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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一次性就业补贴申领

发布日期:2023-11-07 16:59 来源: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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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就业帮扶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的通知》(金人社发〔2021〕70号)

(二)补贴对象

对口协作地区脱贫人口。

(三)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按3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四)补贴条件

1.四川巴中4县、甘孜2县和“婺爱秦巴”行动确定的甘肃陇南9县、定西7县的脱贫人口;

2.从2022年1月1日起首次来东阳市就业,首次就业以参加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为准;

3.在东阳市单位就业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保险。

(五)申领材料

1.东阳市脱贫人口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2.员工花名册;

3.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六)申领地点

东阳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地址:东阳市振兴路609号7楼710办公室

电话:0579-89326368

(七)申领时间

就业当年由用工单位集中申报。

(八)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