发展格局。加强与本地特色产业融合,推进产业集聚,发挥农村电商发展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
(二)优化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继续深入推进“快递进村”工作,打通农村物流快递“最后一公里”。鼓励邮政、供销、商贸流通、电商企业、第三方物流和本地物流等资源以市场化合作方式整合,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建设东阳快递物流指挥中心,强化数字赋能推动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加快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数字化升级、智慧化发展,实现物流各环节精细化、动态化、可视化管理,促进供应链集成,探索形成数据驱动、平台运营、柔性配送的农村电商物流供应链新模式。
(三)健全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1.推动传统商贸企业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着力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推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在传统商贸领域的广泛应用,支持农村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以第三方电商购物平台和兴趣电商平台为着力点,引导和培育20家传统生产型企业拓展线上销售业务,成为全市“电商+”生产标杆企业。培育4家省级新零售标杆企业。
2.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外引内联,打通内外市场,鼓励电商企业利用电商平台资源上行本地农产品,打造同城和市外上行体系,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打造智慧新零售小程序,实施数字乡村惠农商圈服务,实现网货下乡和农货进城的双向流通功能,同时通过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外卖平台实行城区范围农产品预定销售,建成东阳同城购农产品网络上行和销售渠道。成立横店短视频电商联盟,充分挖掘横漂艺人自编自导自演的特长,培育本土网络带货达人,推动新零售模式创新。引进和培育4家知名MCN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建立本地农产品直播上行通道。
3.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构建以“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为核心的东阳特色产品电商品牌体系。加大东白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注册3个产业集群电商区域公用品牌,推进我市农产品品牌化与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融合发展。遴选网络适销农产品,通过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等手段,帮助农村电商企业、农村合作社及农业企业打造培育产品品牌。加强东阳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管理、运营、维护机制,提升区域公用品牌的整体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4.建设东阳好物选品中心。全市遴选200款以上适合直播销售的优质产品,进行网货化改造升级,打造东阳好物选品中心。在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镇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东阳好物选品中心,引导带货达人、MCN机构进行直播销售。
(四)构建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
1.推动电商知识精准培训。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和创业技能培训活动,实施精准培训。面向市镇村三级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开展电商模块化培训;面向回乡大学生、本地职高电商相关专业实习生毕业生、退伍军人、农村青年、企业职工、横漂艺人等群体,重点开展短视频带货、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网店运营等电商培训。通过分层次、分步骤的培训,促进网购网销规模的扩大,加强农村电商普及、推广和应用,推动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重点做好培训转化工作,通过实施精准培训,提高培训转化率,满足电商企业用工需求,扩大直播销售从业者规模。
2.推动农村电商致富示范。对已从事农村电商创业且在网购网销、便民服务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农村电商带头人,支持其发挥自有电子商务平台资源优势和专业团队优势,培育孵化新项目新团队,营造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更好发挥电商致富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高层次电商管理团队和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引进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提倡电商从业者回乡创业,培养一批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
3.深化精准帮扶工作。针对东西部协作对象四川省南江县、山海协作对象磐安县的农村电商人才培训需求,开展课程设计,针对性提供专业化电商培训,重点开展短视频带货、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内容的培训。围绕对口帮扶地区的农特产品,通过对接会、展览会、交易会、洽谈会、网上对接等形式,通过电商营销模式,助力对口帮扶地区农产品的营销推广和销售。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8月-2022年3月)
高质量开展农村电商专题调研,摸排重点项目,深入挖掘农村电商发展潜力和优势;成立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项目招投标,全面部署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阶段(2022年4月-2024年4月)
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各项工作开展。加强跟踪督查和绩效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开展中期评估,做好中期自查,配合省级部门开展中期评估,并及时整改。继续深化项目,待中期评估通过后,继续深化相关项目,力求做出特色亮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5月-2024年8月)
依据综合示范评价标准和验收标准,开展自评自查,全面梳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指标完成情况,查找不足,总结我市在综合示范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建立农村电子商务长效发展机制。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及镇乡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统筹指导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审议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检查项目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牵头协调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整体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大力推动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我市制定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发挥好资金的导向作用,支持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培育,鼓励本地农村电商特色品牌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整合利用好财政资金,激励引导全市电商快速发展。
(三)强化目标考核。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组织与实施情况、发展基础提升情况、发展环境改善情况及示范效果等内容。健全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监督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任务纳入相关部门单位、镇乡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强化资金管理。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示范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公开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等环节的工作,加强对示范项目的动态监管,保证示范项目资金安全。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依法依规,按照上级要求严肃纪律,确保每一笔项目资金科学高效使用。
