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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落实精准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6 21:53 来源:东阳市湖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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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总体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特殊困难群众,立足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定位,按照“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保障”的工作思路,坚持保障基本、兜住底线、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措施、严格落实,围绕率先建立共同富裕体制的要求,加强探索创新,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申请对象识别、业务操作办理、救助政策落实的精准度,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救助工作零差错。通过走访关爱活动,传达党对困难群众的关怀,教育引导困难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用政策排忧解难,用行动温暖民心。

二、任务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1.市民政局负责拟定救助政策和救助标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经济收入核对平台和相关工作机制,对社会救助申请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和审批,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审核审批流程,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等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2.镇乡街道负责落实经办人员,设置社会救助统一受理窗口,具体承办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初审、公示等事项,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建立主动发现、及时救助机制,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档案,定期开展对象复核。

3.村(社区)负责协助社会救助对象的申请、调查、评议、审核、公示、复核、宣传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报尽报,同时对填报信息和申报材料及评议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严格规范流程,精准识别对象

1.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各项规定,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流程,细化工作单元,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人,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办理,努力补齐救助短板,有效破解救助难题和救助瓶颈。

2.精准采集数据。各镇乡街道要严格履行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的工作职责,及时开展入户调查,确保申请对象提交的救助申请表填写全面、真实、有效,系统数据录入及时、完整、准确。

3.完善核对机制。市经济收入核对中心要按照“逢进必核”、“存量必核”的要求,强化依法核对、精准识别,发挥“大数据”在申请救助对象精准识别中的作用,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要求,持续推进相关功能模块的改造升级。集成各部门救助结果,为困难群众发放“幸福清单”。

(三)加强动态管理,加大问责力度

1.按照要求开展入户排查。镇乡街道应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在册困难对象按照规定进行全面入户复核,精准核报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及赡抚(扶)养人信息,翔实掌握填报对象基本生活情况,进一步完善台账档案,确保“一人一档”资料规范、全面、真实、准确。

2.建立定期复核机制。在全面掌握救助对象的基础上,镇乡街道应对救助对象进行分类,对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较为稳定的,应当每年至少复核1次;对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及条件的家庭,应当每季度至少复核1次,并定期开展入户排查。市经济收入核对中心每个季度对低保、低边、特困供养等对象进行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核对。各镇乡街道要将核对中心反馈的异常报告再逐一进行核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异常报告处理,确保救助对象进入和退出准确及时。

3.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市民政局将围绕各镇乡街道救助是否精准高效、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数据录入是否完整、系统数据与台账数据是否一致、动态管理信息更新是否及时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工作排名情况。

(四)围绕精准保障,强化政策落实

1.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完善低保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稳步提高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标准。

2.进一步健全特困供养制度。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要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对在册特困供养人员要开展全面核查,确保集中供养的供养到位,需要护理的服务到位,分散供养对象走访慰问到位。

3.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方面的重要作用,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对象及时给予救助。下拨镇乡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开展困难家庭学生助学救助。

4.进一步强化相关政策衔接。将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困境儿童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住房救助等相关政策有机衔接,使困难群众及时享受各项政策。排摸脱贫人口,因新冠疫情、自然灾害、重度疾病或者因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主动关爱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

5.进一步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办实事”要求,进一步落实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激励政策,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积极培育发展以扶贫济困等为宗旨的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力量,广泛动员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形成政府领导、归口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6.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力度。落实联村干部、村干部、网格员等工作人员对救助对象开展走访慰问,结合走访慰问,详细掌握我市救助政策落实情况,了解走访救助对象生活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需求,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在走访慰问中,大力宣传党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大力宣传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兜底保障和精准帮扶工作,充分认识筑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底线是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切实把“精准救助”工作的持续深化开展摆到重要位置,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强化工作力量,改进干部作风,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监督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市对镇乡街道,镇乡街道对村(社区)和联村干部、村干部、网格员等相关工作人员的督导考核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和纪律监督,对于收到的举报电话、举报信、信访件等,认真及时开展核实,增强工作透明度和约束力。确保兜底保障和精准帮扶工作部署落到见效。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镇乡街道和相关工作人员报送相关部门进行按规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

体和基层政府便民服务窗口、村(社区)公示栏、“社会救助便民服务指南”宣传手册等,组织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积极参与、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浓厚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教育引导困难群众感谢党的关怀和温暖,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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