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002611286Q/2023-208536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石油与天然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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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阳市发改局 | 公开日期: | 2023-12-27 10:30 |
文号: | - | 文件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关于东阳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27
10:30
市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307号)、《关于东阳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东发改〔2023〕15号)及《关于调整东阳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东发改〔2023〕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2023年4-9月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15元/立方米,10月最高销售价格为4.14元/立方米,你公司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等情况适当下浮。2023年4月确定的暂定价格4.20元/立方米同步停止执行,暂定价与本通知价格之间的差距据实退回,请及时做好价格结算。
二、根据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确定4.14元/立方米为本轮价格联动机制的最高销售价格,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三、你公司要认真做好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对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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