(五)做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项目工作方案、建设进度、决策过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办企业相关内容。坚持项目公开、政策公开、补助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公布相关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纪委监委、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市内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推介电子商务优秀企业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和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力度,形成全市重视、关心、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氛围。
附件:1.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3.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指标体系
4.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表
5.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6.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
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黄胜可
副组长:龚杭娟 李敢峰
成 员:韦朝阳(发改局) 陈其宪(经信局)
赵 锋(财政局) 黄正明(人力社保局)
葛海波(交通局) 李爱忠(农业农村局)
吕惠勇(商务局) 葛伟英(文广旅体局)
叶文明(市场监管局) 马伟大(供销总社)
王赛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陆耿晖(融媒体中心) 何快快(团市委)
何芳萍(妇联) 程亚军(邮政管理局)
郭宏亮(邮政公司) 黄益刚(电信公司)
贾丽娟(移动公司) 王 坚(联通公司)
刘战辉(吴宁街道) 赵 炜(白云街道)
谢雪峰(江北街道) 包日进(六石街道)
赵 健(城东街道) 吴凯军(南市街道)
陈 颖(横店镇) 金莉莉(南马镇)
包闪闪(巍山镇) 朱静超(歌山镇)
郭晟梅(千祥镇) 王 征(湖溪镇)
刘煜之(画水镇) 方颖潇(虎鹿镇)
杜亮亮(东阳江镇) 韦钱军(马宅镇)
许杨贤(佐村镇) 朱骏义(三单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吕惠勇(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替补。
附件2
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府办:牵头统筹协调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二、市发改局:负责会同商务局等部门统筹开展东西部协作、山海协作电商帮扶工作。
三、市经信局:负责统筹开展“东阳制造+电商”工程,助力传统制造企业转型升级。
四、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商务等部门研究制订并落实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
五、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加大农村电商人才企业的引进和培育力度。
六、市交通局:负责统筹推进物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推进农村产业的融合发展,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八、市商务局:牵头统筹推进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并承担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市文广旅体局:负责统筹推进“互联网+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推进市区域公共品牌的申报,督促企业诚信经营,严把商品质量关。
十一、市供销总社:负责大力推进“东白”品牌建设,提升本地产品品牌整体影响力以及核心竞争力,通过加强农产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促进农产品上行。
十二、市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有利于农村电商发展的案例和政策,营造农村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三、团市委、市妇联: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育相关工作。
十四、邮政管理局:负责牵头整合东阳市域快递物流配送服务资源,搭建快递物流配送网络,完善农村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十五、市邮政公司:负责整合中邮驿站资源,完成站点改造升级。
十六、市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加快农村电商领域信息化运用,加快5G网络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农村公共基础网络建设。
十七、经济开发区、各镇乡街道:积极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加快培育提升农村电商专业村,有条件的镇乡街道新建或提升镇乡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设立东阳好物选品中心等功能区块。积极探索开展“制造业+电商”模式,推动农产品上行,提高农产品上行效率
附件3
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指标体系
类型 | 工作指标 | 单位 | 2021年基期值 | 2022年目标值 | 2023年目标值 |
产业基础及规模 | 网络零售规模 | 万元 | 1370000 | 1570000 | 1800000 |
网络零售额增速 | % | 25.7 | 15 | 15 | |
农产品网络零售规模 | 万元 | 60000 | 84000 | 100000 | |
网店数量 | 家 | 20000 | 23000 | 28000 | |
产业集聚情况 | 电商专业村 | 个 | 18 | 20 | 22 |
电商镇 | 个 | 7 | 7 | 8 | |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 是否有市级公共服务中心 | 是/否 | 是 | 是 | 是 |
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提升改造 | 个 | 100 | 345 | 345 | |
站(点)行政村服务覆盖率 | % | 100 | 100 | 100 | |
配套服务 | 电商人才培训 | 人次 | 15000 | 20000 | 25000 |
培训带动就业/创业人数 | 人 | 7500 | 10000 | 12500 | |
快递业务量 | 万件 | 34000 | 44000 | 57000 | |
快递业务量增速 | % | 40 | 30 | 30 | |
快递进村通达率 | % | 100 | 100 | 100 |
附件4
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表
序号 | 体系 | 项目内容 | 进度安排 | 绩效目标 | 资金安排 |
1 |
完善市镇村三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 推动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升级 | 2022年12月:完成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基础设施配套,完成东阳电商智慧大脑的软件开发并投入使用,成立东阳电商服务商联盟和横店短视频电商联盟; | 建成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包括服务运营中心、东阳好物选品中心、创业孵化中心、电商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公共直播中心等五大中心。制定创业孵化中心入驻、公共直播中心使用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有6人以上的专业团队运营。 | 220 |
2 | 推动镇乡街道公共服务 | 2022年12月:建成2个镇乡街道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 根据全市块状经济和特色产业分布情况,新建或提升3个镇乡街道特色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包括服务运营中心、人才培训中心、服务商联盟工作室、大数据中心、有条件的乡镇(如横店镇)设立东阳好物选品分中心等功能区块划分;有3-5人的专业团队运营。 | 100 | |
3 | 完善市镇村三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 推动村级 | 2022年12月:完成全市345个村级服务站点改造升级; | 整合“中邮驿站”资源,完成345个村级电商服务站改造升级,统一形象设计,规范工作标准,实现村级站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 85 |
