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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8-19 09:41 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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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结合东阳实际,现就做好我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坚持学生为本、依法治理、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平稳有序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相关规定,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着眼“增强学生体质,增强艺术素养”,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显著减轻、2年内巩固提高、3年内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大幅提升,为全省和金华试点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东阳经验。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

1.加强优质资源供给。持续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学习教育共同体建设,进一步缩小城乡、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推动教师常态交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12年的教师,以及同一学校连续任职满10年的校长,符合条件的原则上交流轮岗。

2.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做到应教尽教。积极推进幼升小、小升初科学衔接,小学、初中一年级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启动“品质课堂行动”,优化课堂生态和课堂教学方式,整体提升学科教学质量,切实提高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3.严格考试管理。持续推进五好学生评价。改进考试方法,控制考试难度,降低考试压力,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小学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持纠正唯分数评价学生的倾向。小学一二年级不组织书面考试,三至六年级每学期仅组织1次校级期末考察或检测,初中每学期仅组织1次校级期中、期末考试(考察、检测)。从2021年开始,义务教育段除毕业测试外不再举行全市性的学科统考统测。

4.强化招生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规范民办小学、初中插班转学工作,严禁以高额奖学金、虚假宣传、保证入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格规范高中招生秩序,2022年开始全面实现高中招生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等工作在统一网络平台进行,实行“公民同招,普职同招”,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逐步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比例,2022年东阳中学定向比例提高到70%,2023年达到75%以上,2025年达到85%以上。

(二)全面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1.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建立校内作业公示制度,确保作业总量不超标,作业结构更合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2.强化作业等“五项管理”。出台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体质、读物管理(简称“五项管理”)的落实意见,以“五项管理”为抓手,扎实推进以“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为重点的减负行动。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更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

(三)全面提升托管服务水平

1.规范服务时间。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托管服务学校全覆盖和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学校放学后托管服务推行“5+2”模式,即正常教学日每天开设服务,小学放学后托管服务结束时间不早于我市机关部门正常下班时间,原则上每天托管时间不少于2小时。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结束时间不得迟于20:30。暑期对部分有需求的学生开展暑期托管服务。

2.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托管课程设置,学校要结合办学传统和特色,一校一策,设置托管必修课程,同时开设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选修课程,形成课后服务内容主题式、校本化“菜单”,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每一位学生在义务教育段至少培育2项体育和1项艺术爱好,身体素质不断增强,艺术素养明显提升。定期开展学校托管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和项目质量评价,不定期开展各类群体的满意度调查,每年开展托管服务示范学校测评工作。

3.拓宽服务渠道。托管服务以内部供给为主,本校教职工承担的课后托管服务不少于70%。也可聘请退休教师、非遗传承人、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也可统筹安排各类“进校园”活动,鼓励活动主办单位无偿提供师资服务和课程资源,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引进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共同参与。学校不得把托管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课程辅导(学科类应试提分或升学考试类型的课程辅导)。

4.打造线上教学平台。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市县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不断丰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并免费向学生提供,供学生选择学习和自我评测。持续推出网上公益课堂,在周末及假期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答疑解惑线上服务。

5.规范保障激励措施。鼓励和支持教师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同时也要充分兼顾教师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师参加课后服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或调休,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坚持课后服务支出公益、普惠、低成本原则,建立政府兜底,家庭、社会合理承担的成本分担机制,保障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托管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在核定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取酬情况,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绩效工资,并予以单列,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也不纳入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计算比较口径。

(四)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

1.严格培训机构审批。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重新审核登记,保留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职业技能、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归口管理,分类制定标准,设置条件,严格审批,加强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

2.严格规范培训行为。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校外培训,严禁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一对一”“一对二”等变相培训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在职教师到校外机构兼课,严禁在职教师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引导学生不参与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校外培训。

3.严格培训资金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全面推广使用“金信培”平台,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4.严格培训广告管理。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5.严格日常运营监管。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用好“黑白名单”制度。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消防等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的消防、食品等安全排查,切实消除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发挥行业协会在自律规范、权益保护、纠纷处理、行业信用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建东阳市“双减”工作专班,按照“双减”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专项治理行动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在市教育局增设校外培训监管科,落实编制保障,加强指导力量。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身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2.明确部门职责。教育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成立培训机构学科专家鉴定组,指导学校做好“双减”有关工作;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制定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做好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及时稳妥化解劳资纠纷,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员工的就业服务保障工作;科技部门负责制定科技类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做好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卫健部门负责制定婴幼儿照护类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做好婴幼儿照护类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住建部门负责校外培训场所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及其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的监督管理;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监督检查,配合教育部门开展综合整治;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负责按照艺术类(音乐、美术等)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做好艺术类(音乐、美术等)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会同教育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努力为中小学校提供教师编制保障,设立校外培训监管机构;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义务教育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项目、标准,会同教育等相关部门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含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收费指导政策;

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政法部门要做好相关维护和谐稳定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提供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及志愿者服务队伍;公安部门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违规培训机构立案查处;人行、银保监负责指导银行等机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清理整顿培训机构融资、上市等行为;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起责任、抓好落实。

3.开展专项治理。按照“双减”工作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关键环节、薄弱地区、重点对象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对照“双减”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文广旅体局、卫健局等主管部门对全市审批登记的学科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全方位梳理,认定归口责任部门。对超范围培训的培训机构,由归口责任部门牵头整治。无法认定的培训机构,市市场监管局要负起整治主体责任。无证无照培训机构,由镇乡街道属地网格化管理并依法取缔。

4.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密切家校沟通,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努力形成减负共识,积极动员引导家长不安排孩子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充分利用青少年宫、博物馆、体育馆、纪念馆、文化馆、乡村文化礼堂等校外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5.强化督查检查。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以及学校年度考绩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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