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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助创建 | 礼乐文明 楼顶实现“种菜自由”?违法!

发布日期: 2023-11-27 16:18 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在不少老小区,经常可以看到有居民在屋顶种菜,占用了公共空间,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而且还产生蚊虫气味等问题。屋顶成为菜园,不仅引发了所有权的纷争,还会造成邻里矛盾。

案例

由于是老旧小区,楼顶的空间相连面积特别大,有业主直接在地上铺土,用砖头围砌成一块块菜地。菜地旁一排排白色塑料桶里装满了用于浇灌的水,不少水都变霉绿,凑近可闻到一阵阵臭气,空地也被不少杂物堆满。

“楼顶到处都是种菜、乱搭乱建的情况,安全通道被占用,臭气熏人。”,尽管业主多次反映,物业公司也没安排打扫,居民生活环境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小区屋顶是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不能成为某个业主或者某些业主的私家菜地与花园。物业公司发现后可以进行制止,如果制止无效,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并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八条也明确指出:通道、楼梯间、屋面及屋面等属于业主共有,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侵占、处分或者改作他用。临时占用的也应征得直接利害关系人同意,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事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