4 | 推动电商产业集聚发展 | 2022年12月:完成2个电商专业村; | 深入挖掘“萌芽村”“示范村”“规模村”,分类开展电商专业村培育建设工作,新培育4个电商专业村,1个电商镇,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农村电商发展格局。 | 20 | |
5 | 农文旅融合IP项目建设 | 2022年12月:打造农文旅电商IP项目1个。 | 打造以“互联网+吃、住、游、购、娱”一体化发展为核心的农文旅电商IP项目2个,并利用直播电商等新媒体手段,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年度网络零售额不少于400万元/村。 | 20 | |
6 | 加大 | 2022年12月:完成年度宣传报道任务,制作8个致富带头人(或带货达人)宣传片; | 与本地融媒体中心合作,在电视台每月报道不少于1次,广播台每周报道不少于1次,在东阳日报开设“电子商务进农村”专栏,每月报道不少于2次; | 40 | |
7 |
升级农村商贸流通体系
| 推动传统商贸企业线上线下有机融合 | 2022年12月:培育10家传统生产型企业线上销售,培育省级新零售标杆企业2家; | 引导和培育20家传统生产型企业拓展线上销售业务,促使产品网货化,打造年度网络零售额500万元以上的“爆品”不少于10款,成为全市“电商+”生产标杆企业;培育省级新零售标杆企业4家。 | 20 |
8 | 培育和推广多种形式的区域公共品牌 | 2022年12月:注册1个产业集群区域公用品牌,举办2场区域公用品牌产品推介会,打造不少于10款伴手礼。 | 加大东白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 | 30 | |
9 |
升级农村商贸流通体系 | 推动农产品 | 2022年12月:建成东阳同城购农产品网络上行和销售渠道; | 建设东阳同城购农产品网络上行和销售渠道。 打造智慧新零售小程序,实施数字乡村惠农商圈服务,实现网货下乡和农货进城的双向流通功能,小程序年度网络销售额不少于300万元。 | 50 |
10 | 打通农产品 | 2022年12月:引进或培育2家MCN机构或第三方上行代理机构; | 引进或培育4家MCN机构或年销售额超1亿元以上的第三方上行机构入驻东阳,完成东阳好物产品上行增量不少于1亿元/年; | 60 | |
11 |
构建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 |
实施精准
| 2022年12月:完成全市机关部门镇乡街道干部、村主要干部和辖区内企业负责人模块化培训;完成2000人次菜单式培训。 | 完成全市机关部门镇乡街道领导干部模块化培训,培训总人数不少于2000人; | 220 |
12 | 推动农村电商致富示范 | 2022年12月:完成残疾人直播基地提升工作; | 关爱残疾人,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建成1个残疾人直播基地; | 15 | |
13 | 开展四川南江县结对帮扶培训
| 2022年12月:完成2场培训活动,1场特色农产品对接会; | 组织3场以上南江县电商从业人员培训活动;组织3场以上南江特色农产品资源对接会;每年完成销售额不少于300万元。 | 40 | |
14 | 构建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
| 推动电商人才培训成果转化
| 2022年12月:建成电商人才资源库,完成3个市级电商实训基地,举办1场电商创业创新大赛,举办2场电商人才招聘会; | 建立50人以上的市级电商人才资源库,并实现动态管理机制; | 70 |
15 | 编写农村电商培训教材 | 2022年12月:完成教材编写。 | 完成100课时以上农村电商培训教材;将教材放到商务局、电商协会公众号上供公众免费学习。 | 10 | |
16 |
二期 项目
| 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实现数字化升级 | 完成“东阳快递物流指挥中心”软件开发及应用。 | 开发“东阳快递物流指挥中心”软件,强化数字赋能推动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 | 190 |
17 | 完善和提升电子商务产业园基础配套建设 | 评选5个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园,引进或培育1个云仓企业,组建“东义好物”供应链商家联盟 | 支持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云仓储中心、快递分拣集包中心、“东义好物”供应链中心。完善电子商务产业园考核和管理制度,每年评选5个示范园区。引进或培育不少于1个规模以上云仓企业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组建“东义好物”供应链商家联盟,打造云供应链系统,助推本地农产品上行。 | 190 | |
18 | 继续推进电商人才培训 | 继续开展高级技能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 | 面向大中专电商专业实习生毕业生、横漂艺人、电商从业者实施短视频运营、直播运营等高级技能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 | 120 |
备注:序号1—15是一期项目,资金安排1000万元;序号16—18是二期项目,资金安排500万元。
附件5
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市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积极有效地推动东阳市农村电商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和《浙江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1〕1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用于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由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要用于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行专款专用。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突出重点、科学论证、公平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围绕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目标,推动农村电商产业建设。
第五条 专项资金设立专户或专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专款专用,共同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审计及社会监督。
第二章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重点
第六条 对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按有关规定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及使用效果。建立台账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间,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支持农村现代商贸流通建设。
(二)支持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三)支持镇乡街道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与网店建设。
(四)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五)支持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六)支持本地农产品电商品牌发展,包括本地农产品的品牌打造、宣传推介和营销。
(七)支持农村电商新零售模式创新。
(八)支持符合明确优先支持的其他电子商务项目。
第七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设施设备购置安装、信息系统开发运用、电商培训等与项目建设实施直接相关的支出。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征地拆迁、购买流量、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等。
第八条 以上资金使用方向根据工作方案中初步资金匡算范围内执行,如遇具体项目调整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项目间适当调整资金使用额。
第三章 资金的管理
第九条 专项资金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单位共同管理,分别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1.市商务局负责专项资金的业务管理,提出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资金安排建议、资金使用方案,组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审、验收、监督管理、绩效评价。
2.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共同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3.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参议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年度预算建议和资金使用方案,办理专项资金的拨付,会同市商务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4.市审计局配合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第十条 专项资金主要以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使用拨付。政府购买服务采取公开招投标,根据项目工作方案和资金安排进行公开招投标,按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
第四章 资金申请、审核和拨付
第十二条 资金申请
相关企业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具体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上报申请文件及有关材料。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工作配合,认真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申报。对企业单位报送的材料要认真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第十三条 资金审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有关文件要求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将采取委托中介机构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和开展现场核查等程序,确定拟支持项目和金额等,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 资金拨付
确定的考评结果和项目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商务局向市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对专项资金重点资助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单位按规定要求使用专项资金。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向上级报告,确保商务政策的落实到位,必要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六条 对于发现的骗取、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追缴全部已拨付的资金;对于违规骗取资金的企业,取消申请专项资金补助的资格。
第六章 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政策为标准以事实为依据,采用规范的程序,系统、科学地考核项目建设工作情况。主要对项目建设工作规划落实、资金使用管理以及其它总体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
第十八条 各项目单位要做好相关资料、数据的汇总工作,考核自评材料应附完备齐全的文件、资料和数据、图片和照片等,自评总结及考核指标数据应客观真实。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撤销时,需上报市纪委(市监察委)、商务局、财政局、审计局核批,剩余资金如数退回上缴市财政。
第二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6
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管理,深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和《浙江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1〕10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实行统一领导、共同管理、整体推进的原则,由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统筹、督查,市商务局相关责任科室负责项目的指导和评估,承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和项目管理。
第三条 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简称项目)的具体工作实施,由项目承建单位将实施方案申请等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审,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通过后,以书面批复同意实施。
第二章 申报与立项
第四条 申报项目及管理应遵循科学发展、公开公正、规范运作、突出重点、示范引导、强化监管、提高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和程序择优选择承办单位。
第六条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等办法遴选相关项目承办企业,在市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项目及其承办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申报条件。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一定的发展条件和基础;
(二)具备一定的保障能力,能保证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
(三)能有计划、有步骤、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四)工作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工作方案与具体措施可行,能解决一些现实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五)申报项目的有关材料客观真实,对工作过程的风险和预期有充分的论证和评估;
(六)具备较好的财务管理能力,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使用有科学规范的管理程序,有较好的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的基础;
第八条 申报和备案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农村电商工作重点,积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各申报单位的申报项目及材料,按照责任分工及时将申报项目及材料进行论证、指导、审核,并统筹审查;
(三)经批准立项备案的项目,以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商务局承担日常工作)名义发文公布并启动实施。
第九条 项目变更。项目批准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承建单位。确需适当调整的,由承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条 承建单位制定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职责分工,完善推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接受监督检查,规范使用资金;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报送成果,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负责的项目进行跟踪、调研指导与评估,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实践动态,并指导解决出现的困难与问题。
第十二条 督查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合理、工作措施是否落实;保障是否到位、进展是否顺利;工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十三条 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成功后,应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在督查调研中凡发现项目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中止项目实施: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启动和开展工作项目的;
(二)项目实施情况表明,承建单位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作任务条件或能力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承建单位的;
(四)项目风险过大,或已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
(五)项目由于各种原因已无法继续进行的;
(六)非法挪用、侵占、冒领、截留项目资金的;
(七)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不再需要创建的。
第四章项目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 市财政局应根据项目推进需要,在资金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第五章 项目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示范项目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将示范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对相关部门单位和镇乡街道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成。
第十七条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绩效评估。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东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